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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兴水利、筑道路
1068 (徽商刘正实)歙人,……候补知州,……初,歙有排年总催,积欠逾二万,与弟丰年,慨然任捐,……修龙门桥,费万金;岁饥,捐金助赈,……生子七人,皆显官。
康熙重修《扬州府志》卷52《笃行》
1069 汪琼,字时献,居(祁门)画绣坊。(明正德间人)少豪杰多大虑,自致巨赀。……阊门流激善覆舟,知县洪哲欲治之,难其费。琼慨然独任,前后捐金四千,伐石为梁,别凿道由丁家湾而西,再折南迤五六里至路公遥,与故水道会,舟安行,民利之。田故当水道计百余亩,琼悉买之,没为河,占税五石,琼任办,积累数十千。
万历《祁门县志》卷3《民行》
1070 汪琼(明嘉靖间)祁门人,邑南溪流激撞,善复舟。捐金四千,伐石为梁,别凿道引水迤辶五六里,舟行始安。
道光《安徽通志》卷196《义行》
1071 姚柱(明人)号小洲,(休宁)荪田人。贾高邮,议筑堤,因水涝易砖以石,岁久不圮,遂成沃壤,邮人尸祝之。
康熙《休宁县志》卷6《人物 笃行》
1072 康熙五年,安丰徽商郑永成,倡议预借课本一万一千余两,挑浚五仓沙河,灶丁陆续扣盐抵销,每遇旱夙,安丰独蒙其利。
光绪《两淮盐法志 转运门 疏浚》卷65
1073 汪先伊,字五就,(清休宁)上资人。少孤贫,服贾积财,分给诸弟。祖祠缺常贮,捐重资以裕粢盛。溪岸坏,筑坚堤,易土以石,计二里许,乡闾为树碑立祠,曰“五就公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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