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涉及到比阿维多·劳孚尔更上层的人士的,你这个白痴!你不知道你是在做什么!”
“地位越高就越好。”
劳孚尔又站了起来,怒目而视,指着他:“做了这事的话你就完蛋了,永远完了——没有光辉的记录,失去了特殊的地位,没有养老金,没有未来。任何体面的工作都会远离你。你要有足够的运气才能找个和阿拉伯人一块儿铲大粪的活儿干。”
“副警务官,”丹尼尔说,“我们彼此并不了解。我先让你搞清楚我的处境。自从我结婚的第一天起,我的姻亲一直在试图让我移居美国。他们都是好犹太人,深深地信赖以色列国,但他们希望家里惟一的女儿和他们在一起。我被告知这些东西一直在等着我:新房子,新车,孩子们的私人教师,以及一份在我岳父公司中的工作。一份非常体面的工作——
执行总裁,固定的工作时间,比我在这里挣的更多的钱,也远比我将能挣到的要多。眼前的工作吸引我的惟一原因不过是这工作本身——把它做得更好。”
副警务官沉默了。丹尼尔从皮夹中取出他的警徽。
“还想要这个吗?”
“该死的,”劳孚尔说,“你这该下地狱的杂种。”
运气不错,丹尼尔想,他只是个拿笔杆的,不是侦探。阿尔·伯思鲍姆从不曾扔有一家公司,他一直在从事的工作不过是把纸制品卖给印刷公司。即使这些也是过去的事了——他已退休了十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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