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中的不确定法律概念研究

行政法中的不确定法律概念研究
作 者: 尹建国
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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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 行政法
ISBN 出版时间 包装 开本 页数 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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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尹建国(198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法学双学士(2003年)、武汉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法学硕士(2006年)、博士(2009年)。2009年7月至2011年6月,任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后研究员。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近年来,曾在《中外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环球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论文近三十篇,主持教育部青年基金、湖北省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面上资助等项目十项,参加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六项。曾获华中科技大学“师表奖·育人伯乐奖”、“学生认为最满意课堂任课教师”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等教学奖励。并多次应邀赴美国McGeorge法学院、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西班牙瓦伦西亚大学法学院等机构交流访问。

内容简介

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与适用,是法律解释学的传统重点与难点问题。本书尝试对行政法中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基础理论、具体化方法与司法审查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探讨。尹建国所著的《行政法中的不确定法律概念研究》首先界定了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梳理了其基本类型与产生原因,其次提出了构建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商谈理性”诠释模式之构想。接着以实证的方法讨论了运用规范解释、价值补充方法具体化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考量因素、适用规则;以“行政参与”为中心,探讨了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的正当程序保障制度;并论证了“交往协商”理念下,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说明理由的功能定位、实体内容及应采取之对话式“立——驳”结构。最后,《行政法中的不确定法律概念研究》较深入、细致地探讨了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的司法审查制度。

图书目录

导言

一 问题的缘起

二 研究现状:“熟悉的陌生人”

三 研究意义

四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第一章 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界定

一 大陆法系行政法中的不确定法律概念溯源——以德、奥两国为例

二 英美法系行政法中的不确定法律概念界说——以英、美两国为例

三 我国行政法中关于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认识

四 行政法中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科学界定

第二章 不确定法律概念的成因与类型化

一 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形成原因

二 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存在范围与表现形式

三 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类型化:“经验性”与“价值性”不确定法律概念

第三章 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的模式构建

一 德国行政法中“唯一正确答案”命题之反思

二 与德沃金疑难案件“唯一正解”理论之对比分析与检视

三 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的目标定位:“主、客观目的”之对立与融合

四 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商谈理性”诠释模式之构建

五 结论

第四章 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规范解释

一 法律解释: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的基本方法

二 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的解释方法体系

三 不确定法律概念规范解释的方法运用与次序整合

四 不确定法律概念规范解释的实证分析

第五章 不确定法律概念的价值补充

一 价值补充: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的专属方法

二 不确定法律概念价值补充对行政惯例的考量和运用

三 不确定法律概念价值补充对公共政策的考量和运用

四 不确定法律概念价值补充对社会效果与目的的考量和运用

第六章 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的行政参与

一 行政参与:具体化过程“理想言谈情境”的基本要求

二 行政参与的主体界定

三 行政参与的“在场性”要求:正式听证与“陈述及申辩”权

四 行政参与的实质内容:“参与实效”

五 行政参与的司法审查

第七章 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的说明理由

一 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说明理由的双重功能

二 说明理由的内容:“逻辑正当理由”与“法律正当理由”

三 说明理由的方式:对话式“立一驳”结构

四 说明理由的质量要求

五 结语

第八章 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的司法审查

一 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的定性:”事实问题”还是“法律问题”

……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