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四十款项的权利——特别是左宗棠在西北用兵的军费和清帝在北京周围的兴建。左宗棠在军事上之能够取胜,是靠着从几家英国银行借得的五笔为数一千四百七十万两的贷款:它们由关税作担保,并且最后由关税(部分来源于百分之六十的款项,部分来源于百分之四十的款项)来偿还。[16]
由于总税务司赫德要负责确保征收的关税不断增长,所以他的工作必然被当成是清朝政府财政的主要支柱。在他这一方面,赫德完全控制着海关机构。清帝批准给税务司花销的巨额津贴(1876年增至每年一百万两),使得海关的洋员能够过上豪华的生活,这为许多中国官员所羡慕,并常常引起英国领事们的妒忌。总理衙门对赫德的信任,是多年来他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着出色的表现而形成的:首先他是作为海关机构的全权管理者,其次是作为按总理衙门指令行事的雇员,第三是作为英帝国在各通商口岸处于领导地位时期的英国人。事实上,赫德成了总理衙门的主要外国顾问,并且能够不时地对政策产生某些影响——例如,推动以1866年半官方的斌椿使团为开端的各种使团出国,扩充同文馆使其包括算学和科学学科。赫德关于对外政策的意见和他在外交谈判中的帮助,得到了总理衙门的高度赞扬;有几次他的调停对清政府与欧洲各国的关系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然而,尽管赫德很想看到中国变得强盛起来,但他对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中国自强政策的直接影响是有限的。他试图劝说清政府建立一个现代化的造币厂,但这一设想既未得到英国公使威妥玛的支持,也没有被清朝的官员认真考虑过。赫德提议建立全国性的邮政局,但仅仅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得以建起一个属于海关总税务司的邮政司,限于有限的一般性营业。[17] 赫德发现,他不能争取清政府采纳他关于实现中国所需要的教育和文官制度改革的意见,这就象李鸿章和沈葆桢不能使他们的考试制度的建议引起重视一样。
从1863年李泰国-阿思本舰队流产以来,赫德一直希望帮 助中国组织一支现代化的海军舰队,由在华的英国侨民担任一定的职务,负责舰艇、船员和提供训练等事项。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开始,赫德帮助李鸿章和其他官员从英国,主要从英国的阿摩士庄厂购买海军舰艇。赫德的代理人金登干是他派的驻伦敦海关办事处的税务司;金登干可以代表赫德购买船只和其他物资,甚至还可与英国当局进行半外交性质的接触。即使中国第一任出使英国大臣郭嵩焘在1877年于伦敦开设使馆之后,赫德和金登干利用邮件和电报进行密切联系,仍能多方面地在专业问题上效力:例如,在中国沿海建立灯塔和气象预报设施;代表中国出席在巴黎、维也纳和其他地方的国际博览会;以及为同文馆聘用教授等。由于身居这样一种中介人的地位,既与恭亲王接触密切,又能单独接近伦敦,赫德看到了许多改革的良机。他甚至一度希望清帝国政府能够委派他担任总海防司的新职。“我要使中国强大起来,我要使英国成为它最友好的朋友。”赫德深信如果有一个与他创建的海关相似的海军组织,中国在五年之内就会有一支难以对付的海军。他并不认为英、中两国之间有什么战略性的利害冲突,但他还是很谨慎的,并始终意识到他只是一个顾问,他之所以受到信赖是因为他的工作取得了成果。他忠实于海关总税务司的职守,并介入了几项冗长的诉讼,在这些诉讼中他针对英国政府就条约规定的海关事务,为中国的权益辩护。他达到了他的一个主要目的,即确定了如下原则:在华的英国雇员为中国办理公务时,必须首先把自己当作是中国官员,而不是在华的英国侨民。然而外国雇员总是有他们的局限之处的。1879年9月,赫德提出一项备忘录,拟请任命一位总海防司,清廷对此本已有所考虑,但一经李鸿章和沈葆桢评头品足,即被搁置起来。[18] 然 而,在这些忠心耿耿的中国官员和英国国民之两种人之间,不管相处得如何圆通和如何相互合作,但清帝国政府的选择是非常清楚的。很显然,把估算和上报关税的职责委托给外国顾问是一回事,而让他们去经管军事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1] 孟思明:《总理衙门的机构和职能》,第53页。
[2] 关于影印的慈禧手诏原件,见吴相湘的《晚清宫廷实纪》,图版10。
[3] 见李宗桐和刘凤翰:《李鸿藻先生年谱》,卷1第144—146、171—174页。
[4] 吴相湘:《晚清宫廷实纪》,第121—124页。
[5] 萧一山:《清代通史》,第3册第661—664、672—674页。李宗桐和刘凤翰:《李鸿藻先生年谱》、卷1第164、214—216页。
[6] 王尔敏:《南北洋大臣之建置及其权力之扩张》,载《大陆杂志》,卷20第5期(1960年3月),第15页。关于这一要求被其他外港道台们所实际遵从的程度,还需要进行研究。
[7] 见肯尼迪:《李鸿章与江南造船厂的计划》,载《香港中文大学汉语研究所杂志》,卷4第1期(1971年),第215页。刘广京:《李鸿章在直隶》,收于费维恺等编的《中国近代史考察》,第84—87页。
[8] 沈珂编:《先文肃公政书续编》。奏折的日期是1874年12月。刘广京:《李鸿章在直隶》,第96页。
[9] 罗林森:《中国发展海军的努力,1839—1895年》,第68页。刘广京:《李鸿章在直隶》,第85页。
[10] 刘广京:《李鸿章在直隶》,第101页注78。《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7第13页。
[11] 关于京官们对丁日昌的攻击,见吕实强:《丁日昌与自强运动》,第244—245、361—362页。在李鸿章自己一派中有一人在改革政策上与李有分歧,并被他批评为虽然“端谨”,但回避实际责任;关于这一突出的例子,见李在1875年2月给巡抚刘秉璋的信,载《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5第3—5页。
[12] 毕乃德:《1867—1868年的秘密通信:中国的主要政治家关于进一步向西方势力开放门户的观点》,载《近代史杂志》,卷22(1959年),第132页。
[13] 赖特:《赫德与中国海关》,第325页和附录4。关税数字来源于瓦格尔的《中国的财政》附录B,它包括对往返于中国各通商口岸之间、悬挂外国旗帜的船只所征收的关税数字。
[14] 罗玉东:《光绪朝补救财政之方策》,载《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卷1第2期(1933年5月),第190—191页,其中提到了几种不同的估算方法。
[15] 陈文进:《清代之总理衙门及其经费》,同上,卷1第1期(1932年11月),第49—59页。陈文进:《清季出使各国使领经费》,同上,卷1第2期(1933年5月),第270—310页。
[16] 见斯坦利:《清季的财政革新者胡光墉》,第48—52、81—84页。
[17] 见弗兰克·金:《1845—1895年中国的货币和货币政策》,第222页。郑英还:《中国的邮政通信及其现代化,1860—1896年》,第70—77页。
[18] 《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8第37—38页;卷19第1页;《译署函稿》,卷9第37—38页。参阅9月4日赫德致金登干的信,见费正清等编:《北京总税务司赫德书信集:1868—1907年的中国海关》,第1册第301页;赖特:《赫德与中国海关》,特别是第4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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