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问题发端 - 论孔子学说所以适应于秦汉以来的社会的缘故

作者: 关鸿4,746】字 目 录

真假的故器,务皮毛者必采用。所以好名高的世主,总采儒家,自魏文侯以至汉武帝。而真有世间阅历的人,都不大看得起儒家,如汉之高宣。

(二)比上项更有关系的,是儒家的道德观念,纯是一个宗法社会的理性发展。中国始终没有脱离了宗法社会。世界上自有历史以来,也只有一小部分的希腊及近代欧洲,脱离了宗法社会。虽罗马也未脱离的。印度日耳曼民族中,所以能有一小部分脱离宗法社会的原故,想是由于这些民族的一个最特别的风俗是重女子(张骞的大发明)。因为女子在家庭中有力量,所以至少在平民阶级中,成小家庭的状态,而宗法因以废弛。中国的社会,始终以家为单位。三晋的思想家每每只承认君权,但宗法社会在中国的中等阶级以上,是难得消失的,这种自完其说的宗法伦理渐渐传布,也许即是鲁国文化得上风的由来。

本来宗法社会也但是一个有产阶级的社会,在奴婢及无产业人从来谈不到宗法。宗法的伦理必先严父,这实于入战国以来专制政治之发达未尝不合。那样变法的秦伯,偏谥为孝公。秦始皇统一后,第一举即是到峄山下,聚诸儒而议礼,迨议论不成,然后一人游幸起来。后来至于焚书坑儒,恐俱非其本心。秦王是个最好功喜名的人,儒家之文饰,自甚合他的本味。试看峄山刻石,特提“孝道显明”,而会稽刻石,“匡饬异俗”之言曰:“有子而嫁,背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婬佚,男女絜诚,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看他这样以鲁俗匡饬越俗的宗旨,秦国的宗法伦理,在上流社会上是不会堕的。故始皇必以清议而纳母归。孝之一字必在世家方有意义,所以当时孝字即等于deacency,甚至如刘邦一类下等流氓,亦必被人称为大孝,而汉朝皇帝无一不以孝为谥,暴发户学世家,不得不如此耳。有这个社会情形,则鲁儒宗之伦理传布,因得其凭藉。

封建一个名词之下,有甚多不同的含义。西周的封建,是开国殖民,所以封建是谓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西汉的封建是割裂郡县,所以这时所谓封建但是一地理上之名词而已。宗周或以灭国而封建,如殷唐等,或以拓新土而封建,如江汉,其能封建稍久的,在内则公室贵族平民间相影响成一种社会的组织。其中多含人民的组织。人民之于君上,以方域小而觉親,以接触近而觉密。试看国风那时人民对于那时公室的兴味何其密切。那时一诸侯之民,便是他的战卒,但却不即是他的俘虏。这种社会是养成的。后来兼并愈大,愈不使其下层人民多组织(因为如此最不便于虏使)。其人民对于其公室之兴味,愈来愈小。其为政者必使其人民如一团散沙,然后可以为治。如秦始皇之迁天下豪杰于咸阳,即破除人民的组织最显明的事。封建社会之灭,由于十二国七国之兼并,秦只是把六国灭了罢了。封建的社会制早已亡,不待秦。

中国之由春秋时代的“家国”演进为战国时代的“基于征服之义”之国,是使中国人可以有政治的大组织免于匈奴鲜卑之灭亡我们的;同时也是使中国的政治永不能细而好的。因为从战国秦的局面,再一变,只能变到中央亚细亚大帝国之局面,想变到欧洲政治之局面是一经离开封建制以后不可能的。(从蒙古灭宋后,中国的国家,已经成了中央亚细亚大帝国之局面了。唐宋的政治虽腐败,比起明清来,到底多点“民气”。)

在汉初年,假如南粤赵氏多传一百年,吴泌传国能到宣元时,或者粤吴重新得些封建社会的组织。但国既那末大,又是经过一番郡县之后,这般想是甚不自然的。汉初封建只是刘家家略,刘邦们想如此可以使姓刘的长久,遂割郡县以为国。这是于社会的组织上甚不相涉的。顶多能够恢复到战国的七雄,决不能恢复到成周春秋之封建。封建之为一种社会的组织,是在战国废的,不是在秦废的。汉未尝试着恢复这社会的组织,也正不能。

我觉得秦国之有所改变,只是顺当年七国的一般趋势,不特不曾孤意的特为改变,而且比起六国来反为保守。六国在战国时以经济之发展,侈靡而失其初年军国之精神(特别是三晋),秦国则立意保存,从孝公直到秦皇。

汉初一意承秦之续,不见得有一点“调和二者”的痕迹。这层汉儒是很觉得的。太史公把汉看得和秦一般,直到王莽时,扬雄剧秦美新,亦只是剧汉美新耳。东汉的儒家,方才觉得汉不是秦。

儒家虽由汉武定为国教,但儒家的政治理想,始终未完全实现。东汉晚年礼刑之辨,实是春秋理想与战国理想之争,鲁国理想与三晋理想之争。鲁国以国小而文化久,在战国时也未曾大脱春秋时封建气。儒家的理想,总是以为国家不应只管政刑,还要有些社会政策,养生送死,乃至仪节。三晋思想总是以为这都非国家所能为,所应为,国家但执柄。其弊是儒家从不能有一种超予fthics的客观思想,而三晋思想家所立的抽象的机作,亦始终不可见,但成君王之督责独裁而已。

近代最代表纯正儒家思想者,如顾亭林,其封建十论,何尝与柳子厚所论者为一件事。柳子厚的问题是:封建(即裂土,非成俗)于帝室之保全,国内之秩序为便呢,或是但是郡县?亭林的问题是:封建(即成俗,非裂土)能安民或者郡县?亭林答案,以为“郡县之弊其弊在上”,必层层设监,愈不胜其监。刺史本是行官,旋即代太守,巡按本是行官,旋即代布政,愈防愈腐,以人民之中未有督责也。

中国离封建之局(社会的意义),遂不得更有欧洲政治的局面,此义我深信深持,惜此信中不能更详写下。

商鞅赵武灵王李斯实在不是一辈人。商鞅不是一个理想家,也不是一个专看到将来的人。他所行的法,大略可以分做四格:(一)见到晋国霸业时之军国办法,以此风训练秦国;(二)使警察成人民生活的习惯;(三)抑止财富的势力侵到军国。此亦是鉴予晋之颓唐。(四)使法令绝对的实行。商君到底是个三晋人。自孝公以来秦所以盛,我试为此公式:“以戎秦之粗质,取三晋之严文。”商鞅这种变法,是与后来儒家的变成法家,如王莽,王安石等,绝然不同的。

赵武灵王不曾变法,只是想使人民戎俗而好战,以便开拓胡地中山,并以并秦。他是一个甚浪漫的人,但不见得有制度思想。

李斯的把戏中,真正太多荀卿的思想。荀卿所最痛言的“一天下建国家之权称”,李斯实现之。他的事作与商君的事作甚不类。商君是成俗,李斯是定权衡。

这些人不见得在当时即为“众矢之的”。我们现在读战国的历史,只能靠一部《史记》。《战国策》已佚,今存当是后人辑本(吴汝纶此说甚是),而这部《史记》恰恰是一部儒家思想的人做的。商君的人格,想也是很有力量而超越平凡的。看他答公孙痤之言,何其有见识而有担当。且后来一靠孝公,不为私谋,秦国终有些为他诉冤的人。即令有人攻击他,也必是攻击他的私人,不闻以他之法为众矢之的。至于李斯,后人比忠者每称之。《史记》上有一个破绽,“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可见子长时人尚皆称许李斯,非子长一人在《史记》上作翻案文章耳。子长最痛恨公孙弘,最看不起卫霍一流暴发户,最不谓然的是好大喜功,故结果成了一部于汉武帝过不去的谤书。他这“一家之言”,我们要留神的。陈涉造反,尚用扶苏的名义,可见当时蒙将军之死,必是世人歌泣的一件事。蒙氏有大功,而被大刑,不合太史公的脾胃,把他一笔抹杀,这岂能代表当年的舆论哉。如果《史记》有好处,必是他的“先黄老而后六经,退处士而进姦雄,羡货利而羞贱贫。”但头一句尚是他的老子的好处,他的儒家思想之重,使这书但成“一家之言”。假若现在尚有当年民间的著述,必另是一番议论。我们现在切不可从这不充足的材料中抽结论。

到了后世甚远,儒家思想,儒家记载,专利了。当年民间真正的舆论,就不见了。

宋前曹操在民间的名誉不坏,从宋起,儒家思想普及民间,而曹公变为“众矢之的”。当年何曾是如此的。

以上一气写下,一时想到者,意实未尽也。

弟斯年十五、十一、廿八。

***

颉刚兄:

兄第六信提出一事,弟于上次信叙了我的意思很多。我现在补说下列几句:

中国社会的变迁,在春秋战国之交,而不在秦。七国制,秦制,汉制,都差不多。其得失存亡,在政而不在制。

商鞅一般人不见得在当时受恶名,我又举下列两事:(一)李斯上书,举商君以为客之益秦之例;(二)公孙衍张仪,孟子的学生大称之,大约是当时时论,而遭了孟子大顿骂。孟子是儒家,不见得能代表当时时论。

有一人颇有一部份像商君者,即吴起,在其能制法明令以强国。而吴起所得罪的人,也正是商君所得罪的,即是当时的贵族。大约战国初年的趋势,是以削贵族的法子强国。

弟斯年十五、十二、七。

——选自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周刊》第一集第六期(1927年广州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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