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 者: |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 |
| 出版社: | 法律出版社 |
| 丛编项: | 关联法规精选 |
| 版权说明: | 本书为公共版权或经版权方授权,请支持正版图书 |
| 标 签: | 诉讼法 |
| ISBN | 出版时间 | 包装 | 开本 | 页数 | 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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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国家赔偿的含义与履行机关
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一节 赠偿范围
第三条 人身侵权的行政赔偿范围
第四条 财产侵权的行政赔偿范围
第五条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第二节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第六条 求偿主体
第七条 行政赔偿责任
第八条 复议机关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赔偿的提出
第十条 求偿人可选择赔偿义务机关
第十一条 数项赔偿的同时提出
第十二条 求偿申请书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的履行期限
第十四条 追偿与处罚
第三章 刑事赔偿
第一节 赔偿范围
第十五条 人身侵权的刑事赔偿范围
第十六条 财产侵权的刑事赔偿
第十七条 国家免责的情形
第二节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第十八条 求偿人
第十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二十条 赔偿的提出
第二十一条 履行赔偿的期限
第二十二条 赔偿的复议
第二十三条 赔偿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追偿与处罚
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二十五条 赔偿方式
第二十六条 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的计算
第二十七条 侵犯生命健康权赔偿金的计算
第二十八条 侵犯财产权赔偿金的计算
第二十九条 赔偿费用的来源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条 对受损名誉权、荣誉权的救济
第三十一条 非刑事诉讼的司法赔偿
第三十二条 求偿时效
第三十三条 对外国主体的赔偿的特殊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不得向求偿人收费和征税
第三十五条 生效日期
综合
行政赔偿
司法赔偿
赔偿委员会赔偿经费
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