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阳竭于上也;下利者,阴竭于下也。其人苟未见厥逆、躁,尚未得以脱论,此以断为脱者,正于厥、躁论之也。
【阐释】此条内真寒而外假热的危候。伤寒发热,若属阳回,下利当自止,手足当温。今虽见发热,下利厥逆依然,可知此非阳回之热,乃阴盛于内,格阳于外,更加躁不得卧,亦即郑氏所说:“阴阳欲脱之征”。急与大剂通脉四逆汤,或可救危亡于万一。
十六、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郑论:按发热下利至甚,将脱之兆,况加以厥而不回,乌得不死。
【阐释】此条乃阴阳离绝之危候,与上条同一病理。虽无躁不得卧之证状,但不利言至甚,厥逆言不止,其厥利程度,较上条严重,发热亦属虚阳外浮。遇此危候,当用大剂四逆、白通温经止泄以回其厥。若厥回可生,不回则死。
十七、发热而厥,(不)〔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郑论:按发热而厥,乃阳厥之征,务要察其人果现有热象可凭,即照阳厥法治之。至七日下利,是邪盘据不欲下趋,热与厥不退,故曰难治。若下之而利,热退厥回,即是生机;下之而不利,厥不回,方为难治。
【阐释】本条与上十五、十六两条同为阴寒内盛,阳气外浮而呈现的厥利。
本条虽同是真寒假热证,但无上述两条严重,所以不言主死,而云难治。然难治非不治之谓,更非代表死候,可选用大剂白通,四逆等汤治之,可救危亡。
十八、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①,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②。
①便:作忽然解。
②有阴无阳:下利是阴证,汗出不止是亡阳,故称有阴无阳。
郑论:按六七日不利,至发热而利,里已通矣,里通表畅,发热亦是病解之机。但其人汗出不止为可虑,可虑者,汗出亡阳,不止,是阳无所附,脱离即在转瞬,不死何待?
【阐释】郑氏谓“汗出亡阳”,此即辨证大眼目。汗出不止,是阴盛于内,阳浮于外,是谓有阴无阳,故死。
十九、病(人)〔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③。
③膀胱关元:关元为任脉经穴,在脐下三寸。治脐下痛,炙之良。膀胱关元,是指病的部位在脐下。
郑论:按四肢厥,而无热形可征,则为阴盛无疑,寒结于下,未在中上,故不结胸,而独在小腹,故痛亦在小腹也。
【阐释】此种证状,经常见之。笔者常用大剂回阳之方,如四逆、白通之类,加肉桂、小茴以治之;外则用肉桂、小茴、花椒、橘叶以熨痛处。屡用屡效者。
二十、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④,脉虚复厥者㈠,不可下,此亡血⑤,下之死。
④腹濡:腹部按之柔软。
⑤亡血:指血分不足。
㈠腹濡脉虚复厥,,明明阴盛阳微,下之则微阳立消,乌得不死?(顶批)
郑论:按脉微而厥,明明阴盛,而非阳盛也。阳盛始能伤血,血伤故不可下,今所见者,阳虚的候,非阴虚的候,何所见而为亡血乎?余甚不解。
【阐释】阳盛始能伤血,血伤始见亡血之证,今所见者为阳虚的候,非阴虚的候,故郑氏曰:“何所见而为亡血乎?余甚不解。”此血虚致厥,下之安得不死!
二十一、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①,当归四逆汤主之。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萸生姜汤主之。、
①脉细:指其脉体细如丝状。
郑论:按四肢厥,而脉细微欲绝,阴盛阳虚之明验也。此际正宜大剂回阳,兹以当归四逆汤主之,决非确论,余不敢从。
【阐释】本条郑氏认为系“阴盛阳虚之明验,正宜大剂回阳,以当归四逆汤主之,决非确论。”但历代注家谓手足厥冷,既不同于阳微阴盛的四逆汤证;亦不同于热深厥深的白虎汤证;更不是阳气郁遏于里,不能透达的四逆散证。而是血虚寒郁,不能荣于脉中,而四肢失于温养,所以手足厥寒。本方不用姜附回阳而亦以四逆名汤者,正像四逆散一样,以其能治四肢逆冷之故。故郑氏所说:“决非确论”是当深思的。
当归四逆汤(校补)
当归三两桂枝三两(去皮)芍药三两细辛三两甘草二两(炙)通草二两②大枣二十五枚(擘),一法十二枚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渣,温服一升,日三服。
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校补)
即前方加生姜半斤(切)吴茱萸二升上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渣,温分五服。
②通草:本方通草即现今木通。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本方即桂枝汤去生姜,倍用大枣,加当归、细辛、木通而成。桂枝汤本调和营卫之方,但本证属血虚寒凝,故用当归补心血为君药,芍药收心气,大枣、甘草、木通缓肝急,生肝血,桂枝、细辛温阳散寒。合之则治血虚寒滞,阳气虚衰,脉行不利之证,是温血散寒,补血助阳之剂。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治之。吴茱萸辛温以散久寒,生姜辛温以行阳气,再以清酒和之,以助药之行,则阴阳调和,手足自温。关于本方应用范围,《伤寒论》原文所载主治“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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