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判解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判解
作 者: 章剑生
出版社: 武汉大学出版社
丛编项: 行政行为判解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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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 行政法
ISBN 出版时间 包装 开本 页数 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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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章剑生,男,汉族,1964年5月生,浙江省海宁市人。1985年获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91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5年聘为硕士研究生导师。1998年破格晋升为教授。现职与兼职: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所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浙江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兼职教授、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浙江省衢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内容简介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是行政程序法上一个重要的法律制度。本书拟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根据公开的判例,着重论述行政行为合法性理由中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行政行为正当性理由中的筛选事实和选择法律以及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瑕疵。通过本书,旨在从行政法理论上一进一步推进人们对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的认识,为行政法的实践提供理论指导,也为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帽定提供构建行政行为说明由制度的理论基础。

图书目录

判例梗概与索引

1 引言

1.1 地政行为说明理由的概念界定

1.2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的法律基础

1.3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的法律意义

2 行政行为合法性理由中的事实依据

2.1 禁止主观臆规则

2.2 符合证明逻辑规则

2.3 主要事实依据规则

3 行政行为合法性理由中的法律依据

3.1 全成展示法律规则

3.2 法律规范突择上规则

3.3 排除非法律性规范规则

4 行政行为正当性理由中的筛选事实

4.1 排除非法证据规则

4.2 遵循因果联系规则

4.3 疑惑事实从无规则

5 行政行为正当性理由中的选择法律

5.1 遵守惯例公理规则

5.2 体现政策形势规则

5.3 符合公共利益规则

6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瑕疵

6.1 地政行为没有说明理由

6.2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错误

6.3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欠缺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