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836年,每年输入中国的鸦片约1,820吨。吸烟成瘾者似乎与日俱增。烟瘾的程度如何从来没有精确估计,因为一个吸烟人每日平均用多少鸦片没有可靠数字。1836年,外国人估计约有一千二百五十万吸烟者。1881年,赫德爵士作过一次比较认真的核查,他提出吸鸦片者的人数是二百万,即约占全国人口的0.65%。大多数当时人士认为这个数字太低。乔纳森·斯宾士经过认真的研究,认为吸烟人占总人口10%是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后期的合理数字,也许3—5%的人烟瘾很大,因此提出1890年瘾君子人数是一千五百万。[1]
可以上溯到1820年,外事专家包世臣曾宣称,苏州有十万名瘾君子。1838年,林则徐坚持说,用洋药者至少占中国人口的1%。但是比这些学者引用的数字更重要的是,到处出现了吸烟的情景。在通都大邑和贸易大道上,在人烟稠密的河流三角洲,吸烟现象不能忽视。因为吸烟所费不赀,它需要余暇时间和额外收入。因此,吸烟人往往是富有的绅士、中央政府的官员(有人说吸烟者占五分之一)、衙门胥吏(林则徐估计占五分之四)和士兵。朝廷一想到整个政府官员因吸烟而腐败时感到震惊,对于银锭外流量与日俱增的经济后果也感到惊恐。粗略地说,中国采用的是复本位币制,即一千文铜钱依法应兑换银一两;但银价在逐渐增长,所以到1838年,大约1,650文铜钱换银一两。因为土地税一般用铜钱交纳,但要用银两计算和上解给中央政府,因此,农民必须缴纳愈来愈高的赋税,而国家收入则毫未增加。
兑换率的这种变化还有纯属国内的原因。例如,云南铜矿开采产量下降,迫使政府铸造更便宜的铜钱。铜钱质量变劣及其相应的贬值,要求有更多的现钱,所以在十九世纪开头三十年,每年铸造的货币多达十八世纪初的八倍。按格雷欣法则,银因此在流通领域内消失,这就增加了对银的需要,从而也提高了银的价值。[2] 纵然铜钱本身的贬值完全说明了铜钱交换价值的损失的原因,但清朝官员仍把价值差额完全归咎于鸦片贸易对中国所造成的白银收支逆差。这种经济方面的担心还夹杂着其它一些论证。例如,鸦片被视为外夷侵略的一个帮凶,是使人民意志消沉、“道德沦丧的毒药”。象“邪教”一样,鸦片破坏了中国固有的——即使人区别于禽兽、使中国人区别于外夷的——社会关系(伦理)。如果人民因吸烟而不断深深陷入颓废消沉之中,御史袁玉麟在1836年论证说:“父不能教其子,夫不能戒其妻,主不能约 其仆,师不能训其弟……是绝民命而伤元气也。”[3]
此外,洋药贸易使官员和暴徒发生联系,从而败坏了公职。广东情况特别是这样,所以该省早在1826年就已建立了一支专门捕捉鸦片走私船的巡逻船队。没有过多久,这些巡逻船便让走私船“快蟹”每月交纳三万六千银两而允许它们从身边悄悄通过。因此巡逻船于1832年被撤消,五年之后,即当邓廷桢想尽办法要消灭走私时,又被恢复。麻烦的是这些海上巡逻船吸引住了一心想谋取暴利的所有贪赃枉法的官员。甚至水师提督韩肇庆也要为抽取佣金而转运鸦片。广州的大商号也被牵连在内。这些商号唯恐洋药危及它们的合法生意,确实设法不使自己过深地卷入洋药贸易,但最后对此也满不在乎了。许多商人都从事这种贸易,例如福建批发商、广州布贩、山西银行家等:所有这些人在官方看来都是一丘之貉。
在公开记录的下面尚潜藏着迄今并无文件可考的怀疑,即最初得到对西方贸易垄断事业支持的广州实业界,逐渐依赖鸦片;后来由于宫廷吮吸鸦片利润,它进而使北京也依赖鸦片了。贪污腐化和高尚的道德原则常常共存于世界上的一些权力中心,因而这样来联系似乎是可信的。嘉庆年间(1796—1821年),广州每年应交皇室的关税余额为855,000两银子,此款比帝国境内二十一个海关征税的全部余额(银2,261,000两)的三分之一还多。因此人们可以推测,广州有这么多官员都能得到利益,那么海关监督势必要上解一份给朝廷分享。[4] 此外,从清代贸易初期开始,中国东南地区的商人就已经和沿海罪犯紧密勾结在一起。这种勾结随着广州贸易制度的日趋稳定曾经有所减弱。现在它又在重振旗鼓,使得被派去治理这个地区的清朝官员比以往更加确信,有个完整的当地“叛国者”组织在帮助外夷腐蚀中国。
鸦片烟在十八世纪没有获得有效的禁止。1820年道光帝登极时被这种违法行为所震惊。他的愤怒影响到当时的两广总督阮元,后者曾把鸦片走私贩从澳门驱逐到伶仃岛。但在十九世纪整个二十年代,关于洋药泛滥的报告不断传来;北京本地也公开出售,山西省有烟馆,上海附近有走私买卖,甚至安徽各地山上也遍种着红罂粟花。到1830年。道光帝也得知江南银价上涨,第二年他下诏逮捕走私贩以制止从广州输入鸦片,并命令恢复保甲制度和奖励告密,以制止国内种植鸦片。[5] 这两个措施都未能减弱暴利的吸引力,到1836年事情已很清楚了,“严厉”执行现行法律并不能遏止洋药的传播。因此,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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