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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第一章 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1、为了给伦理学下定义,我们必须发现,什么对一切无可置疑的伦理判断来说既是普遍的,又是特殊
的。
2、但是,这种判断跟人类行为无关,而跟一定的属性“善的”和它的对立面“恶的”有关,该属性既
可适用于行为,又可适用于其他事物。
3、一种科学伦理学的判断的主体和某些学科的判断的主体不一样,并不是“特殊的事”;
4、但是,这种伦理学包含一切断言“断性”对任一主体的关系之普遍判断,从而包括决疑论。
5、然而,这种伦理学不仅必须探究哪些事物是普遍与善性相关的,而且必须探究它们与之相关的这个
属性是什么;
……
第二章 自然主主伦理学
第三章 快乐主义
第四章 形而上学的伦理学
第五章 关于行为的伦理学
第六章 理想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