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名臣事略 - 国朝名臣事略卷第十二

作者: 苏天爵7,785】字 目 录

。」上为之敛容,擢用有期。属东平万户严忠范代其兄为本路总管,奏请公偕行,将师用其言,诏授翰林侍读学士,行东平路总管同议官。 【墓碑。】 朝议令老疾输赋,公贻书书省府曰:「圣上即位之初,凡鳏寡废疾之人,命所在优恤。去岁省府常有榜谕,俾给粮收养。旬月之间,一予一夺,非所以示信于民也。」从之。 【墓碑。】 至元五年,诏起公吏礼部尚书,格品条式,选举礼文之事,多出公裁定。宰相素重公,凡有集议,必延置上座,倾听言论。会制府有升省之议,遂请老而归。 【墓碑。】 八年,拜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使,务持大体,不事苛细。一出按行,则致仕不复出。 【墓碑。】 公资简重,后生小子,望之若莫可梯接,及前则温粹见于面。乐于诲诱,有所问,则叩竭终始,无所隐。或不可与言,则未尝妄交一语。薄于世味,每以安恬退处为心,故其居官日浅,而未尝作期月留也。家居安坐一榻,书史满前,穷日夕不少厌。 【墓碑。】 ○太常徐公(世隆) 太常徐公 卷十二之四 公名世隆,字威卿,陈州西华人。金正大中,登进士第。国初,为东平行台幕官。中统元年,拜燕京宣抚使。三年,除太常卿。至元元年,迁翰林侍讲学士,兼太常卿,又兼户部侍郎。七年,拜吏部尚书。出为东昌路总管。擢山东道提刑按察使。十五年,移江北淮东道。十七年,召为翰林学士,又召为集贤学士,皆以疾辞不行。二十二年,卒,年八十。 公生而颖悟,七岁入小学,应对进退,辄异常儿。年十五,有赋声。二十二,登正大四年进士第,京朝官又章辟公为县令。朝请遣人辞焉,且戒公曰:「汝年少,学未至,毋急仕进,更当多读书,涉猎往事,以益智识。俟三十入官,未晚也。」公奉教,为学益刻厉,经史诸子百家,靡不研究。 【东平徐公撰墓碑。】 壬辰之乱,朝请殁。癸巳,河南破,公辇太君北渡河,严武惠公知公名,招致东平幕府,俾掌书记。公劝武惠收养寒素,一时名公多归焉,故东平人物之盛为诸道最。武惠薨,嗣侯袭职,署公详议,职虽赞佐,侯寔师之。先帝即位之岁,置总六部于燕京,以公充拘攉燕京路课税官,公谓理财非所能也,力辞而归。 【墓志。】 大元受天命,肇造区夏,列圣相承,未遑文治。上在潜邸,独喜儒士,凡天下鸿才硕学,往往延聘,以备顾问。壬子岁,自漠北遣使来征公,见于日月山之帐殿,上方治兵征云南,因问:「此行何如?」公对曰:「昔梁襄王问孟子:『天下乌乎定?』孟子曰:『定于一。』襄王曰:『谁能一之?』孟子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夫君人者,不嗜杀人,天下可定,况蕞尔之西南夷乎!」上曰:「诚如威卿言,吾事济矣。」是岁,云南诸国降。上既登极,每有征伐,必谕以不杀,于是四方未禀正朔之国,愿来臣属者,踵相蹑于道,十余年间,际天所覆,咸为一家,土宇之广,开辟以来未有也。不嗜杀人之効,其捷若此。然一言寤意,皆自公发之。 【墓志。】 东平自武惠公时得亡金太常登歌乐,有旨取观,公典领以行。既见,上欲留公,公以母老辞,遣尚书柴公送公还。又明年,今参政商公由东平经历赴召北上,严侯遂令公代之。公既正位幕长,军民之利害,公事之得失,知无不言,其所救正者非一。 【墓志。】 中原版荡之后,郓学久废,严侯修复,以养生徒,公从臾之力居多。又岁署题考试,等其甲乙,屡中高选者,擢用之。时自入学,亲为诸生讲说,其课试之文,有不中程者,辄自拟作,与为楷式。一时后进,业精而行成,人才辈出,如翰林学士阎复、太子谕德李谦、浙东按察使孟祺、礼部侍郎张孔孙、太子赞善夹谷之奇等是也。 【墓志。】 中统建元,擢公燕京等路宣抚使。京师久号难治,下车以新民善俗为务。车驾往还,贵近迎送,百色供亿,从容以办。中书省檄诸路当养禁卫之羸马,数以千、万计,刍秣与其什器,前期戒备。公曰:「国马牧于北方,往年无饲于南者。上新临天下,京畿根本地,烦扰之事,必不为之,马将不来。」吏曰:「此军需也,其责不轻。」公曰:「责当我坐。」遂弗为备,马果不至。清、沧盐课,前政亏不及额,公综核之,得增羡若干,勑赐白金三十笏,以嘉其能。 【墓志。】 二年,移治顺天。岁饥,民乏食,公发廪贷之,所全活者甚众。 【墓志。】 三年,宣抚司罢,公还东平。总管严公奏:「太常登歌乐,向圣主观于日月山,既而发还,今十余年矣。乞增宫悬大乐、文武二舞,令旧工教习,以备大祀。」上可其请,就除公太常卿以主之,兼提举本路学校事。 【墓志。】 四年,上问尧、舜、禹、汤为君之道,公取书所载帝王事以对,上喜曰:「汝为朕直解进读,我将听之。」书成,上命翰林承旨安藏译写以进。 【墓志。】 至元元年,除翰林侍讲学士,兼太常卿,朝廷大政谘访而后行,诏命典册多出公手。公选前贤内外制可备馆阁用者,凡百卷,曰瀛洲集,至今用之。 【墓志。】 六年,作新大都于燕,宗庙之制未有议者,公奏曰:「陛下帝中国,当行中国事。事之大者,首惟祭祀,祭祀必有清庙。」因以图上,乞勑有司以时兴建,从之。踰年而庙成,公之所教太常礼乐亦备,遂迎祖宗神御,入藏太室,因奉安而大飨焉。礼成,上悦,赏赐良渥。 【墓志。】 公在翰林、太常,所荐僚属多海内名士,时号得人。寻兼户部侍郎,奉勑议立三省,遂定内外官制上之。 【墓志。】 时宫阙落成,而朝仪未立,公奏曰:「今四海一家,万国会同,朝廷之礼,不可不肃,宜定百官朝会仪。」从之。 【墓志。】 七年,拜吏部尚书。公以铨选无可守之法,为撰选曹八议。 【墓志。】 九年,公乞补外,除东昌路总管,佩虎符。至郡,专务以德率下,不事鞭棰,吏不忍欺,民亦化服,期年而政成。乃修庙学,起驿舍,新公廨,区处皆有条序,力省功倍,而民不知劳,郡人颂之。 【墓志。】 十四年,起为山东提刑按察使。某路有妖言之狱,所司逮捕凡数百人,公为剖析絓误者十八九,悉纵遣之。 【墓志。】 十五年,移公淮东道按察使。淮安安抚使许琼,亡宋边将,家人有告琼匿官库财者,宪司系其妻孥以征之。公谓同僚曰:「许所匿者,亡宋之物也,岂可与今盗官财者同论耶?」同僚不以为然,公独抗章辨明,行台是之,释不问。 【墓志。】 诏发南北兵征日本,远近愁叹,江浙尤甚。公奏疏谏之,语颇剀切,当路者恐忤旨,不即以闻。已而,上意寤,其事亦寝。 【墓志。】 二十二年,丞相安童再秉国钧,图任旧人共政,奏公虽老,使之坐而策国事,尚可用也。遣使召公,公老病辞不能行,附奏便宜九事,赐田十顷。公时年八十,至秋病增剧,作八十可老歌以自遣,所以处死生,若久客而将归焉。易箦之际,吟讽弗辍。 【墓志。】 公仪观魁梧,襟度宏博,慈祥乐易,人忤之,无忮心与愠色。与人交,一以诚,藩篱廓达,洞见肺腑。喜宾客,乐施与,及好奖进士类,人有片善,称之惟恐不至。然和而不流,羣而不党,清而能容,仁而能断。时论推之,以为有公辅器。 【墓志。】 公明习前代典故,尤精律令。事有至难,狱有大疑,使公决之,不假阅成案,立谈之间,引援区别,冰释理顺。载法之文,法外之意,无不包举,虽专门名家者,亦不如是之审。至论事,口悱悱然若讷者,及秉笔而书,顷刻千百言,言尽意到,灿然成文,人谓尚书说事手敏于口。 【墓志。】 公之奏议典赡详悉,无迂疏之累。古文纯正明白,无奇涩之偏。歌诗则坦夷浏亮,无雕斵晦深之病。四六则骈俪亲切,无牵就支离之弊。虽然,在公悉为余事,惟爱君忧国之心,坚如金石,不以仕宦为污,不以辞退为高,亦不以衰老疾病为惫。苟闻时政有所可否,论思献纳,恒若言责之在己,惓惓不替,至死乃已,合于古人畎亩不忘君之义也。 【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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