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茲餘弊,滅扈戡黎,弗遑創改,年代彌流,將及成俗,如弗解張,物無與厝,夕惕疚懷,有同首疾。思從卑菲,約己濟民,雖府帑末充,君孰與足,便可刪革,去其甚泰,〔五〕冀永為定准,令簡而易從。自今維作田,值水旱失收,即列在所,言上折除。軍士年登六十,悉許放還。巧手於役死亡及與老疾,不勞訂補。其籍有巧隱,并王公百司輒受民為程蔭,解還本屬,開恩聽首。在職治事之身,須遞相檢示,有失不推,當局任罪。令長代換,具條解舍戶數,付度後人。戶有增進,即加擢賞;若致減散,依事准結。有能墾起荒田,不問頃畝少多,依舊蠲稅。」戊子,太白晝見。
九月乙丑,以散騎常侍、鎮東將軍、吳興太守杜稜為特進、護軍將軍。
冬十月乙酉,輿駕親祠太廟。
十一月辛酉,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十二月癸巳夜,西北有雷聲。
三年春正月癸丑,以尚書右僕射、領大著作徐陵為尚書僕射。辛酉,輿駕親祠南郊。辛未,親祠北郊。
二月辛巳,輿駕親祠明堂。丁酉,親耕藉田。
三月丁丑,大赦天下。自天康元年訖太建元年,逋餘軍糧、祿秩、夏調未入者,悉原之。又詔犯逆子弟支屬逃亡異境者,悉聽歸首;見縶繫者,量可散釋;其有居宅,並追還。
夏四月壬辰,齊遣使來聘。
五月戊申,太白晝見。辛亥,遼東、新羅、丹丹、天竺、盤盤等國並遣使獻方物。
六月丁亥,江陰王蕭季卿以罪免。甲辰,封東中郎將長沙王府諮議參軍蕭彝為江陰王。
秋八月辛丑,皇太子親釋奠于太學,二傅、祭酒以下(可)賚帛各有差。〔六〕
九月癸酉,太白晝見。
冬十月甲申,輿駕親祠太廟。乙酉,周遣使來聘。己亥,丹丹國遣使獻方物。
十二月壬辰,車騎大將軍、司空章昭達薨。
四年春正月景午,以雲麾將軍、江州刺史始興王叔陵為湘州刺史,進號平南將軍;東中郎將、吳郡太守長沙王叔堅為宣毅將軍、江州刺史;尚書僕射、領大著作徐陵為尚書左僕射;中書監王勱為尚書右僕射。庚申,以丹陽尹衡陽王伯信為信威將軍、中護軍。庚午,輿駕親祠太廟。
二月乙酉,立皇子叔卿為建安王,授東中郎將、東揚州刺史。
三月壬子,以散騎常侍孫瑒為安西將軍、荊州刺史。乙丑,扶南、林邑國並遣使來獻方物。
夏四月戊子,以中權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黃法〈爽毛〉為征南大將軍、南豫州刺史。
五月癸卯,尚書右僕射王勱卒。
六月辛巳,侍中、鎮右將軍、右光祿大夫杜稜卒。
秋八月辛未,周遣使來聘。丁丑,景雲見。戊寅,詔曰:「國之大事,受脤興戎。師出以律,稟策於廟,所以乂安九有,克成七德。自頃掃滌群穢,廓清諸夏,乃貔貅之戮力,亦帷幄之運籌。雖左衽已戡,干戈載戢,呼韓來謁,亭鄣無警;但不教民戰,是謂棄之,仁必有勇,無忘武備。磻溪之傳韜訣,穀城之授神符,文叔懸制戎規,孟德頗言兵略。朕既慚暗合,良皆披覽。兼昔經督戎,備嘗行陣,齊以七步,肅之三鼓,得自胸襟,指掌可述。今並條制,凡十三科,宜即班宣,以為永准。」乙未,詔停督湘、江二州逋租,無錫等十五縣流民,並蠲其繇賦。
(秋)九月庚子朔,〔七〕日有蝕之。辛亥,大赦天下。又詔曰:「舉善從諫,在上之明規;進賢謁言,為臣之令範。朕以寡德,嗣守寶圖,雖世襲隆平,治非寧一。辨方分職,旰食早衣;傍闕爭臣,下無貢士。何其闕爾,鮮能抗直。豈余獨運,匪薦讜言。置鼓公車,罕論得失;施石象魏,莫陳可否。朱雲摧檻,良所不逢;禽息觸楹,又為難值。至如衣褐以見,檐簦以遊,或耆艾絕倫,或妙年異等,干時而不偶,左右莫之譽,黑貂改弊,〔八〕黃金且殫,終其滯淹〔九〕,可為太息。又貴為百辟,賤有十品,工拙並騖,勸沮莫分,街謠徒擁,廷議斯闕。寔朕之弗明,而時無獻替。永言至治,何迺爽歟?外可通示文武:凡厥在位,風化乖殊,朝政紕蠹,正色直辭,有犯無隱。兼各舉所知,隨才明試。其蒞政廉穢,在職能否,分別矢言,俟茲黜陟。」景寅,以故太尉徐度、儀同杜稜、儀同程靈洗配食高祖廟庭,故車騎將軍章昭達配食世祖廟庭。〔一0〕
冬十月乙酉,輿駕親祠太廟。戊戌,以鎮南將軍、廣州刺史沈恪為領軍將軍。
十〔一〕月己亥夜地震。〔一一〕
閏月辛未,詔曰:「姑熟饒曠,荊河斯擬,博望關畿,天限嚴峻,龍山南指,牛渚北臨,對熊繹之餘城,邇全琮之故壘,良疇美柘,畦畎相望,連宇高甍,阡陌如繡。自梁末兵災,凋殘略盡,比雖務優寬,猶未克復,咫尺封畿,宜須殷阜。且眾將部下,多寄上下,軍民雜俗,極為蠹秏。自今有罷任之徒,許分留部下;其已在江外,亦令迎還,悉住南州津裏安置。有無交貨,不責市估;萊荒墾闢,亦停租稅。臺遣鎮監一人,共刺史、津主分明檢押,給地賦田,各立頓舍。」
十二月壬寅,甘露降樂遊苑。甲辰,輿駕幸樂遊苑,採甘露,宴群臣。丁卯,詔曰:「梁氏之季,兵火荐臻,承華焚蕩,頓無遺構。寶命惟新,迄將二紀,頻事戎旅,未遑脩繕。今工役差閑,椽楹有擬,來歲開肇,創築東宮,可權置起部尚書、將作大匠,用主監作。」
五年春正月癸酉,以征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徐州刺史淳于量為中權大將軍;宣惠將軍、豫章王叔英為南徐州刺史,進號平北將軍;吏部尚書、駙馬都尉沈君理為尚書右僕射,領吏部。辛巳,輿駕親祠南郊。甲午,輿駕親祠太廟。
二月辛丑,輿駕親祠明堂。乙卯,夜有白氣如虹,自北方貫北斗紫宮。
三月壬午,分命眾軍北伐,以鎮前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吳明徹都督征討諸軍事。景戌,西衡州獻馬生角。己丑,皇孫胤生,內外文武賜帛各有差,為父後者爵一級。北討大都督吳明徹統眾十萬,發自白下。
夏四月癸卯,前巴州刺史魯廣達克齊大峴城。辛亥,吳明徹克秦州水柵。庚申,齊遣兵十萬援歷陽,儀同黃法〈爽毛〉破之。辛酉,齊軍救秦州,吳明徹又破之。癸亥,詔北伐眾軍所殺齊兵,並令埋掩。甲子,南譙太守徐槾克石梁城。
五月己巳,瓦梁城降。癸酉,陽平郡城降。甲戌,徐槾克廬江郡城。景子,黃法〈爽毛〉克歷陽城。己卯,北高唐郡城降。辛巳,詔征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豫州刺史黃法〈爽毛〉徙鎮歷陽,齊改縣為郡者並復之。乙酉,南齊昌太守黃詠克齊昌外城。景戌,廬陵內史任忠軍次東關,克其東西二城,進克蘄城。戊子,又克譙郡城,秦州城降。癸巳,瓜步、胡墅二城降。
六月庚子,郢州刺史李綜克灄口城。乙巳,任忠克合州外城。庚戌,淮陽、沭陽郡並棄城走。癸丑,景雲見。豫章內史程文季克涇州城。乙卯,宣毅司馬湛陀克新蔡城。癸(卯)〔亥〕,周遣使來聘。〔一二〕黃法〈爽毛〉克合州城。吳明徹師次仁州,甲子,克其州城。是月,治明堂。
秋七月乙丑,鎮前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吳明徹進號征北大將軍。戊辰,齊遣眾二萬援齊昌,西陽太守周炅破之。己巳,吳明徹軍次峽口,克其北岸城,南岸守者棄城走。周炅克巴州城。淮北絳城及穀陽士民,並誅其渠帥,以城降。景戌,吳明徹克壽陽外城。
八月乙未,山陽城降。壬寅,盱眙城降。戊申,罷南齊昌郡。壬子,戎昭將軍徐敬辯克海安城。青州東海城降。戊午,平固侯陳敬泰等克晉州城。
九月甲子,陽平城降。〔一三〕壬申,高唐太守沈善度克馬頭城。〔一四〕甲戌,齊安城降。景子,左衛將軍樊毅克廣陵楚子城。癸未,尚書右僕射、領吏部、駙馬都尉沈君理卒。丁亥,前鄱陽內史魯天念克黃城小城,齊軍退保大城。戊子,割南兗州之盱眙郡屬譙州。壬辰晦,夜明。黃城大城降。
冬十月甲午,郭默城降。戊戌,以中書令王瑒為吏部尚書。己亥,以特進、領國子祭酒周弘正為尚書右僕射。乙巳,吳明徹克壽陽城,斬王琳,傳首京師,梟于朱雀航。丁未,齊兵萬人至潁口,樊毅擊走之。辛亥,齊遣兵援蒼陵,又破之。景辰,詔曰:「梁末得懸瓠,以壽陽為南豫州,今者克復,可還為豫州。以黃城為司州,治下為安昌郡,滻湍為漢陽郡,三城依梁為義陽郡,並屬司州。」以征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吳明徹為豫州刺史,進號車騎大將軍;征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豫州刺史黃法〈爽毛〉為征西大將軍、合州刺史。戊午,湛陀克齊昌城。
十一月甲戌,淮陰城降。庚辰,威虜將軍劉桃根克朐山城。〔一五〕辛巳,樊毅克濟陰城。己丑,魯廣達等克北徐州。
十二月壬辰朔,詔曰:「古者反噬叛逆,盡族誅夷,所以藏其首級,誡之後世。比者所戮止在一身,子胤或存,梟懸自足,不容久歸武庫,長比月支。惻隱之懷,有仁不忍。維熊曇朗、留異、陳寶應、周迪、鄧緒等及今者王琳首,並還親屬,以弘廣宥。」乙未,譙城降。乙巳,立皇子叔明為宜都王,叔獻為河東王。壬午,任忠克霍州城。
六年春正月壬戌朔,詔曰:「王者以四海為家,萬姓為子,一物乖方,夕惕猶厲,六合未混,旰食彌憂。朕嗣纂鴻基,思弘經略,上符景宿,下協人謀,命將興師,大拯淪溺。灰琯未周,凱捷相繼,拓地數千,連城將百。蠢彼餘黎,毒茲異境,江淮年少,猶有剽掠,鄉閭無賴,摘出陰私,將帥軍人,罔顧刑典,今使苛法蠲除,仁聲載路。且肇元告慶,邊服來荒,始睹皇風,宜覃曲澤,可赦江右淮北南司、定、霍、光、建、朔、合、豫、北徐、仁、北兗、青、冀,南譙、南兗十五州,郢州之齊安、西陽,江州之齊昌、新蔡、高唐,南豫州之歷陽、臨江郡土民,〔一六〕罪無輕重,悉皆原宥。將帥職司,軍人犯法,自依常科。」以翊前將軍新安王伯固為中領軍,進號安前將軍;安前將軍、中領軍晉安王伯恭為安南將軍、南豫州刺史。壬午,輿駕親祠太廟。甲申,廣陵金城降。周遣使來聘。高麗國遣使獻方物。
二月壬辰朔,日有蝕之。辛亥,輿駕親耕藉田。景辰,以中權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淳于量為征西大將軍、郢州刺史。
三月癸亥,詔曰:「去歲南川頗言失稔,所督田租于今未即。豫章等六郡太建五年田租,可申半至秋。豫章又逋太建四年檢首田稅,亦申至秋。南康一郡,嶺下應接,民間尤弊,太建四年田租未入者,可特原除。庶脩墾無廢,歲取方實。」
夏四月庚子,彗星見。辛丑,詔曰:「戢情懷善,有國之令圖,拯弊救危,聖範之通訓。近命師薄伐,義在濟民,青、齊舊隸,膠、光部落,久患凶戎,爭歸有道,棄彼農桑,忘其衣食。而大軍未接,中途止憩,朐山、黃郭,車營布滿,扶老攜幼,蓬流草跋,既喪其本業,咸事遊手,饑饉疾疫,不免流離。可遣大使精加慰撫,仍出陽平倉穀,拯其懸磬,并充糧種。勸課士女,隨近耕種。石鱉等屯,適意脩墾。」
六月壬辰,尚書右僕射、領國子祭酒周弘正卒。乙巳,以中衛將軍、揚州刺史鄱陽王伯山為征北將軍、南徐州刺史,中護軍衡陽王伯信為宣毅將軍、揚州刺史。
冬十一月乙亥,詔北討行軍之所,並給復十年。
十二月癸巳,平南將軍、湘州刺史始興王叔陵進號鎮南將軍。戊戌,以吏部尚書王瑒為尚書右僕射,度支尚書孔奐為吏部尚書。景午,安右將軍、左光祿大夫王通加特進。
七年春正月辛未,輿駕親祠南郊。乙亥,左衛將軍樊毅克潼州城。辛巳,輿駕親祠北郊。
二月戊申,樊毅克下邳、高柵等六城。
三月辛未,詔豫、二兗、譙、徐、合、霍、南司、定九州及南豫、江、郢所部在江北諸郡置雲旗義士,往大軍及諸鎮備防。戊寅,以新除征西大將軍、合州刺史、開府儀同三司黃法〈爽毛〉為豫州刺史。改梁東徐州為安州,武州為沅州。移譙州鎮於新昌郡,以秦郡屬之。盱眙、神農二郡還隸南兗州。
夏四月景戌,有星孛于大角。庚寅,監豫州陳桃根於所部得青牛,獻之,詔遣還民。甲午,輿駕親祠太廟。乙未,陳桃根又表上織成羅又錦被各二百首,〔一七〕詔於雲龍門外焚之。壬子,郢州獻瑞鍾六。
五月乙卯,割譙州之秦郡還隸南兗州。分北譙縣置北譙郡,領陽平所屬北譙、西譙二縣。合州之南梁郡,隸入譙州。
六月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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