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寸五分(膀胧经)。
③肝俞:当第九第十胸椎横突起间,在脊椎外方一寸五分(膀胧经)。
④期门:乳直下二胁间(肝经)。
郑论:按太少合病,如何只有太阳经证,而无少阳经证,似不可以言并病。若谓眩冒本属少阳,加结胸,心下鞕,仍属太阳,何也?太阳之气,由下而上至胸腹,今结胸心下痞,多系寒水上逆而成,理应按法施治,又何必以针刺,而伤无病之经哉?
【阐释】太阳与少阳并病,就是太阳之邪传并少阳,而太阳之邪未罢,既有头痛项强的太阳证,又见到头眩昏冒胸胁痞满的少阳证,由于邪已渐入,所以又有时如结胸的现象。汗、下治法皆非所宜,原文采取针法治之。郑氏曰:“理应按法施治,又何必以针刺,而伤无病之经哉?”然则如何按法施治?邪入少阳而太阳证未罢,可用柴胡桂枝汤治之。桂枝汤以解太阳之邪,柴胡汤以和解少阳,则眩冒可除。若误汗则热邪入于肝经而谵语,当如太阳下篇、条例,刺期门以泄肝邪,肝之邪热去,谵语自止。
四、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心下鞕,下利不止,水浆不下,其人心烦。
郑论:按此条大约当解表而不解表,误下之,则邪正相搏,结下心下而成痞鞕,以致上之水浆不入,下之利不止,其人心烦,实危亡之首,可不(谨)〔慎〕软?
【阐释】此为太阳少阳并病,本不当下而反下之,三焦气阻,水道不行,与水相结而成结胸,因而心下鞕。正虚于下则下利不止,邪逆于上则水浆不下,气结于中则心烦,此乃误下而成结胸之危候。郑氏曰:“实危亡之道”。然则坐以待毙耶?笔者认为应大剂回阳收纳,待正气充实,继用陷胸汤攻之,俟邪去而以温补调之,斯为得矣。
伤寒坏病
计二法(据舒本校补)
一、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①,仍不解者,此为坏病②。桂枝不中与〔之〕也③。(现)〔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前段
①温针:针炙的一种方法,用针针于一定穴位,以艾裹针体而蒸烧之,以冀发汗。
②坏病:因治疗错误致病情发生恶化,证候变乱,而不能称其名者。
③不中与:就是不中用的意思。
郑论:按太阳证,既经汗、吐、下、温针,治皆不愈,总其未得病之源委而误用之也,仍究察其何逆,而随机治之,然亦不得为之真坏证也。
【阐释】太阳证,既经汗、吐、下、温针的治疗,病仍未解,原因是治法不当,使病情变化,成了坏病。郑氏曰:“仍究察何逆,而随机治之”。假如发汗、温针亡阳,则有脉微身寒之变,宜桂枝加附子汤。吐伤中气,气逆脉促者,宜生姜半夏汤。下之而寒水下陷,利遂不止,脉濡滑者,宜四逆理中辈。此即原文随证治之之义矣。
二、〔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鞕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证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郑论:按太阳之邪不解,应当传入阳明,何得越位而转入少阳也?然太阳寒水之气,亦许结于胁下鞕满,如此而言。亦可谓转属少阳也。迨至干呕不欲食,往来寒热,少阳之本证具也,未经吐、下,可与小柴胡汤以和解之,若已经汗、吐、下,温针而见谵语,未见柴胡证,似从谵语法治之,亦不得尽目之为坏病也。学者又当于临证时,细细求之可也。
【阐释】本条前段提出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既具少阳主证,脉虽沉紧与证不符,当舍脉从证,可与小柴胡汤治疗。后段则述及少阳病误治的变证及救误的原则,郑氏曰:“亦不得尽目之为坏病也,当于临证时,细细求之可也”。
总之误用汗、吐、下、温针,非病胃燥,即为血热。胃燥之证,轻则小承气,重则调胃承气,最重则为大承气。血热之证。轻则刺期门,重则桃核承气,尤重者抵当汤,随证施治可也。
伤寒痰病
计三法(据舒本校补)
一、病如桂枝证,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鞕,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此为胸有寒也①,当吐之,宜瓜蒂散。(诸亡血家不可与瓜蒂散)原文
①胸有寒:这里的“寒”字作“邪”字解,即胸中邪气阻滞的意思。凡痰涎宿食等都属于邪的范围。
郑论:按此条头项既不强痛,又无恶寒、恶风情状,何得如桂枝证,此皆不经之论。应当云寸脉微浮,胸中痞鞕,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胸有寒也,后人即按胸有寒结治之,何等直切,此病亦不在可吐之例,至亡血家更不在吐之例也
【阐释】本条郑氏持否定意见。笔者认为病如桂枝证,即有发热汗出,但头不痛、项不强,则非表证。寸脉微浮,主病在上,胸中痞鞕,是痰涎壅塞于膈上,阻碍气机,痰随气逆,所以上冲咽喉不得息。这是正气驱邪外出所反应的证状,所以治疗采取因势利导的方法,用瓜蒂散涌吐,此即《经》所谓“在上者因而越之”的治则。汗、吐、下是攻病的三个大法,病在膈上就当使用吐法,吐法取效简捷,能直接将病邪倾吐而出。但在《伤寒论》中,吐法的方证俱备者只此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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