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上海就抓获了298人。
“行医广告”坑人害人,奉劝人们,有病万勿乱求医,谨防上当!
一家长看着自己的宝贝女儿眼睛近视,读书写字有些吃力,心痛得不行。病急乱投医,他们见哪种广告说得好,就用哪种方法为女儿矫治,先后用过耳针、增视仪、眼葯水、按摩器、加压罩、小孔眼镜等,“神农尝百草”也不过如此。
治了一年多,果然有“奇效”,小女孩的视力从原来的50度加深到了400度。悲愤至极的家长愤然投书新闻单位,希望千千万万近视孩子的家长引以为戒,别再重蹈覆辙,白白浪费金钱和时间了。
“交友”陷阱
电话作为一种通讯工具,为我们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虚假广告也借此来大发横财。
1993年3月中旬,美洲某地一机构先后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多家报刊上刊登了一则“结交朋友新方法”的“交友热线”广告。
谁能想到,这份既看不出“热线”设在何地,又不明由哪一家机构开办,让国人做了一次长途电话的“环球旅游”,把中国大陆两个电话用户的通信线路,从太平洋彼岸加勒比海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兜一圈,绕半个地球联通起来。
当人们尽情尽兴地在电话中闲聊时,国家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本可用于发展通信建设的资金以外汇形式流入了某国洋人的腰包。邮电部电信总局当月所作的业务统计资料表明,去年1月,中国大陆打到这个不起眼的维尔京群岛的电话为零,3月份居然猛增到10915次,通话时间竟高达3分钟……
无独有偶,除“交友热线”之外,大陆一些传媒也相继刊登了一些诸如“电话派对”、“预测未来人生”以及带有浓重迷信色彩的“算命热线”和少儿不宜的“情侣热线”等。据上海拨打过“交友”、“泰罗”两热线电话的就有6099次,日均拨打135次,每次占线5分钟以上,累计通话时间31669分钟,所耗国际电话费654207.50元。
正是这些神秘惑人的广告,致使一些不明真相,怀有好奇心的青少年钻进了精心策划者设计的圈套,跌入了它们埋设的陷阱,连美国某电话公司的一位经理,获悉两个中国人在国内通电话却要支付国际话费的怪事后也连连摇头叹道:
“闻所未闻!”
十类“陷阱”广告
一、“郑重声明”类。
为转移公众视线,不正面自诩产品,而是借助“郑重声明”捕风捉影地声称有人仿冒其商标,要追究法律责任云云,实乃从侧面吹嘘拔高自己的产品;或“声明”其产品不宜某类人用,否则造成不良后果概不负责,反衬其产品功效灵验。
二、“用户评议”类。
在报上大肆刊载“用户”来信,极誉其产品功效卓著,而落款处的地区、单位、姓名真假虚实,天晓得;或通过媒体搞“某某杯有奖征文”,以奖金誘人用华美辞藻为其吹嘘,即便作者所撰纯系子虚乌有也无人知晓、无人查证。
三、“名人效应”类。
利用名人效应,以巨款拉来“星”、“腕”级人物或权威专家为其产品吆喝张罗。须知上述“名人名言”是以孔方兄做注脚的,言者对其所言之真实性并不负法律责任。
四、“新闻报道”类。
昧心记者或无聊文人以有偿新闻为其产品在报纸上鼓噪,其真实性自然无质疑。此述造成的误导和欺诈后果较之它术有过之而无不及。
五、“奖号誘惑”类。
言其产品得过“某某”国际奖、“某某”国家奖,畅销全国乃至全球。且不论得奖虚实,即便属实,奖号也非终身受用之物,何况如含拿钱可以买到奖号。
六、“奖金促销”类。
在其产品包装里隐进奖号,以“购本品等于获得一次发财机遇”为誘饵,誘使觊觎侥幸者上钩。
七、“无效退款”之类。
“无效退款”的承诺颇令人动心,可“无效”之精确含义谁来界定、谁能说清,真的退款又另当别论绝非易事了,再说即便无效,多数人的态度也只是自认倒霉。
八、“数字游戏”类。
利用人偏信数字的心理,如说某葯品“有效率达98%,治愈率90%,”常能令人笃信其葯效。数字的来源?统计和计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如何?谁也不得而知。
九、“暂定价格”类。
如某房产公司以低于市价的暂定价誘人去签下期房合同,拿房时却以高于市场的价格结算,若你反悔不但要倒霉利息,还得赔上违约金。
十、“低价直销”类。
商品由厂家径达消费者手中,中间省却了若干环节,理论上于消费者是上算的。但很多时候,消费者易被低价障目,而招致假劣品上门。
虚假广告几乎已涉足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人们每天都在提心,会不会再被虚假广告“光明正大”地骗一把?
五、请给“上帝”一个说法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消费者在受骗上当之后,突然明白了,广告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美好。人们经历了好奇——信任——不信——反感几个阶段,才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广告行业也开始进入优胜劣汰,春秋战国时代。
丹麦是高福利的国家,丹麦人对电视广告很反感。但是他的抵制方法很文明,很温和:关闭电视机。
丹麦人普遍受过高等的教育,留下一份宁静来看报、读书,读世界名著是他们最大的乐趣,电视广告的轰炸没法炸到他们头上,他们有三大爱好:读书、聚会、远足。抛开电视和混杂在电视中的大量广告,他们的生活照样丰富多彩。
中国的广告业虽然发展历史不长,但“上帝”的反感也已到了避之为恐不及的程度,看电视遇上广告马上换台,看报刊碰上广告一翻而过的比比皆是。
北京市一家市场调查分析公司最近所做的一项“北京居民消费心理与消费行为特点”的调查中涉及了这方面的内容。
当问到最能影响调查对象选择商品或服务的因素时,有效回收的500份调查问卷结果显示,近半数的调查对象主要受自身经验与知识的影响,居第二位的是親友熟人的口传信息(占16%);第三位才是各种广告宣传。
当问到“最让你接受的广告方式是哪一种”时,近半数(43.40%)的调查对象选择了“用户效果型”广告,其次是“描述功用型”(21.80%)和“情节型”(11.8%),相对来说,选择“宣传荣誉型”、“企业形象型”、“宣传特色”三种明显从厂家角度做的广告形成的比例之和不及20%,从而表明消费者倾向于“来自自己人”而排斥厂家直接推销的广告角度。
另一份对消费者的调查显示,有将近50%以上的产品,人们是从广告中获知的,但对产品产生好感则非广告效果。
纵观15年来,中国广告业的效益比值有下降趋势。
第一个阶段,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是广告起步阶段,由于当时广告不多,观众对广告没有抵触心理,无意去挑剔广告的制作水平,就连电视上枯燥的大段文字也能收到较好的效益。
第二个阶段,80年代中期到1991年,是广告发展阶段。
企业投入几十万的广告费就能见到效果,投入百万元就能走俏市场。同时,消费者对广告的抵触心理有所增强,制作良好的广告才会对他们产生作用。
第三个阶段,从1992年至今,是广告业停滞与转换时期,消费者每天受到广告的轮番轰炸,久而生厌,由此,许多广告公司感慨,现在投入百万元广告如泥牛入海,不投入500万元,甚至上千万元广告费,很难使一种新产品在市场崛起。尤其是近两年,无效广告越来越多,企业的巨额广告投资常被市场这个猛兽吞噬得无影无踪。
“我们能让你的产品成名。”这常常是广告公司对客户的承诺,据统计,目前100个广告中,只有10个达到预期效果,约有85个被人当过眼烟云,剩下的5个虽赢得注意,达到的却是相反效果,中国广告业已显示出力不从心之态。
这是为什么?一方面是人们注意力有限,不可能全部记住,但更为主要的原因是人们害怕上当。
虚假广告的“出笼”,并不只是广告主的责任,媒体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许多媒体身兼广告发布和最终审查两任,造成管理上的漏洞,加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出了“虚假广告”也浑然不知。
惩罚不重,为政不严也是制造、发布虚假广告者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原因。有的广告主瞎编乱造,认为能骗一点是一点,罚能罚多少?有的媒介也“给钱就登,查出再说”。
我们还缺少一个公众监督的大环境。如果定期地把制造、发布虚假广告者公布于众,定会产生当年首次公布伪劣产品的轰动效应,对其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
广告支撑起现代企业的大厦。广告开辟了市场营销的大道。近十年以百倍营业额增长的我国广告业,前景广阔。
使产品变成商品,要有“惊险的一跳”,跳得不好,摔坏的是商品,而不是消费者。
综上所述,我们不能寄希望于“骗子”们大发慈悲,停止他们的“勾当”,我们应当拿起我们手中的武器——法律,去捍卫我们的权益。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