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歌 - 第一章

作者: 司马紫烟10,301】字 目 录

已经告诉过你了,决斗已经开始。”

“我知道。”

“但你这一迟疑,给你带来了杀身之祸。而你至少是可以和我拼个同归于尽的。”

莫烈惨笑了一下:“也许是吧!但是那也没有用了,我要提你的首级回去,人家才会付给我钱,我如死了,那些人怎么肯付钱?”

“什么?他们赖帐?”

“预让!他们不是剑士,你不能要求他们也具有剑士的人格。”

“是些什么人,告诉我,我替你去要帐。”

“人家花钱是买你的命,不是我的命,你去要什么帐。”

预让伸手托住摇摇慾坠的莫烈,莫烈却凝视着他的眼睛,颤声道:“预让!你的眼睛好可怕,像是能杀人的一样,现在我才明白为什么你不肯回头跟我决斗,如果我看见了你的眼睛,我连出手的勇气都没有。”

“莫烈,告诉我,是那些人出钱要买我的首级?我替你要帐去。”

“预让!虽然我沦为杀手,但我是一个真正的剑士。”现在,他的声音已经很微弱了。

“莫烈你还有什么事要我替你做的?”

“告诉别人,我是一个剑士。”

这是莫烈的最后一句话,当他吐出最后一口气后,预让把他渐渐发硬的身体放下。

预让已记不清这是死在他剑下的第几个人了,但这却是他感觉最沉重的一次,他感到十分难过,因为莫烈是一个真正的剑士,而不仅是一个剑手。

这时正是战国初期,大周姬氏王室的君权早已不振,天子只是一个象征的领袖,诸俟纷纷自立为国,互相纷逐不已,强者吞并弱者,诸侯养士之风才大为盛行。士又分为文武两种,文者是辩士,他们学的是纵横之术,洞悉天下利害得失,以富国强邦之道游说各国的君主,教他们如何在乱世中求得实利,如何在列强中求得自保。武的就是剑士,他们身怀奇技,或为剑客,替君主刺杀异己,或为豪门政客刺杀政敌,另一项任务则是保护本主不为别人所刺杀。

但也有一些剑士,他们不为荣利富贵所羁,不向权贵之家低头,保持着自由之身,以及剑士的荣誉。预让就是其中之一,他的剑技精湛,天赋过人,自击剑以来,从无敌手,这样的一个人,应该是豪门聘邀的对象,但是预让一剑天涯四下流蕩,只替人做些短工,打些野味,或杀死几个盗贼度过日子。

当然也不是没人来求过,而预让也被那些道说的使者花言巧语所动,到过一两处豪门。但当跑去一看,都是些酒囊饭袋,没有一点人杰的气度,预让没有第二句话,就掉头扬长而去。“宁为沟中饿虫,不作伧夫斗士。”这是预让为自己所立的行为准则。

“士为知己者死。”预让并不喜欢流浪,他的满腔热血与一身武功,并不以成为一个知名的游侠而满足。他在期待着被一个明主赏识,重视他的才华,给他机会,做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在那个时代,这是士人共同的愿望,不管是文的或是武的,每个人都期望有一鸣惊人的一天。

预让对自己的将来特别有信心,他有超人的禀赋,而他的过人之处,还不是手中的长剑与精湛的剑技。

但是,今天,他却为莫烈之死。感到为人驱役的悲哀,莫烈并不想找他决斗,为了钱,却来找他一拼。

莫烈的衣着鲜明,骑着骏马,比他这个流浪汉神气多了,却为了黄金,把性命送在这个荒原上。

对莫烈之死,预让并无歉咎,他们是决斗,预让用的是真本事。

“我能为他做些什么呢?”预让问着自己。

“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预让也问着地上的尸体。

他伫立片刻,最后沉重地把莫烈的马匹拉过来。扶起了莫烈的尸体,横在马鞍上,然后自己跨上马,向着来路徐徐走去。

他不知道莫烈住在那儿,但是相信这匹马会把他带到莫烈的家。

莫烈并没有赚到所需要的钱,仍然无法清偿他的债务,他的女儿仍将沦为别人的妾侍,莫烈就是为了这个原因才受迫找预让决斗的。

只有在这件事情上尽点心,或许能够使自己心安一点,预让这样想着,破例地做了一件事,将一个杀死的人送回家去。他却没有想到如何去告诉死者的家人,以及如何去解决问题。

那笔帐是赖不掉的,至少不能不用钱来解决,莫烈说除了还钱,没有别的方法,大概就必须要还钱了。

预让身无分文,没有代偿债务的能力,但是此刻他殛需知道是什么人把莫烈逼成那个样子。

马走得很慢,似乎在为主人悲哀,预让在马上也盘算着很多的问题。

终于,马匹在一所田庄外面停下来了,这个田庄很大,散散落落地有二三十户,田庄前前有一方界碑,刻着“莫氏私田”

由于诸侯送经更易,旧有的井田制度已经近乎废驰,公田一再易主,剥夺,瓜分,田地多半属于私有,只要向领主缴纳田赋与帛绢,农民才可以享有全部的收成。这片田地很肥沃,假如英烈拥有这一片田庄,他不应该负债。

蹄声惊动了庄中的人,大大小小的出来了一大堆,预让却发现了一个异常的现象,出来的人,有老人,婦女,小孩,却没有一个壮夫。这时日已西沉,天色昏暗,下田工作的壮夫应该已经回家了,庄子外有了动静,也应该是男人出来才对,第二个异常现象是他们的反应。他们都看见了马背上的死尸,婦人与孩子都跪了下来,老人则低下了头,沉重的悲伤满布每一个人的脸上,但没有哭泣或是惊骇。

一个老人扶杖过来,用凄凉而空洞的声音朝预让点点头道:“谢谢壮士送他回来。”

没有问预让是谁?也没有问莫烈的死因,似乎已预知莫烈死亡。

预让反倒忍不住了问道:“老丈——?”

老人漠然地道:“老汉叫莫九公,是莫烈的族叔,壮士把他交给老汉就成了。”

“九公。他的家人呢?”

“这儿都是,我们一家五代居此务农。从来没有分过家,莫烈是我们的族长,这儿都是他的家人了。”

“我是说他较为親近的家人。”

“没有了!他的妻子早已过世,他的母親也在前个月去世。”

“听说他有个女儿。”

“是的,”九公说:“有一个女儿,两天前因为抵债,被朱大官人派人接去,说好今天拿钱去赎回,但现在什么都不用谈了。”

“朱大官人是谁?”

“朱羽,范城最大的财主,也是最有名的剑客,最富有的商家,最有势力的人。”

“我知道这个人,听说他颇有侠名。”

老人鄙夷地吐了口唾沫道:“他有钱!偶而做一件好事,就有人争着为他宣扬,而他做的坏事,却没有人过问。”

“他做了什么坏事了?”

老人顿了一顿:“他好色,稍具姿色的女子,他都要弄回家去做妾待。”

预让笑了一笑。“好美色是人之常情,这不算罪过,他又有钱,富人广置妾侍,不是他一个,只要他不盗不抢,那就不是坏事。”

老人没话说了,显然,他知道这个控诉理由不够充分。

预让想了一下,问道:“莫烈欠了朱羽的钱?”

老人黯然道:“是的。”

“你们有这么好的土地,生活过得去了,怎么还欠钱?”

老人苦着脸道:“土地虽然肥沃,但是我们都是老弱婦孺,工作能力薄弱,生产所得,缴纳了田赋之后,仅供温饱而已。”

“那,壮年人都上那儿去了?”

“死了!”老人道:“十年前,我们共有少壮男子十九人,可是在十年间都先后死去,莫烈是最后的一个,至少要再等十年,我们的庄上才有少壮男人。”

“他们是怎么死的?”

“被人杀死的,他们都是剑手,有的死于决斗,有的死于仇家的报复,有的则是为了赚取报酬,为豪门网罗,死于战斗。幸好莫烈也死了,他死之后,莫家庄上没有一个懂剑的人了,我们的新生壮男或许可以活得久一点。”

“你们的十九名子弟都是剑手?”

“是的,剑法是祖上傅下来的,起初只有几个人练,这几个人练成之后,出去担任剑手。一年所得,抵得上十年的辛勤耕作,这使得大家都眼红,大家都抛掉了锄头,纷纷拾剑,结果造成了今日的孤儿寡婦。”

“这实在太愚蠢了,剑手岂可作为职业?放弃这么肥沃的田地不去耕作……”

莫九公长哎一声:“是的!但是一个剑手的待遇实在誘人,不劳而获巨酬还是看得见的,还有一种生根在内心意不见的力量,促使年轻人不顾血的教训,步上了这条路。”

莫九公的话给预让一种无比的震撼。他也是一个剑手,他深深地了解这种看不见的力量。一个学剑的人,只要他第一次握住剑柄的时候,那种无形的冲动,就在心底生了根。那是一种不甘雌伏的慾望。老是想有所表现,把自己所练的剑法去跟人较量,击倒对方,超越对方。

决斗当然会有胜负,但是剑手的决斗只有胜利者,失败者倒在地上起不来了。即使胜利者没有杀死他,他也跟死了没有差别,原属于他的一切都离他而去了。

当然,一个剑手在成长的过程中,势必要经过多次挫败,但挫败没关系,记住挫败的教训,检讨原因,埋头苦练,再度找到那个击败自己的人,湔雪前耻击败他,这种例子也很多。

挫败不是失败,一个剑手可以有很多次挫败,却只有一次失败,能被击倒很多次,却只有一次被击败。所谓击败,是在倒下去后,丧失了斗志,再也站不起来了。

预让没有再问什么,他知道这一个剑手的家族已经被击败了,他们剑手的生命,也宣告结束了。但这家人却从此拿起锄头开始另一种更为美好,安定而幸福的生活,预让觉得没有什么可以对他们说的了。

他们没有问莫烈是被谁杀死,也没有问预让的姓名,预让只拱了拱了手,回头就走。

心情比来时轻松了一点,他了解杀死了莫烈,对莫烈来说倒是一件好事。

如果莫烈不死,继续当族长下去,又会把剑技教给那些小孩子,又造就了一批剑手。现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去找朱羽,讨回莫烈的女儿。

找朱羽并不难,他是范城最有名的人,比城主范中行还有名,他的宅邸比城主的府邸还要豪华,他的人手比范中行所养的斗客还要多上几倍。唯一不同的是身分,范中行是贵族,朱羽是平民,范氏出来,有车马随从仪仗。朱羽没有,但要见到朱羽,比见城主还难,预让来到朱羽的家邸前面,被两个衣采鲜明的汉子挡住了。那两个汉子只看了一下预让腰间所佩的长剑,连他的面貌长相都没有看,就有一个人点点头道:“跟我来。”转身在前领路。

预让倒是有点不解地道:“上那儿去?”

汉子道:“朋友不是来访问我家主人的吗?”

“不错!我来找朱羽,有事要跟他商量。”

“那你就跟他去好了,没错。”

预让只得走了进去,那个引路的汉子已经走得很远了,在一个转弯角上,以现他没有跟上来,就站着等他,等预让慢慢地过来。

预让倒不是要搭架子,也不是存心慢行,他是被屋中的豪华气势所吸引了。

他们走的只是一条过廊,却是用很好的木材搭建,漆着朱红的颜色,亮可鉴人,碧瓦飞檐,地上铺的,竟是很讲究的白石。

这种石块质地细致坚硬,很像玉,只是光泽略差,很多人家琢磨之后,制成器饰,冒充玉器,价值虽然比三差得多,但是用在屋子里砌地为砖,只有王侯之家才有此等气派,而在屋外铺为廊砖,即使公侯将相之家也很难办到。

廊外绿草如茵,花木扶疏,修剪得十分整齐,可知一直是有花匠细心照顾。廊内每隔两丈许,就是一根柱子,柱顶两旁各伸出一个钩子,作展翅飞凤之形,凤口中衔着一尽白纱宫灯,那灯钩竟是黄金的。

来到转角处,预让有点歉意地道:“对不起害你久等了。”

那汉子毫无愠色地道:“没关系!每个上门的客人都是如此,你还算快的,有的人要逗留半天才能慢慢磨蹭过来,有的还攀高了去摸摸灯架看看是否真金呢。”

预让一笑道:“朱羽能以会稽之白石铺地,这区区的灯架又算得什么,总不会拿黄铜来充数。”

汉子微观敬色道:“朋友倒是好见识,居然能认出是会格的白石,有些人还以为是白玉呢。”

预让哈哈一笑道:“玉之珍贵,就在于其质坚而量少,铺玉为砖,就算朱羽有这份财力,也找不到这么大的,更找不到这么多。

汉子没说什么,但神情又恭敬得多了,垂手在前引路,却是折回头十几步,走向另一条路去。

预让道:“怎么又回头改道了呢?”

“那是通往利字号宾舍的,这条路是通往亨字号宾舍的,本宅宾馆共分元亨利贞四号,用以款待各种身分不同的客人。”

“哦?这客人的身分,又是如何分法?”

“一般客人都是招待在贞亭,因为我家主人重武好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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