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 者: |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
| 出版社: | 法律出版社 |
| 丛编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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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签: | 程序法 |
| ISBN | 出版时间 | 包装 | 开本 | 页数 | 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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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条例》适用提要
信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问答 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内在要求有哪些?
第二条 【信访界定】
问答一 信访人信访可以采取哪些形式?
问答二 哪些机关可以受理信访?
第三条 【信访为民】
问答 《信访条例》对畅通信访渠道做了哪些完善?
第四条 【信访工作原则】
问答 信访事宜涉及多个主管部门时,应该如何信访?
第五条 【信访工作基本要求】
问答 应对社会转型期中矛盾多发的现实情况,《信访条例》做了哪些调整?
第六条 【信访机构职责】
问答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机构职责有什么意义?
第七条 【信访工作责任制】
第八条 【信访奖励制度】
第二章 信访渠道
第九条 【信访渠道公开】
问答 《信访条例》信访渠道公开规定的意义何在?
第十条 【信访接待日和下访制度】
问答 目前各地盛行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电话接访、网络接访,是否违反《信访条例》关于“当面反映”的规定?
第十一条 【信访信息公开】
第十二条 【投诉请求的查询】
问答 信访信息系统的设立具有哪些意义?
第十三条 【信访工作机制】
问答 《信访条例》规定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对于信访工作会产生哪些影响?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四条 【信访指向事项】
问答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哪些行为可以信访?
第十五条 【信访提出对象】
问答 为什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信访事宜只能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第十六条 【走访】
配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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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