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刑事诉讼法

日本刑事诉讼法
作 者: 宋英辉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丛编项: 外国刑事诉讼法典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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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缺《日本刑事诉讼法》作者简介

内容简介

日本刑事诉讼法简介日本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史,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期:明治维新以前主要学习唐律,实行律令法制和武家法制,其刑事诉讼法也包含于其中;明治维新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主要以法国、德国为样板,制定自己的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其刑事诉讼法又受到美国法的影响,大量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因素,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刑事诉讼制度。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特色自本世纪30年代始,日本军国主义推行法西斯专政,刑事诉讼推行纠问式特别程序,刑事司法成为法西斯独裁统治的工具。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根据同盟国占领军总部的指示,日本对战前的法律制度进行改革,于1946年制定了《日本国宪法》。新宪法以和平主义、国民主权和尊重人权三大原则为基础,确立了新的政治体制。在刑事诉讼方面,新宪法将有关国民人权的一系列诉讼原则上升为宪法原则,如刑事程序法定原则、令状主义、禁止拷问、法官独立、保障公平的法院进行迅速的公开审判的权利、保障辩护权、禁止强迫自我归罪和将口供作为定罪的惟一根据、禁止重复追诉等。由于《日本国宪法》定于1947年5月3日起施行,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届时难以完成,所以,为了同新宪法的施行相适应,日本立法当局不得不匆忙制定了《刑事诉讼应急措施法》。该法连同《法院法》、《检察厅法》一起,与新宪法同时施行。1948年7月10日,日本国会通过现行《刑事诉讼法》。该法于1949年1月1日起施行,其后,曾经多次小规模修改,现有7编506条和附则。《日本国宪法》第31条规定:“任何人,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剥夺其生命、自由或者科处其他刑罚。”该规定要求不仅在内容上,而且在形式上,也都应当通过国家立法机构制定的狭义法律来规定刑事程序。日本国会制定的关于刑事诉讼的法律,除刑事诉讼法典外,还有法院法、检察厅法、警察法、少年法、交通案件即决裁判程序法、刑事补偿法、刑事诉讼费用法、关于刑事案件中第三者所有物没收程序的应急措施法、关于犯罪侦查中监听通讯的法律,等等。除国会制定的法律外,在日本,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规范,还有《刑事诉讼规则》和《犯罪侦查规范》。前者由最高法院依据《日本国宪法》第77条规定的规则制定权而制定,后者由国家公安委员会制定。其中,最高法院《刑事诉讼规则》对于司法警察职员、检察官、法官均有约束力,是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依据的重要规则之一。关于刑事诉讼法与该规则的调整范围,作为原则,有关刑事诉讼基本构造和被疑人、被告...

图书目录

目录

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法院的管辖

第二章 法院职员不得执行职务和申请回避

第三章 诉讼能力

第四章 辩护与辅佐

第五章 裁判

第六章 文书及送达

第七章 期间

第八章 被告人的传唤、拘传及羁押

第九章 扣押及搜查

第十章 勘验

第十一章 询问证人

第十二章 鉴定

第十三章 口译及笔译

第十四章 保全证据

第十五章 诉讼费用

第十六章 补偿费用

第二编 第一审

第一章 侦查

第二章 公诉

第三章 公审

第一节 公审准备及公审程序

第二节 证据

第三节 公审的裁判

第三编 上诉

第一章 通则

第二章 控诉

第三章 上告

第四章 抗告

第四编 再审

第五编 非常上告

第六编 简易程序

第七编 裁判的执行

附则

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法院的管辖

第二章 法院职员不得执行职务、申请回避及自行回避

第三章 诉讼能力

第四章 辩护与辅佐

第五章 裁判

第六章 文书及送达

第七章 期间

第八章 被告人的传唤、拘传及羁押

第九章 扣押及搜查

第十章 勘验

第十一章 询问证人

第十二章 鉴定

第十三章 口译及笔译

第十四章 保全证据

第十五章 补偿费用

第二编 第一审

第一章 侦查

第二章 公诉

第三章 公审

第一节 公审准备及公审程序

第二节 公审的裁判

第三编 上诉

第一章 通则

第二章 控诉

第三章 上告

第四章 抗告

第四编 少年案件特别程序

第五编 再审

第六编 简易程序

第七编 裁判的执行

第八编 补则

附则

附:《关于犯罪侦查中监听通讯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