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
太宗曰:“内圆外方,何谓也?”
靖曰:“方生于正,圆生于奇。方所以矩其步,圆所以缀其旋。是以步数定于地,行缀应乎天。步定缀齐,则变化不乱。八陈为六,武侯之旧法焉。”
太宗曰:“画方以见步,点圆以见兵。步教足法,兵教手法,手足便利,思过半矣。”
靖曰:“吴起云:‘绝而不离,却而不散。’此步法也。教士犹布棋于盘,若无画路,棋安用之?孙武曰:‘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胜兵若以镒称铢,败兵若以铢称镒。’皆起于度量方(国)[圆]也。”
太宗曰:“深矣!孙武之言。不度地之远近,形之广狭,则何以制其节乎?”
靖曰:“庸将罕能知其节者也。‘善战者,其势险,其节短,势(加)[如][弓广]弩,节如发机。’臣修其术,凡立队,相去各十步,驻队去前队二十步;每隔一队立一战队。前进五十步为节。角一声,诸队皆散立,不过十步之内。至第四角声,笼枪跪坐。于是鼓之,三呼三击,三十步至五十步以制敌之变。马军从背出,亦以五十步临时节止。前正后奇,观敌如何。再鼓之,则前奇后正,复邀敌来,伺隙捣虚。此六花大率皆然也。”
太宗曰:“《曹公新书》云:‘作陈对敌,必先立表,引兵就表而陈。一部受敌,余部不进救者斩。’此何术乎?”
靖曰:“临敌立表,非也,此但教战时法耳。古人善用兵者,教正不教奇,驱众若驱群羊,与之进,与之退,不知所之也。曹公骄而好胜,当时,诸将奉《新书》者,莫敢攻其短。且临敌立表,无乃晚乎?臣窃观陛下所制《破陈乐舞》,前出四表,后缀八幡,左右折旋,趋步金鼓,各有其节,此即八陈图四头八尾之制也。人间但见乐舞之盛,岂有知军容如斯焉。”
太宗曰:“昔汉高帝定天下,歌云:‘安得猛士兮守四方。’盖兵法可以意授,不可语传。朕为《破陈乐舞》,唯卿已晓其表矣,后世其知我不苟作也。”
太宗曰:“方色五旗为正乎?幡麾折冲为奇乎?分合为变,其队数曷为得宜?”
靖曰:“臣参用古法,凡三队合,则旗相倚而不交;五队合,则两旗交;十队合,则五旗交。吹角,开五交之旗,则一复散而为十;开二交之旗,则一复散而为五;开相倚不交之旗,则一复散而为三。兵散则以合为奇,合则以散为奇。三令五申,三散三[合],(然)复归于正,四头八尾,乃可教焉,此队法所宜也。”
太宗称善。
太宗曰:“曹公有战骑、陷骑、游骑,今马军何等比乎?”
靖曰:“臣(案)[按]《新书》云:‘战骑居前,陷骑居中,游骑居后。’如此则是各立名号,分为三类尔。大抵骑队八马,当车徒二十四人,二十四骑当车徒七十二人,此古制也。车徒常教以正,骑队常教以奇。据曹公,前后及中分为三覆,不言两厢,举一端言也。后人不晓三覆之义,则战骑必前于陷骑、游骑,如何使用?臣熟用此法,回军转陈,则游骑当前、战骑当后、陷骑临变而分,皆曹公之术也。”
太宗笑曰:“多少人为曹公所惑。
太宗曰:“车、步、骑三者一法也。其用在人乎?”
靖曰:“臣(案)[按]按春秋鱼丽陈,先偏后伍,此则车步无骑,谓之左右(拒)[矩],言拒御而已,非取出奇胜也。晋荀吴伐狄,舍车为行,此则骑多为便,惟务奇胜,非拒御而已。臣均其术,凡一马当三人,车步称之,混为一法,用之在人。敌安知吾车果何出?骑果何来?徒果何从哉?或潜九地,或动九天,其知如神,惟陛下有焉,臣何足以知之。”
太宗曰:“太公书云:‘地方六百步或六十步,表十二辰。’其术如何?”
靖曰:“画地方一千二百步,开方之形也。每部占地二十步之方,横以五步立一人,纵以四步立一人。凡二千五百人,分五方,空地四处,所谓陈间容陈者也。武王伐纣,虎贲各掌三千人,每陈六千人,共三万之众,此太公画地之法也。”
太宗曰:“卿六花陈画地几何?”
靖曰:“大阅,地方千二百步者,其义六陈,各占地四百步,分为东西两厢,空地一千二百步为教战之所。臣尝教士三万,每陈五千人,以其一为营法,五为方、圆、曲、直、锐之形,每阵五变,凡二十五变而止。”
太宗曰:“五行陈如何?”
靖曰:“本因五方色立此名,方、圆、曲、直、锐,实因地形使然。凡军不素习此五者,安可以临敌乎?兵,诡道也,故强名五行焉。文之以术数相生相克之义,其实兵形象水,因地制流,此其旨也。”
太宗曰:“李勣言牝牡、方圆伏兵法。古有是否?”
靖曰:“牝牡之法,出于俗传,其实阴阳二义而已。臣按范蠡云:‘后则用阴,先则用阳。尽敌阳节,盈吾阴节而夺之。’此兵家阴阳之妙也。范蠡又云:‘设右为牝,益左为牡,早晏以顺天道。’此则左右早晏,临时不同,在乎奇正之变者也。左右者,人之阴阳;早晏者,天之阴阳;奇正者,天人相变之阴阳。若执而不变,则阴阳俱废,如何?守牝牡之形而已。故形之者,以奇示敌,非吾正也;胜之者,以正击敌,非吾奇也。此谓奇正相变。兵伏者,不止山谷草木伏藏。所以为伏也,其正如山,其奇如雷,敌虽对面,莫测吾奇正所在。至此,夫何形之有焉?”
太宗曰:“四兽之陈,又以商、羽、徵、角象之,何道也?”
靖曰:“诡道也。”
太宗曰:“可废乎?”
靖曰:“存之所以能废之也。若废而不用,诡愈甚焉。”
太宗曰:“何谓也?”
靖曰:“假之以四兽之陈,及天、地、风、云之号,又加商金、羽水、徵火、角木之配,此皆兵家自古诡道。存之则余诡不复增矣,废之则使贪使愚之术从何而施哉?”
太宗良久曰:“卿宜秘之,无泄于外。”
太宗曰:“严刑峻法,使人畏我而不畏敌,朕甚惑之。昔光武以孤军当王莽百万之众,非有刑法临之。此何由乎?”
靖曰:“兵家胜败,情状万殊,不可以一事推也。如陈胜、吴广败秦师,岂胜、广刑法能加于秦乎?光武之起,盖顺人心之怨莽也,况又王寻、王邑不晓兵法,徒夸兵众,所以自败。臣(案)[按]《孙子》曰:‘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此言凡将先有爱结于士,然后可以严刑也。若爱未加而独用峻法,鲜克济焉。”
太宗曰:“《尚书》言:‘威克厥爱,允济;爱克厥威,允罔功。’何谓也?”
靖曰:“爱设于先,威设于后,不可反是也;若威加于前,爱救于后,无益于事也。《尚书》所以慎戒其终,非所以作谋于始也。故《孙子》之法,万代不刊。”
太宗曰:“卿平萧铣,诸将皆欲籍伪臣家以赏士卒,独卿不从,以谓蒯通不戮于汉。既而江汉归顺。朕由是思古人有言曰:‘文能附众,武能威敌。’其卿之谓乎?”
靖曰:“汉光武平赤眉,入贼营中按行。贼曰:‘萧王推赤心于人腹中。’此盖先料人情本非为恶,岂不豫虑哉?臣顷讨突厥,总蕃汉之众,出塞千里,未尝戮一杨干,斩一庄贾,亦推赤诚,存至公而已矣。陛下过听,擢臣以不次之位。若于文武,则何敢当!”
太宗曰:“昔唐俭使突厥,卿因击而败之。人言卿以俭为死间,朕至今疑焉。如何?”
靖再拜曰:“臣与俭比肩事主,料俭说必不能柔服,故臣因纵兵击之,所以去大恶不顾小义也。人谓以俭为死间,非臣之心。(案)[按]《孙子》,用间最为下策。臣尝著论其末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或用间以成功,或凭间而倾败。若束发事君,当朝正色,忠以尽节,信以竭诚,虽有善间,安可用乎?唐俭小义,陛下何疑?”
太宗曰:“诚哉!非仁义不能使间,此岂纤人所为乎?周公大义灭亲,况一使人乎?灼无疑矣!”
太宗曰:“兵贵为主、不贵为客,贵速、不贵久。何也?”
靖曰:“兵,不得已而用之,安在为客且久哉?《孙子》曰:‘远输则百姓贫。’此为客之弊也。又曰:‘役不再籍,粮不三载。’此不可久之验也。臣较量主客之势,则有变客为主,变主为客之术。”
太宗曰:“何谓也?”
靖曰:“‘因粮于敌’,是变客为主也;‘饱能饥之,佚能劳之’,是变主为客也。故兵不拘主客迟速,惟发必中节,所以为宜。”
太宗曰:“古人有诸?”
靖曰:“昔越伐吴,以左右二(师)[军]鸣鼓而进,吴分兵御之。越以中军潜涉不鼓,袭败吴师,此变客为主之验也。石勒与姬澹战,澹兵远来,勒遣孔苌为前锋,逆击澹军。孔苌退而澹来追,勒以伏兵夹击之,澹军大败,此变劳为佚之验也。古人如此者多。”
太宗曰:“铁蒺蔾、行马,太公所制。是乎?”
靖曰:“有之,然拒敌而已。兵贵致人,非欲拒之也。太公《六韬》言守御之具尔,非攻战所施也。”
卷下
太宗曰:“太公云:‘以步兵与车骑战者,必依丘墓险阻。’又孙子云:‘天隙之地,丘墓故城,兵不可处。’如何?”
靖曰:“用众在乎心一,心一在乎禁祥去疑。倘主将有所疑忌,则群情摇;群情摇,则敌乘隙而至矣。安营据地,便乎人事而已。若涧、井、陷、隙之地,及如牢如罗之处,人事不便者也,故兵家引而避之,防敌乘我。丘墓故城,非绝险处,我得之为利,岂宜反去之乎?太公所说,兵之至要也。”
太宗曰:“朕思凶器无甚于兵者,行兵苟便于人事,岂以避忌为疑?今后诸将有以阴阳拘忌,失于事宜者,卿当丁宁诫之。”
靖再拜谢曰:“臣按《尉缭子》云:‘黄帝以德守之,以刑伐之。’是谓刑德。非天官时日之谓也。然诡道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后世庸将,泥于术数,(吴)[是]以多败,不可不诫也。陛下圣训,臣即宣告诸将。”
太宗曰:“兵有分有聚,各贵适宜。前代事迹,孰为善此者?”
靖曰:“苻坚总百万之众,而败于淝水,此兵能合[而]不能分之所致也。吴汉讨公孙述,与副将刘尚分屯,相去二十里,述来攻汉,尚出合击,大破之,此兵分而能合之所致也。太公曰:‘分不分,为縻军;聚不聚,为孤旅。’”
太宗曰:“然。苻坚初得王猛,实知兵,遂取中原。及猛卒,坚果败,此縻军之谓乎?吴汉为光武所任,兵不遥制,汉果平蜀,此不陷孤旅之谓乎?得失事迹,足为万代鉴。”
太宗曰:“朕观千章万句,不出乎‘多方以误之’一句而已。”
靖良久曰:“诚如圣语。太凡用兵,若敌人不误,则我师安能克哉?譬如奕棋,两敌均焉,一着或失,竟莫能救。是古今胜败,率由一误而已,况多失者乎!”
太宗曰:“攻守二事,其实一法欤?《孙子》言:‘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即不言敌来攻我,我亦攻之;我若自守,敌亦守之。攻守两齐,其术奈何?”
靖曰:“前代似此相攻相守者多矣,皆曰:‘守则不足,攻则有余。’便谓不足为弱,有余为强,盖不悟攻守之法也。臣案《孙子》云:‘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谓敌未可胜,则我且自守;待敌可胜,则攻之尔,非以强弱为辞也。后人不晓其义,则当攻而守,当守而攻。二役既殊,故不能一其法。”
太宗曰:“信乎!有余不足,使后人惑其强弱。殊不知守之法,要在示敌以不足;攻之法,要在示敌以有余也。示敌以不足,则敌必来攻,此是敌不知其所攻者也;示敌以有余,则敌必自守,此是敌不知其所守者也。攻守一(决)[法],敌与我分而为二事。若我事得,则敌事败;敌事得,则我事败。得失成败,彼我之事分焉。攻守者,一而已矣,得一者百战百胜。故曰:‘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其知一之谓乎!”
靖再拜曰:“深乎!圣人之法也。攻是守之机,守是攻之策,同归乎胜而已矣。若攻不知守,守不知攻,不惟二其事,抑又二其官,虽口诵孙吴,而心不思妙,攻守二齐之说,其孰能知其然哉!”
太宗曰:“《司马法》言:‘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平)[安],(亡)[忘]战必危。’此亦攻守一道乎?”
靖曰:“有国有家者,曷尝不讲乎攻守也?夫攻者,不止攻其城、击其陈而已,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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