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李诫(1035年—1110年),字明仲,郑州管城县(今河南新郑)人。北宋著名建筑师。其曾祖父李惟寅、祖父李敦裕、父亲李南公、兄弟李譓,都供奉于朝廷官位。宋神宗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李诫任官郊社斋郎,后任曹州济阴(今山东省菏泽县)县尉。从哲宗元祐七年(公元1092年)开始在将作监(主管土木建筑工程的机构)供职,前后共达十三年,历任将作监主簿、监丞、少监和将作监,主持营建较大建筑有龙德宫、棣华宅、朱雀门、景龙门、九成殿、开封府廨,及太庙。李诫一生除主要在将作监任职外,还一度当过虢州知州,并且很有政绩。李诫为人博学多闻,另著有《续山海经》、《琵琶录》、《续同姓名录》、《马经》、《六博》、《古篆说文》等著作多部。他的书画深受书画行家宋徽宗的好评。李诫是个被埋没的科学家,《宋史》没有为他立传,明清两代《郑州志》、《郑县志》亦无他的传记。《宋史》评价他的父亲为人是“反复诡随,无特操,识者非之”。对于其兄,当时“人以为刻薄”。
内容简介
《营造法式(影印版)》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官方编定的建筑技术专书,全面反映了宋代的建筑设计、结构、构造、施工和工料定额等多方面的特点和水平,是最重要的古代建筑典籍之一。此书在近代的最重要传本是陶湘在1925年的仿宋刻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在此本刻成八十一年后重新印行此本,对于阐扬我国古代建筑的科学、技术成就和文化传统都是很有意义的。关于《营造法式(影印版)》的历史和学术价值,建筑史学界的前辈己作了大量研究,在梁思成先生的《营造法式注释·序》、陈明达先生的《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绪论》中有很精辟的分析,也有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撰写了研究论文,读者可以检阅。这里只简单介绍此书的编修过程,古代、近代的传播情况和这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新印本的特点。北宋中后期实行变法,为控制大量政府工程建设的开支,需要制定官方建筑规范和定额,在神宗熙宁时(1068—1077年)命将作监编修《营造法式(影印版)》,至哲宗元六年(1091年)编成。但因所编“祗是料状,别无变造用材制度,其间工料太宽,关防无术”,无法满足通过规范做法和工料定额控制政府工程经费的需要,很不适用,遂在哲宗绍圣四年(1097年)命李诫重新编修。重编的《营造法式(影印版)》完成于北宋哲宗元符三年(1100年),经审核后,在徽宗崇宁二年(1103年)批准刻成小字本颁行全国。李诫在《营造法式·看详》中说,全书总释、总例二卷,制度十五卷,功限十卷,料例并工作等三卷,图样六卷,总三十六卷,三百五十七篇,三千五百五十五条(但现存制度为十三卷,全书为三十四卷)。在这三百五十七篇,三千五百五十五条中,除四十九篇、二百八十三条外,其余三百零八篇、三千二百七十二条是与各工种有经验的工匠逐项研讨后订立的,并订有按比例增减之法(即“变造用材制度”,可以计算不同尺度的建筑及构件的工料,以解决旧本的“工料太宽,关防无术”问题)。它是针对旧本的缺点加以改进编成的,主要用为工程验收的技术标准和控制工料定额,是全面反映了北宋末年官式建筑设计、结构、构造、施工特点和工料定额的建筑技术专著。在《营造法式(影印版)》编定后,宋代至少印行过三次。据书前《子》所载,在北宋崇宁二年(1103年)已批准刻成小字本颁行全国,是为此书的第一次印行,世称“崇宁本”。在南宋建立后,己知曾经二次重刻《营造法式(影印版)》第一次是绍兴十五年(1145年)在平江府(今苏州市)重刻,此事见于现存各本后的平江府重刊题记,世称“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