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之悲剧 - 第9章 一堂逻辑课

作者: 艾勒里·奎恩6,961】字 目 录

布尔医师的说法,肯定不是刀伤——在前一个伤痕大约再高四英寸的地方,此外,布尔医师还说,这两个伤痕是在尸体被发现之前没多久,几乎同时形成的,既然这桩暴力命案正巧也是在不久之前发生的。因此我想,可以合理的假设,这两个伤痕是在行凶时留下的。”

“不错,”老绅士低语,“是的,很合理,继续说下去。”

“这件事从一开始就让我很困惑,两个不同凶器造成的伤痕,怎么可能是同时产生的?仔细想想,你会发现相当不寻常。雷恩先生,我是个多疑的女孩,我认为这一点必须先解决。”

他笑意更深了,“佩辛斯,在你方圆一万里之内,我绝对不敢犯任何罪。親爱的,你的判断力真是敏锐!那么,你有什么结论?”

“这个嘛,刀伤很容易解释,根据尸体在书桌后面椅子上这个位置,很轻易就可以想象当时行凶的过程,凶手一定是站在被害者前面,或许略略偏向一侧,他拿起桌上的裁纸刀刺向被害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参议员一定会出自本能地举起右臂挡开,于是刀子擦过他的手腕,留下那个锋利的伤口。根据事实,我只能推断是这样。”

“跟照片一样清晰,親爱的,妙啊。然后呢?另一个伤口怎么说呢?”

“我正要说呢。另一个伤痕不是刀伤,或至少不会是造成参议员手腕上那个锋利伤口同样的一把刀子。而且这第二个伤痕,是在参议员手腕被割到的同时,留在右臂上的,而且特别注意,它比刀伤要高四英寸,”我深吸一口气,“因此,这是某种非刀片物品的锋利边缘所划过的伤口,而且这个东西在凶手的手上,距离那把刀子有四英寸。”

“好极了。”

“也就是说,考虑到第二个伤口,我们现在可以想想,在凶手的手臂上一定有什么边缘锋利的东西。那是什么东西会出现在凶手的手臂,而且距离他持刀的手有四英寸远?”

老绅士较快地点点头,“佩辛斯你的结论是什么?”

“女人的手镯,”我得意洋洋地大声宣布,“当参议员的手腕被刀子割到的同时,划破他躶露手臂的——还记得吧,他遇害时,衬衫袖子卷到胳膊肘上——一定是宝石或金银丝之类的东西!”

父親嘴里低声叽咕着,而雷恩先生则一脸微笑:“我得再强调一次:太聪明了,親爱的,不过还是有瑕疵。你认为杀害参议员的是女人?不尽然。在女人手上戴手镯的同样位置,男人也有类似的佩带物品……”

我目瞪口呆,难道我搞砸了吗?狂乱的思绪在我脑海翻腾,然后叫起来:“啊,你是说男人袖口的链扣?当然!我想过,不过我总直觉地认为,女人的手镯好像更合理。”

他摇摇头,“危险啊,佩辛斯。别再犯这种错了,要严守逻辑的可能性……所以现在我们已经推测出,凶手可能是男人,也可能是女人。”他微微一笑,“或许这只是一个没有完全理解的例子。教皇曾说,所有的意见不合,都是出自于人们无法了解和谐的真义。谁晓得呢?不过佩辛斯,请继续,我被你挑起兴趣了。”

“现在,雷恩先生,无论行凶并造成那两个伤口的凶手是男是女,有一件事情可以确定:凶手是用‘左’手持刀攻击参议员的。”

“親爱的,你怎么知道?”

“道理很简单。刀伤出现在参议员的右手腕,袖扣造成的擦伤则是在更高四英寸的手臂:也就是说,擦伤是在刀伤的‘左’边。到目前为止清楚吧?现在,如果凶手是用右手持刀,袖扣造成的擦伤就应该出现在刀伤的右边,这一点做个简单的测试就可以证明了。也就是说,凶手若是右手持刀,擦伤就会在偏向右边;左手持刀,擦伤就会偏向左边。这表示什么呢?由于擦伤出现在刀伤的左边,因此我的结论是,凶手是用左手行凶的,除非他倒立,而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巡官,”老绅士彬彬有礼地说,“你应该以自己的女儿为荣。太不可思议了。”他喃喃道,对着我微笑:“女人居然能有这样水晶般的推理能力,佩辛斯,你真是一颗无价宝石。请继续。”

“雷恩先生,到目前为止,你都同意吗?”

“在你那套坚定紧密的逻辑面前,我甘拜下风,”他低笑,“到目前为止相当完美。不过小心,親爱的,你忘了导出非常重要的一点。”

“我没有,”我反驳道,“晤,親爱的!我是说,我是故意略过不提,因为我还没说到那一点……根据马格纳斯典狱长的叙述,十二年以前,阿伦·得奥在阿冈昆监狱服刑时是个右撇子,你指的就是这个吗?”

“没错,我很想知道,你对这一点做何解释?”

“这个嘛,他进入阿冈昆监狱两年后,发生了一桩意外,右手因而瘫痪。从此他就学着单独使用左手,也就是说,十年来,他一直是个左撇子。”

父親坐直身子:“就是这里,”他激动地说,“雷恩先生,这就是令我最困惑的地方。”

“我明白你在烦恼什么,”老绅士说,“说下去,佩辛斯。”

“对我来说,”我朗声道,“一切很清楚了,我坚持——虽然我承认除了一点常识和观察之外,没有任何实际的证据足以证明我的观点——右边倾向和左边倾向(是这两个字吗)同样适用于脚和手。”

“拜托,”父親[shēnyín]道,“你说的那是什么鬼字眼哪?”

“爸!我的意思是,天生惯用右手的人,也会惯用右脚;同样地,惯用左手的人就会惯用左脚。我知道我是惯用右手,而且我会用右脚做大部分的事情;同时我也观察过很多人,结果是一样的。现在,雷恩先生,我这个假设合理吗?”

“佩辛斯,这方面我不是权威。不过到目前为止,我相信医学理论会支持你的观点。接下来呢?”

“好,如果你同意这一点,接下来我的看法是,如果右撇子的右手丧失功能,使得他必须学习使用左手,就像阿伦·得奥十年前一样,那么潜意识里,即使他的双脚健全,他也会开始用左脚做绝大部分的工作。这就是父親一直很怀疑的一点,不过相当合理,不是吗?”

他锁紧眉头:“恐怕你的逻辑运用在生理学上头未必行得通,佩辛斯。”我的心往下沉,如果这一点被推翻,我整个推理的架构就会随之崩溃。“不过,”他又说“从你前面所说的故事里,另一个事实大有帮助,那就是,阿伦·得奥在右手瘫痪的同时,他的右眼也失明了。”

“这件事有什么帮助呢?”父親困惑地问。

“影响大得很,巡官。几年前我刚好有机会请教过一位这方面的权威人士,你还记得布伦克一案中,右撇子和左撇子的问题有多么重要吧?”

父親点点头:“那位权威人士告诉我,右边倾向和左边倾向的理论,在医学专业领域中,县被广泛接受的是视觉理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说,视觉理论主张,在幼年时期,所有随意的运动都仰赖视觉。他还告诉我,像视觉、手、脚、说、写相关的神经冲动,都源自于脑中同样一块区域——我忘了准确的名称了。

“视觉由两个眼睛构成,但每个眼睛本身自成一个单位,但每个眼睛的映像所造成的意识,是完全分离、区隔的。其中一只眼睛就像枪的准星一样,具有‘瞄准’的作用,至于用哪个眼睛瞄准,就看你是右撇子或左撇子。如果作为准星的那只眼睛失明,瞄准的机能就会转到到另外一只眼睛。”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慢吞吞地说,“换言之,右撇子会用右眼瞄准;而如果他的右眼失明只剩下左眼,瞄准的机能就会转移过去,而且会影响他的生理活动,使他变成一个左撇子?”

“大致上没错。当然,据我所知,习惯的因素也要考虑在内。不过得奥使用左眼已经有十年了,左手也是一样。如此一来,我相当确定,基于习惯和神经的影响,他也已经变成惯用左脚了。”

“吁!”我说,“我真是太走运了!从错误的事实导出正确的答案……如果过去十年阿伦·得奥果真是惯用左脚和左手的话,根据的杀案现场的证据,就出现了一个重大的矛盾。”

“你刚刚说过了,”雷恩先生鼓励地说,“凶手一定是左撇子,这和得奥相当吻合。那么你所谓的重大矛盾到底是什么。”

我颤抖着手点燃香烟,“我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得出这一点。之前在叙述案情的时候,我曾经提到壁炉的灰炉中有一个脚印——右脚的脚印。从其他的证据推测而知,有人烧了些东西,然后用脚踩熄余焰,这就解释了那个右脚脚印的由来。而踩熄余焰——这一点谁敢否认的话我就扯光他的头发——踩熄余焰纯粹是一种不自觉的行为。”

“这一点毋庸置疑。”

“如果你要踩什么,你会用惯用的那只脚去踩。噢,我承认,有时候因为站的位置不太方便,所以即使你一向惯用右脚,也可能会用左脚去踩,不过这不适用于壁炉前踩熄余焰的那个人。因为就像我前面说过的,我们在壁炉前面的地毯上发现了一个左脚印子,正好就在前面所说壁炉那堆灰烬的正前方。这就表示烧纸的人所站的位置可以自由运用两脚,不会有任何不方便,那么他是用哪只脚踩余焰?右脚!所以他是惯用右脚的人,依此类推,一定也是惯用右手了!”

父親困惑地闷哼了一两声,老绅士叹口气问道:“这一切又导出什么矛盾的结果呢?”

“导出这个:凶手用左手持刀,但踩熄余焰的却是个右撇子。也就是说,可能有两个人涉案,行凶杀害参议员的是左撇子,而右撇子则烧掉那张纸并用脚踩熄。”

“这么一来,其中又有什么不对呢,親爱的?”老绅士柔声道,“如你所说,有两人涉案,那又怎么样?”

我瞪着他,“你不是认真的吧?”

他咧开嘴笑了,“认真什么?”

“当然,你在开玩笑!让我说下去,这个结论对阿伦·得奥有什么影响?我想,无论得奥和这桩命案有什么关系,他绝对不是烧纸共踩熄余焰的那个人。因为就我们刚刚推论出来的结果,他应该会用左脚去踩,而现场发现的证据却是右脚印。”

“好极了。现在,那张纸是什么时候烧的?桌上的那叠便笺是刚拆封的,只用掉了两张。佛西特参议员致命伤口所喷出来的血溅得书桌上到处都是,在吸墨纸上有一个直角形状的血迹,那个直角形状是一叠放在吸墨纸上面的便笺所留下的。可是,当我们发现时,现场那叠便笺最上头的纸却是干净的——上头没有血迹。这怎么可能呢?如果参议员遇害时,那张纸在最上头,就一定会沾到血迹,因为下头的吸墨纸都沾到血了。由此可以推断,参议员伤口的血大量喷出时,那张纸一定不是放在最上头。换句话说,有另一张沾满了血的纸,原先是在最上头的,后来被撕掉,留下的是我们所看到的那张洁白的纸。”

“没错。”

“那两张用掉的便笺,之前我们已经说明了其中一张的下落:放在寄给芬妮·凯瑟的信封里,而且一定是佛西特遇害前自己写好的。那么唯一不见的那张便笺——就是在壁炉里烧毁的那张,父親已经親自证明过,是从桌上那在便笺撕下来的——一定被撕掉了,而沾了血迹的便笺也不见了。”

“但如果这张不见的便笺上头沾了血迹,那么一定是在‘谋杀之后’才被撕掉的,因为便笺最上头那张应该有血迹才对。而且,这张便笺在谋杀之后还被烧掉了,然后余焰也被踩熄了。谁烧的,凶手和烧纸的是同一个人吗?如果凶手就是烧纸并踩熄余焰的人,那么我已经证明,得奥不可能是烧纸并踩熄余焰的人,于是他也就不是凶手!”

“等一下!”老绅士轻轻喊着,“佩辛斯,不要推演得太快。你假设凶手和踩熄余焰的是同一个人,可是你能证明吗?你应该知道,有一个方法可以证明。”

“噢,老天!”父親叹了口气,愁眉不展地瞪着自己的脚。

“证明,当然没问题!像你所说的,假设凶手和踩熄余焰的是两个不同的人,根据布尔医师所说,命案是在十点二十分发生的。而卡迈克尔从九点四十五分到十点三十分为止,都一直在房子外头监视,这段时间他只看到一个人进入房子,而且离开的是同一个人。此外,警察全面搜查过那幢房子,没发现有人藏匿。而且从卡迈克尔发现尸体到警察到达这段期间,没有人离开过房子,除了卡迈克尔监视的那道上也不可能从别的出口离开,因为其他的门和窗户都从里面锁上了……”父親又再度叹气。“可是这太棒了,雷恩先生!因为这代表涉案的不是两个人,从头到屋就只有一个,因此,只有一个人在书房干下这极谋杀案,并烧毁那封信然后踩熄余焰。可是阿伦·得奥,前面说明过了。不可能是踩熄余陷的人,所以阿伦·得奥也不可能是凶手。”

“因此,阿伦·得奥就像我十年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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