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雷杰淇 法学博士,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讲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要发表论文情况如下:雷杰淇,薛柏成:《论劳动合同的法定必 备条款》,《东南学术》2014年第1期(CSSCI来源期刊);雷杰淇,薛柏成:《论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请求权的竞合》,《江西社会科学》2016年第1期(CSSCI来源期刊);雷杰淇:《劳动者精神法益保护研究——以职场性骚扰为例》,《警学研究》2018年第6期;徐敬宏 ,赵珈艺 ,程雪梅,雷杰淇(通讯作者):《七家网站隐私声明的文本分析与比较研究》,《国际新闻界》2017年第7期(CSSCI来源期刊);Jieqi Lei ,Xuyuan Wang, Lin Zhang.Policy and law assessment of COVID-19 based on smooth transition autoregressive model .Complexity ,Volume2021, ID 6659117(SCI来源期刊)。主持、参与多项省部级和校级研究课题。
内容简介
全书共分为六章,基本内容如下:第-章探讨了职业安全权的一般理论问题。回顾了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产生与发展历程,阐明职业安全权的法律渊源。为进一步明确职业安全权的来源, 从权利的道德基础、经济基础、权力基础,心理基础和法律基础五个维度对职业安全权的权利基础问题展开论述。第二章从不同角度 审视了职业安全权的性质和地位。其一 ,劳动权体系中,职业安全权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二,体面劳动视野下,职业安全权既是基本目标又是实现方式。其三,和谐劳动关系中,职业安全是本质要求。第三章从比较研究的角度论述了职业安全权精神法益的界定和内容。职业安全权的法益构成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身体健康属于物质性法益的范畴,也是职业安全权的传统法益;心理健康属于精神法益的范畴,属于职业安全权的新兴法益。第四章就职业安全权的一般实现机制展开论述。职业安全权的一般实现机制指从整体上对劳动环境进行规范的法律制度,主要是工作时间制度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五章研究了职业安全权的特殊实现机制。职业安全权的特殊实现机制指虽不直接规制劳动环境,但从其他方面为劳动者职业安全提供保护和帮助的法律制度。第六章为职业安全权的法律责任体系研究。依照传统的部门法责任分类,职业安全权的责任方式也可划分为刑事、民事、 行政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