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西直门外、祭毕即回。其分送入山官员、俱免辞 庙、步送出西直门、骑送至坟所。还日朝见。 【护丧官并各执事冠服同】 啟奠、遣奠、 灵舆至坟所、 皇上皆遣祭一坛。 【护丧官行礼】 路祭、文武官等衙门共祭一坛、 皇亲駙马共祭一坛。 【俱西直门外席殿行礼】 祭毕而回。其护丧官并坟所执事官、待葬毕回。凡回还官员、俱易乌纱帽青衣黑角带。次日以后常服办事 ○一下葬、 皇上遣祭一坛。 母妃以下祭同前。 【俱内侍官於将葬时行礼】 葬毕、行赠礼如仪。掩壙后、 皇上遣祭一坛。 【俱护丧官行礼】 掩壙毕、题主官题 主。讫、护丧官献酒。赞读祝礼毕。安神、 皇上遣祭一坛。葬毕、祀 后土、遣工部堂上官行礼 ○一百日、期年、每次 皇上遣祭一坛。 母妃以下祭同前 隆庆元年加謚 宪怀太子、 靖悼王仪 【蓬莱太和二公主追封同】 前期一日、鸿臚寺官设节案、内侍官设册舆 并香亭於 皇极门东。是日早、遣官以册謚告 奉先殿。 上具素翼善冠麻布袍腰絰、亲告 世宗肃皇帝几筵。各用祝文祭品如常仪。至期、 上仍具前冠服御皇极门。百官俱照常乌纱帽素服黑角带、入班行叩头礼毕、左右侍班。遣官就拜位。序班举节案置於中。赞五拜三叩头礼。毕序班举节、内侍官举册舆香亭俱由左阶降。 【公主册由右】 鸿臚寺奏礼毕。 上还。锦衣卫官校接节册舆香亭、由 午门等左门出。 【公主册由右】 遣官随行至坟园行礼。太常寺先於坟园陈设祭品如常仪。鸿臚寺设节案于享殿内正中、册案二於左右、设香案于节案前。内侍官设主案二於殿东、置净水刷子粉盏肇砚盥盆帨巾等物。候节册舆至坟园、由中门进至享殿前。捧节册官捧由殿中门入、各置於案。导引官引遣官至香案前上香。赞宣册。宣册官取 宪怀太子册立宣讫、仍置于案。赞宣册。宣册官取 靖悼王册立宣讫、仍置于案。执事官随举主案于香亭前稍东、西向。题主官进至主案前东立、西向。内侍官二员分诣神床前跪啟、谨请 宪怀太子神主敬用奉题。谨请 靖悼王神主敬用奉题。内侍官各盥手捧 主、安于案上、洗磨旧字、别涂以粉。中书官重写。题主官盥手各奉题。讫、内侍官奉 主各安于神座、跪啟谨请 宪怀太子神灵上神主、谨请 靖悼王神灵上神主。内赞赞遣官奠献读祝行礼如常仪。礼毕、内侍官啟匱覆 主、奉安于神座。讫、次日遣官持节復 命 亲王【世子世孙附】 丧闻、 上輟朝三日。礼部奏差官掌行丧祭礼。翰林院撰祭文謚册文壙誌文。工部造铭旌。差官造坟。 【又钦天监取官一员前去卜葬】 国子监取监生 【八名】 报讣各 王府。 御祭一坛、 【牲用牛犊羊豕、餘祭止用羊豕】 太皇太后、 皇太后、 东宫各一坛、在京文武衙门各一坛。七七、下葬、百日、周年、二周年、除服、 御祭各一坛。 【下葬以前。凡御祭及东宫文武衙门二祭、总差候伯一员行礼、周年以后三御祭、各差行人一员行礼、太皇太后皇太后二祭、遣本府内官行礼】 其祭物、本布政司转属买办。冥器丧仪、本处各该衙门成造。其初丧、本国内禁屠宰三日、禁音乐嫁娶至葬毕乃至。其封内文武衙门各祭一坛。非封内者不弔祭。发引、在城军民会送。其大小殮、七七、百日、迁柩、祖奠、发引、下葬、题主、虞礼、本府俱自有祭祀。其服制。 王妃、 世子、眾子、及 郡王、 郡主、下至宫人、俱斩衰三年。封内文武官员、齐衰三日、哭临五日而除。在城军民、俱素服五日。 郡王、眾子、郡君、為兄及伯叔父、服齐衰期年。 郡王妃、服小功五月 凡 亲王因事革爵、后復原爵者、例遣官祭、仍给葬 凡世子丧礼。 闻丧、 御祭一坛。 东宫祭一坛。七七、百日、下葬、周年、二周年、除服、 御祭各一坛。 【俱遣本布政司官行礼】 翰林院撰祭文謚册壙誌文。工部造铭旌。国子监取监生报讣各 王府。本布政司委官造坟安葬、 【世子坟价、隆庆三年议革】 转属买办祭物。冥器丧仪等、本处各该衙门成造 凡世孙丧礼。 闻丧、 御祭一坛、 东宫祭一坛。下葬、百日、周年、除服、 御祭各一坛。翰林院撰祭文。布政司造坟安葬、 【今革】 转属买办祭物 亲王妃【郡王妃世子世孙妃附】 丧闻、 御祭一坛、 太皇太后、 皇太后、 中宫、 东宫、 公主各祭一坛。 【俱遣本府内官行礼】 翰林院撰祭文壙誌文。工部造铭旌。行布政司委官开壙合葬、 【今准差钦天监官】 及转属买办祭祀品物。 【祭用羊豕】 国子监取监生报讣各 王府。其冥器丧仪、本处该衙门成造。继妃次妃祭礼同。其夫人、则 御祭一坛。俱造壙祔葬 【今次妃止一祭、夫人俱革】 凡 亲王革爵其妃未夺封号者、准给祭葬。 郡王妃丧礼、与 亲王妃同。惟闻丧无。 公主祭一坛、 郡王继妃次妃丧礼、与正妃同。亲郡王生母追封次妃未葬者、与祭一坛、造壙祔葬 【嘉靖四十四年议革。万历九年更议亲郡王生母封次妃者、各与祭一坛、葬革】 凡 世子妃世孙妃丧礼、俱与 郡王妃同 公主 丧闻、 上輟朝一日。 御祭一坛、 皇太后、 中宫、 东宫各祭一坛各 公主共祭一坛。翰林院撰祭文。壙誌文。户部给斋粮一百石。工部造铭旌神主魂帛棺槨坟壙誌石冥器仪仗。顺天府买办麻布一百疋、及真亭綵卓长明灯油等物。钦天监差官选地择日。国子监取监生报讣各 王府。孝服花冠等件、 内府内官监等衙门成造。其七七、百日、周年、二周年、除服、 御祭各一坛。下葬、輟朝一日。 上位、 皇太后、 中宫、 东宫、 公主各祭一坛、 皇亲命妇共一坛、公侯伯都督命妇共一坛、六部等衙门四品以上官命妇共一坛、都指挥指挥命妇共一坛。其啟土、迁柩、祖奠、过门、过桥、掩壙、题主、奉安 神主、虞祭、各祭物、俱光禄寺备办 嘉靖二十三年未封 公主丧礼 丧闻、 赐封。 御祭一坛、 皇妃共祭一坛、 裕王、 景王共祭一坛、 公主共祭一坛、 涇简王妃祭一坛。 【俱用素饈遣内官行礼】 钦天监差官择地、并选出殯等项日期。工部差属官一员造坟享堂等项。破土祀 后土、遣大臣行礼。发引、 御祭一坛、 皇妃以下祭同前。 【俱用素饈遣内官行礼】 灵柩由东上南门、东上北门、北中门、北安门出、各祭一坛。 【内官行礼】 西直门祭一坛。 【太常寺官行礼】 工部内监官、於坟所安设享堂。合用仪物、俱行 内府该衙门预行製造。锦衣卫拨旗校摆路、教坊司拨女乐三拨并乐人三百员名、送至坟所。 灵柩至坟、及下葬、各 御祭一坛。 【用素饈遣内官行礼】 掩土后祀 后土、并题 神主安神各祭、 【俱遣大臣行礼】 百日、周年、二周年、每次 御祭一坛。 皇妃以下祭数同前。 【俱用素饈遣内官行礼】 闻丧下葬、并免輟朝 郡王【长子附】 丧闻、 上輟朝一日。翰林院撰祭文謚册壙誌文。工部造铭旌。行人司差官掌行丧礼。 【本处阴阳生一名卜葬】 国子监取监生报讣各 王府。 御祭一坛、 东宫一坛、在京文武衙门各一坛。七七、百日、下葬、周年、二周年、除服、 御祭各一三。 【下葬以前诸祭、总遣行人一员行礼。周年以后、遣布政司官行礼】 本布政司委官造坟安葬、 【今减半给价】 转属买办祭物。 【祭用羊豕】 冥器丧仪等、本处各该衙门成造。 郡王及妃、已经奏准袭封、未及册封而故者、给祭葬与已册封同。但免輟朝报讣、并差官行礼。其享爵后復原爵者。与妃夫夺封号者、亦如之。革管府事者、与禄米革三分之一者、比 郡王例减半。其革爵戴平头巾閒住者、止与祭一坛、发地安葬 凡长子丧礼。 闻丧、 御祭一坛。下葬、百日、周年、除服、 御祭各一坛。 【自长子至中尉诸祭、俱遣本府长史等官行礼】 翰林院撰祭文。本布政司造坟安葬、 【今革】 转属买办祭祀品物。长子夫人、已经奏准封妃、未及册封而故者、例与妃同 凡 郡王嫡长孙故、与祭三坛。嫡曾长孙故、与祭一坛 凡郡王丧礼、与 郡王妃同。惟无壙誌文 凡镇国将军丧礼、与世孙同 凡辅国将军丧礼、无周年、除服二祭。餘与镇国将军同 【镇国将军革爵復冠带者、给祭如辅国将军例】 凡奉国将军丧礼、无下葬、百日、周年、除服四祭。餘与辅国将军同 凡镇国辅国奉国中尉、 御祭各一坛。镇辅二中尉、有司造坟安葬。奉国中尉、有司量与造坟 【造坟今并革】 凡镇国将军夫人、下至中尉安人、俱 御祭一坛、造壙合葬 【葬革】 凡将军生母追封夫人者与祭一坛 【今革】 凡县主、郡君、县君丧礼、 御祭、 中宫祭俱一坛、造坟安葬 【葬革】 凡乡君丧礼、止 御祭一坛 【自王妃至乡君诸祭、俱遣本府内官行礼】 凡仪宾卹典。嘉靖四十四年议定、係 亲郡王府者、照例 赐祭、不给葬价。係将军以下者、祭葬俱革 ○万历七年更定、 亲郡王仪宾祭葬、一体併革 凡 郡王将军中尉郡县主君坟价、嘉靖四十四年议定、俱免给 ○万历七年更定、 郡王坟价量给一半。若係 帝孙者、照旧全给。其将军以下并免 凡 亲郡王将军等葬、俱世长子一人送至坟所、当日即回 凡 王葬妃、及将军等葬其妻、得亲至坟所看视一次、当日即回 凡将军病故无嗣者、其葬许弟一人送至坟所、当日即回 凡妃夫人病故无嗣者、其葬许姪一人送至坟所、当日即回 凡 亲郡主将军受封之后、止许出城祭扫一次、当日即回 凡 宗室庶人、并母妻丧、所在官司、会同该府教授等官、於本处空闲相应地内、造坟安葬 【今革】 凡 宗室為事送发高墻病故、安葬在彼、其女及婿愿留供祀者、凤阳府月给衣粮三石 凡 王府奏讨坟户。嘉靖三年、准拨附近民人二名看守 ○万历九年议准、 亲王每坟拨给军校五名。 郡王不许一概滥给 凡 亲王致祭、旧例遣侯伯给 敕行。嘉靖四十四年议罢、止差卿寺五品以上官、或礼部司官前去、照行人差至 郡王府、给精微批、不必请 敕 ○万历三年议准、各 王府奉差官、不许擅為题请宽限、违者罪其辅导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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