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迎敌祠:“徙外宅诸名大祠,灵巫或祷焉。”〔七〕
唐晏曰:“案此事别无所考见。”器案:史记扁鹊传云:“信巫不信医,亦不治也。”〔八〕
陈懿典曰:“又以扁鹊结出知不知意,甚有关键,有照应。”〔九〕
孟子离娄上:“道在迩而求之远。”
昔宫〔一〕之奇为虞公画计,欲辞晋献公璧马之赂,而不假之夏阳之道〔二〕,岂非金石之计哉〔三〕!然虞公不听者,惑于珍怪之宝也〔四〕。
〔一〕
“宫”,宋翔凤本误作“公”。
〔二〕
左传僖公二年:“晋荀息请以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以伐虢。公曰:‘是吾宝也。’对曰:‘若得道于虞,犹外府也。’公曰:‘宫之奇存焉。’对曰:‘宫之奇之为人也,懦而不能强谏,且少长于君,君昵之,虽谏,将不听。’乃使荀息假道于虞,曰:‘冀为不道,入自颠軨,伐鄍三门;冀之既病,则亦唯君故。今虢为不道,保于逆旅,以侵敝邑之南鄙;敢请假道以请罪于虢。’虞公许之,且请先伐虢,宫之奇谏,不听,遂起师。夏,晋里克、荀息帅师会虞师伐虢,灭下阳。”又五年:“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晋不可启,寇不可玩,一之谓甚,其可再乎!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公曰:‘晋,吾宗也,岂害我哉?’对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从,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且虞能亲于桓、庄乎?其爱之也?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逼乎?亲以宠逼,犹尚害之,况以国乎?……’弗听,许晋使。宫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腊矣。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八月,晋侯围上阳。……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下阳,公羊、谷梁俱作夏阳。
〔三〕
后汉书冯衍传:“故信庸庸之论,破金石之策。”注:“金石以谕坚。”金石之计,犹言金石之策也。
〔四〕
唐晏曰:“按谷梁传,晋以璧马假道,宫之奇谏曰:‘晋国之使者,其辞卑而币重,必不便于虞。’虞公弗听。”
鲍丘〔一〕之德行,非不高于李斯、赵高也,然伏隐于蒿庐〔二〕之下,而不录于世〔三〕,利口〔四〕之臣害之也〔五〕。
〔一〕
戴彦升曰:“考汉书儒林传:‘申公,鲁人也,少与楚元王交俱事齐人浮邱伯,受诗。’又云:‘申公以诗、春秋授,而瑕邱江公尽能传之。’又云:‘瑕邱江公受谷梁春秋及诗于鲁申公。’楚元王交传:‘少时,尝与鲁穆生、白生、申公同受诗于浮邱伯。伯者,孙卿门人也。’夫谷梁家始自江公,而江公受之申公,申公受之浮邱伯,浮邱伯为孙卿门人;今荀子礼论、大略二篇具谷梁义,则荀卿谷梁之初祖也。荀卿晚废居楚,陆生楚人,故闻谷梁义欤?盐铁论:‘包邱子与李斯俱事荀卿。’本书资贤(当作“质”)篇:‘鲍邱之德行,非不高于李斯、赵高也,然伏于蒿庐之下,而不录于世。’鲍邱即包邱子,即浮邱伯也。楚元王传注:‘服虔曰:浮邱伯,秦时儒生。’陆生盖尝与浮邱伯游,故称其德行,或即受其谷梁学欤?”文廷式曰:“鲍丘俟考。”唐晏曰:“盐铁论:‘李斯与包邱子俱事荀卿,包邱子不免瓮牖蒿庐。’按即浮邱伯。”器案:盐铁论毁学篇:“昔李斯与包丘子俱事荀卿,既而李斯入秦,遂取三公,据万乘之权,以制海内,功侔伊、望,名巨太山;而包丘子不免于瓮牖蒿庐,如潦岁之蛙,口非不众也,卒死于沟壑而已。”案太平御览八四一引盐铁论作“鲍邱子”,汉书楚元王交传:“俱受诗于浮邱伯,伯者,孙卿门人也。”注:“服虔曰:‘浮邱伯,秦时儒生。’”刘向孙卿书录:“春申君死,而孙卿废,因家兰陵,李斯尝为弟子,已而相秦,及韩非号韩子,又浮丘伯皆受业为名儒。”鲍、包、浮,一音之转。
〔二〕
“蒿庐”,原作“嵩庐”,今改正。唐晏曰:“疑当作‘蒿’。”器案:盐铁论毁学篇:“包丘子不免于瓮牖蒿庐。”即本陆氏此文,今据改正。史记褚先生东方朔传:“宫殿中可以避世全身,何必深山之中,蒿庐之下?”寻周礼地官载师职:“以宅田土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注:“故书‘郊’或为‘蒿’。”然则蒿庐盖谓郊外之庐,“伏处于蒿庐之下,而不录于世”,即下文所谓“弃于野”、“或隐于田里”也。
〔三〕
录,录用,齿录。后汉书袁绍传:“广罗英雄,弃瑕录用。”〔四〕
论语阳货:“恶利口之覆邦家者。”集解:“孔曰:‘利口之人,多言少实,苟能悦媚时君,倾覆国家。’”孟子尽心下:“恶利口。”〔五〕
胡雅斋曰:“三段或借类相形,或援引作证,意愈真愈妙。”
凡人莫不知善之为善,恶之为恶;莫不知学问之有益于己,怠戏之无益于事也〔一〕。然而为之者情欲放溢,而人不能胜其志也。人君莫不知求贤以自助,近贤以自辅;然贤圣或隐于田里,而不预国家之事者,乃观听之臣〔二〕不明于下,则闭塞之讥归于君〔三〕;闭塞之讥归于君,则忠贤之士弃于野;忠贤之士弃于野,则佞臣之党存于朝;佞臣之党存于朝,则下不忠于君;下不忠于君,则上不明于下;上不明于下,是故天下所以倾覆也〔四〕。
〔一〕
李为霖曰:“又一转,更有遐思。”〔二〕
观听之臣,即耳目之臣。尚书益稷:“臣作朕股肱耳目。”孔颖达正义:“言己动作视听,皆由臣也。”又冏命:“充耳目之官。”孔氏传:“充备侍从,在视听之官。” 〔三〕
吕东莱曰:“连环结锁,神妙。”〔四〕
王凤洲曰:“此篇言人才之通塞有数,惟人主不明,故贤者弃逐,不才者通显,其借喻俱照出正意,所谓‘喻而非喻,真而非真’者。至叙事空阔,总说关锁尤高。”李为霖曰:“君子抱道自处,故以道为屈伸,非汤、武为之君,终不遇也。小人以容悦逢君,虽庸君世主无不合,所以常遇。篇中以大木枯杨立喻至切,何也?获大木难,枯杨便也。且叙事娴美,关锁尤高。”
至德〔一〕第八
〔一〕黄震曰:“至德言善治者不尚刑。”戴彦升曰:“至德、怀虑二篇,称晋厉、齐庄、楚灵、宋襄、鲁庄,盖着古成败之国,而警乎马上得天下之言也。”唐晏曰:“此篇主修德。”器案:孝经开宗明义章:“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后有广至德章,即以“顺民”为言。陆氏此文,言至德在得民,亦儒家之旨也。
夫欲富〔一〕国强〔二〕威,辟〔三〕地服远者,必得之于民;〔四〕欲建〔五〕功兴誉,垂名烈,流荣华者〔六〕,必取之于身。故〔七〕据万乘之国〔八〕,持百姓之命,苞山泽之饶,主〔九〕士众之力,而功不存乎〔一0〕身,名不显于世者,乃〔一一〕统理之非也。
〔一〕
“富”,宋翔凤曰:“本作‘建’,据治要改。”〔二〕
“强”,李本、程本、两京本、品节、拔萃误作“疆”。
〔三〕
“辟”,宋翔凤曰:“本作‘辟’,据治要改。”案:天一阁本作“辟”。汇函曰:“与‘辟’同。”〔四〕
品节曰:“此言立功成名在得民,在治身,不在威武。”李为霖曰:“得民则国强,治身则功立,故下以君子为治之道立言,又以四君之失证之,开合有法。”〔五〕
“建”,宋翔凤曰:“本作‘立’,据治要改。”〔六〕
宋翔凤曰:“本作‘垂名流光显荣华者’,依治要改。”〔七〕
“故”,别解作“夫”。
〔八〕
宋翔凤曰:“治要作‘千乘之众’。”〔九〕
“主”,别解作“王”,天一阁本、唐本作“至”,俱误。本行篇:“主九州之众。”用法与此同。
〔一0〕“存乎”,宋翔凤曰:“本作‘在于’,依治要改。”〔一一〕宋翔凤曰:“治要无‘乃’字。”
天地之性,万物之类,怀德〔一〕者众归之,恃刑〔二〕者民畏之,归之则充〔三〕其侧,畏之则去其域〔四〕。故设刑者不厌轻,为德者不厌重,行罚者不患薄,布赏者不患厚〔五〕,所以亲近而致远也〔六〕。
〔一〕
宋翔凤曰:“‘怀德’本作‘儴道’,子汇本、抄本作‘穣道’,依治要改。”唐晏曰:“按尔雅释诂:‘儴,因也。’按亦所谓‘着秦之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是。” 〔二〕
“刑”,汇函、品节、拔萃误作“形”。
〔三〕
“充”,宋翔凤曰:“本作‘附’,依治要改。”〔四〕
宋翔凤曰:“‘域’,治要作‘城’。”金丹曰:“此即得道者多助之意。”〔五〕
盐铁论周秦篇:“故高皇帝约秦苛法,慰怨毒之民,而长和睦之心,唯恐刑之重而德之薄也。”读此文,知汉高之省刑,盖亦受陆生之影响矣。
〔六〕
宋翔凤曰:“‘远’上本有‘疏’字,依治要删。”唐晏曰:“即悦近来远意。”
夫形〔一〕重者则心烦〔二〕,事众者则身劳〔三〕;心烦者则刑罚纵横而无所立,身劳者则百端回邪〔四〕而无所就。是以君子之为治也〔五〕,块〔六〕然若无事,寂然若无声〔七〕,官〔八〕府若无吏〔九〕,亭落〔一0〕若无民,闾里不讼于巷〔一一〕,老幼不愁于庭〔一二〕,近者无所议,远者无所听〔一三〕,邮〔一四〕无夜行之卒〔一五〕,乡〔一六〕无夜召之征〔一七〕,犬不夜吠,鸡〔一八〕不夜鸣,耆老甘味〔一九〕于堂,丁男〔二0〕耕耘于野〔二一〕,在朝者〔二二〕忠于君,在家者孝于亲;于是赏善罚恶而润色〔二三〕之,兴辟雍庠序而教诲之〔二四〕,然后贤愚异议,廉鄙异科,长幼异节,上下有差〔二五〕,强弱相扶,大小相怀,尊卑相承,雁行〔二六〕相随,不言而信〔二七〕,不怒而威〔二八〕,岂待〔二九〕坚甲利兵〔三0〕、深牢刻令〔三一〕、朝夕切切〔三二〕而后行哉〔三三〕?
〔一〕
“形”,宋翔凤曰:“治要作‘刑’。”案:子汇本、金丹亦作“刑”。
〔二〕
“心烦”,宋翔凤曰:“本作‘身劳’,依治要改。”今案:楚辞屈原卜居:“心烦虑(一作“意”)乱,不知所从。”注:“迷所着也。一云,迷瞀眩也。”〔三〕
“身劳”,宋翔凤曰:“本作‘心烦’,依治要改。”真西山曰:“精言可诵。”〔四〕
礼记乐记:“回邪曲直,各归其分。”正义:“回谓乖违,邪谓邪辟。”回邪、回邪同。
〔五〕
庄九微曰:“得天下者得其民,民不可以刑罚威,而可以道德聚,其知本之论乎!”〔六〕
“块”,宋翔凤曰:“治要作‘混’。”案:谷梁传僖公五年:“块然受诸侯之尊。”注:“块然,安然也。”〔七〕
宋翔凤曰:“治要无两‘若’字。文选注廿六引新语曰:‘君子之治也,混然无事,寂然无声。’”案:文选注见潘安仁在怀县作诗。茅鹿门曰:“韵语铿铿。”〔八〕
“官”,李本误“宫”。
〔九〕
宋翔凤曰:“治要‘吏’作‘人’。”唐晏曰:“意林作‘事’。”黄东发曰:“盛治气象。”金丹曰:“言政尚易简,不事烦苛也。”〔一0〕周广业曰:“汉书:‘秦制,十里一亭。’广雅:‘落,居也。’李贤曰:‘今人谓院为落。’”器案:北方乡村率以某格庄、某各庄为名,各、格亦落之音转也。
〔一一〕器案:讼于巷,即所谓“庶人议”也。史记始皇本纪:“三十四年,李斯议烧诗、书、百家语云:‘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盐铁论相刺篇:“鄙人不能巷言面违。”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如淳注曰:“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曰巷讼,曰巷议,曰巷言,曰巷语,其义一也。
〔一二〕宋翔凤曰:“意林引云:‘犬不夜吠,鸡不夜鸣,家若无声,官府若无事,亭落若无人,闾里不讼,老者不愁,君子之治也。’按:‘家’当作‘寂’,古文作‘●’。”今案:意林本作“耆老”,不作“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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