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非一时而盛,衰者,非一时而衰。故曰杀也。所尚齿爵亲贤,亦天下自然之理也。次陈为治之序,凡有九等。分守,职也。刑右,称也。因任,因所职而任之。原,免。省,灭也。不任其事,则免之去之矣。是非,旌别淑慝也。赏罚,挞以记之,车服以彰之之类。愚知处宜,言当其任。履位,犹当位。袭,安也,安其情实,则分能由名,各有所处而无容心,归於自然而已。古书虽有刑名之说,未尝合本以求末。若不知先後,骤然而言,则失其本始,是始於人而为天下用,非所以用天下也。刑名赏罚为治之具,分守仁义为治之道也。刑名,即形名,古文通用。
夫以天地为宗,道德为主者,岂有它哉?以无为为常而已。无为已难能,况常而不变者乎?此古人所以贵也。无为、有为,上下之所以分。反是,则君不主而臣非臣矣!知不自虑,辫不自悦,能不自为,无为之本也。天不产而物化,地不长而物育,帝王无为而天下功,此无为之效也。曰神曰富而大,足以包之,此帝德所以配天地而乘之,驰万物用人韦特其余事,本要未详,自然之理。自三军、五兵至隆杀之服,虽五事之末,而铃由於精神、心卫之运,则古人所不废也,但非所先耳!若夫君臣、父子、夫妇之先後,犹天尊地卑之不可易,而圣人取象焉。神明之位,上下不紊;四时之序,先後有伦。万物化作,萌区有状,而物之盛衰变化见矣。此天地之序,而人所取法者也。宗庙、朝廷、乡党行事,莫不有序而道在其中。语道而非序,何取於道哉?故自先明天而道德次之至仁贤不肖袭情,皆因之而不可无,铃分其能以稽效,叉由其名以考实,事上畜下,治物修之要,莫越乎此。知谋不用,归於自然,此太平之至治也。後引书曰至畜天下也,盖衍上文余意云。
南华真经义海纂微卷之四十一竟
#1正字是『士』。
#2『直』字应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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