民法讲义I :总则(第3版)

民法讲义I :总则(第3版)
作 者: 山本敬三 解亘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丛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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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 民法学
ISBN 出版时间 包装 开本 页数 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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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山本敬三,1960年出生,日本京都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教授。解亘,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内容简介

本书是有关日本民法总则的教科书。《法学精品教科书译丛:民法讲义1·总则(第3版)》特别重视空间是“为了什么”才学习法律。学习法律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涉及法律的诸多问题。欲完成这样的作业,就必须能从复杂的事实中有可能在法津上成为问题的事项,并通过恰当的论据为自己就此的判断提供理论基础。从而,预先掌握什么才是有可能在法律上成为问题的事项、就此存在怎样的主张、各种主张的背后有什么样的理论基础,便成为其前提。如果没有正确理解基本的问题以及相应的主张和论据,绝对无法运用法律。基于这样一种想法,《法学精品教科书译丛:民法讲义1·总则(第3版)》尝试着用大量的设例来阐明成为问题的事项,并尽可能明确地整理相关判例和学说的主张、论据。《法学精品教科书译丛:民法讲义1·总则(第3版)》的汉译,将给我国法学界提供良多的借鉴意义。

图书目录

要件事实、规范构造分析的意义及本书中表格的读法

凡例

1 法律学的学习意味着什么

学习法律学是背诵六法全书吗

一般人对法律的印象

为什么仅仅熟记六法全书成不了法律家

判例和学说的作用

判例的作用

学说的作用

结语--法律学的学习意味着什么2 民法的全貌序

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

公法与私法

作为私法基本法的民法

民法的对象--财产法与家族法

家族法

财产法

财产法的基本构造

所有与契约

财产法的基本构造--物权与债权

民法典的构成

潘德克吞模式的采用

构成的概要

民法总则的涵义和构造

何谓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的基本构造

本书的构成

日本民法的历史

民法典的成立史

民法学史

民事立法的展

开3 权利能力、意思能力、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

何谓权利能力

权利能力的始期

权利能力的终

意思能力

何谓意思能力

无意思能力的效果--无效

行为能力

何谓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制度的修改--成年监护制度的创设

意思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关系

效果的异同

竞合问题--无效与撤销的二重效果

4 行为能力各论Ⅰ

成年监护的问题构造

制度整体的构造

法定监护的问题构造

法定监护Ⅰ--监护

监护的开始

监护开始的效果

监护的终止

法定监护Ⅱ--保佐

保佐的开始

保佐开始的效果

保佐的终止

法定监护Ⅲ

辅助的开始

辅助开始的效果

辅助的终止

任意监护

任意监护的必要性

任意监护契约的成立

任意监

护契约的效力

任意监护契约的终止

5 行为能力各论Ⅱ·失踪

……

6 法律行为总论

7 法律行为的成立、解释

8 心里保留和虚伪表示

9 错误Ⅰ--总论

10 错误Ⅱ--各论

11 欺诈、胁迫

12 法律行为的内容规制

13 消费者契约法

14 无效与撤销、条件与期限

15 代理总论、基本要件

16 无权代理

17 表见代理Ⅰ

18 表见代理Ⅱ

19 法人总论、法人制度Ⅰ--设立、组织·运营管理、变动·再编

20 法人制度Ⅱ--法人的外部关系

21 法人以外的团体

22 时效总论、时效的完成Ⅰ

23 时效的完成Ⅱ

24 时效的援用、放弃

25 民法的基本原则

判例索引

事项索引

译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