燥湿」袁本、茶陵本「燥湿」作「温凉」。案:此尤以今荀子校改之,孟阳引不必同,改者未是。 注「又曰僝取也子软切」袁本、茶陵本无此八字。 注「诗定之方中」袁本、茶陵本「诗」下有「云」字,是也。 注「西都赋曰因瓌材而究奇抗应龙之虹梁」袁本、茶陵本无此十六字。 注「西京赋」袁本、茶陵本「西」上有「西都宾曰抗应龙之虹梁」十字。 注「又曰疏龙首以抗殿」袁本、茶陵本无此八字。案:彼赋「龙首」与此敻然不涉,尤增多,误甚。 注「谓画为龙首于椽」袁本、茶陵本无「画于椽」三字。 晖鉴抰振案:「抰振」当作「柍桭」,注同。各本皆讹。柍桭见甘泉赋,太冲用其语,彼不误,可证也。 阶●嶙峋案:「●」当作「楯」,善引应劭上林赋「宛虹杝于楯轩」句注可证。袁、茶陵二本所载五臣翰注云「阶●,阶道上处」。盖五臣改为「●」,而各本乱之。茶陵本并善注中字亦改为「●」,大误。 注「深黑色也」袁本、茶陵本无「深」字、「黑」字。 注「抵锷嶙峋」茶陵本「抵」作「柢」,袁本与此同。案:各本皆非也,当作「坻」。 注「德阳殿赋曰」何校「德」上添「李尤」二字,是也。各本皆脱。 注「西京赋曰」下至「若双阙之相望」袁本、茶陵本无此十六字。 注「内朝所在也」袁本、茶陵本「所在」作「存」。案:此尤改也。 注「蔡雍陈留太守颂曰」袁本、茶陵本「蔡」上有「玄化自此陶甄而成国风于是有禀承也」十六字。案:有者是也。尤误脱去。 注「汉书音义如淳曰」袁本、茶陵本作「如淳汉书注曰」。案:此亦尤改也。 蕙风如熏何引潘校「蕙」改「惠」。案:所校是也,善注可证。袁、茶陵二本所载五臣铣注云「蕙,香草」,是五臣改为「蕙」而各本乱之。 注「听政殿听政殿门」袁本、茶陵本此七字作「听政殿前」四字。案:各本皆非也。当作「听政殿前听政闼」七字为一句。 注「听政门前升贤门」案:上「门」字当作「闼」,下节注云「升贤门内听政闼外」,与此相承接,各本皆讹。 注「崇礼门右顺德门」案:「崇礼门」三字不当有,乃误复上文。各本皆衍。 注「显阳门前有司马门」袁本、茶陵本无「显阳」二字。 注「阍守门也」下至「守王门」袁本、茶陵本无此十一字。 注「音此礼切」下至「惠风横被」袁本、茶陵本无此十四字。 注「边让帝台赋曰」何校「帝」改「章华」二字,陈同,是也。各本皆误。 注「听政闼向外」袁本、茶陵本无「向」字。案:无者最是,四字为一句。 注「宣明门内升贤门升贤门外」案:「升贤门」三字不当重。「宣明门内」四字为一句,与上之「升贤门内」、下之「显阳门内」句例同也。「升贤门外」四字为一句,与上之「听政闼外」、下之「宣明门外」句例同也。又袁本上「升贤门」下有「而」字,茶陵本有「内」字。何校云然此四字疑衍,陈同,是矣。 注「禁中诸公所居曰」袁本、茶陵本无此七字。 注「始置侍中中尚书」袁本、茶陵本无下「中」字。 注「幕人掌幄帟」袁本、茶陵本作「帟人掌幄」。案:当作「幂人掌幄」,此无取「帟」也。尤改未是。 丹青焕炳袁本、茶陵本「焕炳」作「炳焕」。案:此疑善、五臣之异,今无以考之也。 注「咎繇荐舜曰」何云「荐」疑作「謩」。陈云当作「謩」,是也。各本皆误。 注「周礼曰正宫掌宫中次舍」袁本、茶陵本无此十字。 注「谓次舍之名以甲乙纪之也」袁本、茶陵本「名」作「处」,「纪」作「缘」。案:此亦尤改也。 注「文藻颂咏也」袁本、茶陵本「颂」上有「而」字。 亢阳台于阴基袁本、茶陵本「台」下校语云善作「高」。案:此以五臣乱善,非。 注「文昌殿西有铜爵园园中有鱼池堂皇」袁本、茶陵本无上「有」字,不重「园」字。 注「既滋兰之九畹」袁本、茶陵本无「既」字、「之」字。 注「庄子曰」袁本、茶陵本「子」作「周」。案:二本最是,此称庄周,旧注例也;若称庄子,善注例也。余旧注误者准此,不更出。 注「流沫三十里鼋鼍鱼之所不能游也」袁本、茶陵本「三」作「四」,无「鱼」二字。 注「有屋一百一间」袁本、茶陵本「有」上有「铜雀台」三字,是也。 注「一百九间冰井台有屋」此九字袁本、茶陵本无。案:尤校添者,是也,盖依水经浊漳水注。凡二本之误,多不具论。唯此等经尤延之而改正,读者所当知,故详出之。 注「百四十五间」袁本、茶陵本「四」作「三」。案:水经注作「四」,尤依校改。 注「上有冰室三台与法殿」袁本、茶陵本「上」上有「冰室台」三字,「室三台」作「三室」。案:尤校改者,是也。水经注云:「上有冰室」。详赋云「下冰室而冱冥」,「上」字必皆「下」字之讹。 注「为径周行」此四字袁本、茶陵本无。案:二本脱也。 注「鲁灵光殿赋曰」下至「似紫宫之峥嵘」袁本、茶陵本无此二十五字。 注「鲁灵光殿赋曰」袁本、茶陵本「赋」下有「注」字。 注「此凤之有定有住尚向风而无一方」案:此当作「此凤之住有定向」七字为一句,「而风无一方」五字为一句。各本皆误,绝不可通,今订正之。 注「眸眸子也」袁本、茶陵本无此四字。 注「班固西都赋说台曰」袁本、茶陵本无「说台曰」三字。 注「弥望得意之谓也」袁本、茶陵本「得意之谓」作「意之得」。 注「若春升台之为乐焉」袁本、茶陵本无「春」字。 注「晷漏漏刻也」袁本、茶陵本下「漏」作「之」。又「也」下有「西上东门北漏有刻屋也」十字。案:有者是也。尤误脱去。「上东」当作「止车」,前注「南当南止车门」,又有「东西止车门」。袁、茶陵「止车」皆作「上东」。考水经注说「长明沟南径止车门下」,然则「上东」非也,此亦当同彼矣。「屋」当作「室」。 注「晷景」案:「景」下当有「也」字。各本皆脱。 注「乐汁图曰」案:「图」下当有「征」字。各本皆脱。 注「服虔甘泉注曰」何校「泉」下添「赋」字,陈同,是也。各本皆脱。 隆厦重起案:「」当作「夏」。载注引诗「夏屋」,善必与之同。盖五臣「」而各本乱之。下文「屋一揆」,亦如此。 注「寇侠城堞」袁本、茶陵本无「堞」字。案:此尤校添也。 注「毛诗云夏屋渠渠」袁本、茶陵本无「毛」字。案:无者最是。此称诗,旧注例也;若称毛诗,善注例也。其有不合者,非。余各本皆误者准此,不更出。凡刘渊林、张孟阳诸人之注,皆未必是毛诗,观下「腜腜垧野」句注,卽可知矣。 注「广寻长五十步」袁本、茶陵本无「长」字。案:此尤校添也。 蒲陶结阴茶陵本「蒲」下校语云善作「蒱」。袁本无校语。案:此尤改未必是也。袁本载注,字亦作「蒱」。然则所见与茶陵同,失着校语耳。尤并注改作「蒲」,非。 蒹葭●袁本、茶陵本●作「贙」,注同,是也。「●」俗字耳,广韵所谓倒一虎者,非是矣。 若咆渤澥与姑余案:「渤」当作「勃」,载注引杨雄曰「勃澥之鸟」,善必与之同。盖五臣「渤」而各本乱之。 注「江池清籞」袁本、茶陵本「江」作「渊」。案:尤依东京赋改「渊」作「洪」,而又误其字耳。 注「方四十里」袁本、茶陵本「里」下有「耳」字。案:此尤依今孟子改也,下同。 注「杀其麋鹿者」袁本无「鹿」字,茶陵本有。 注「为阱于国中」袁本、茶陵本无「于」字。 注「郑玄周礼注」下至「大波也」袁本、茶陵本无此十七字。 注「随波之貌」袁本、茶陵本无此四字。 注「飞而下曰颃」袁本、茶陵本无此五字。案:此二本脱,而尤添之,是也。 注「今邺下有十二墱天井优」案:「优」当作「堰」,水经浊漳水注有「天井堰」,可证也。各本皆误。 注「分为十二墱」袁本、茶陵本「墱」下有「者也」二字。 注「界也埒畔际也」案:上「也」字不当有。各本皆衍。「界埒畔际也」五字为一句。 注「贾逵国语曰」案:「语」下当有「注」字。各本皆脱。陈云别本有。 注「河渠书」袁本、茶陵本作「史记曰」。案:此尤改也。 注「汉书曰」袁本、茶陵本作「又曰」。案:此尤改也。 注「终古舄卤兮」袁本、茶陵本「舄」作「写」。案:「写」乃「舄」字之讹,尤改未为是也。 注「莳更也」袁本、茶陵本「更」作「植立」二字,是也。 注「郭璞曰谓更种也」袁本、茶陵本无此七字。 注「邺城内诸街」袁本、茶陵本「邺」上有「言」字,「街」作「卫」。案:此亦尤改也。 注「有赤阙黑」案:「黑」当作「里」。各本皆误。「有赤阙里」四字为一句。 注「谓之倚郭璞曰石桥音江」袁本、茶陵本作「谓石桥也」四字。案:以四字为一句,二本最是。载注不得引郭景纯尔雅,尤增多,甚误。 注「侍中尚书御史符节谒者郎中令太仆」袁本、茶陵本无此十五字。案:此亦尤添也。「侍中」至「谒者」在前「符节谒者」刘注中,此无取其事,盖皆未是也。 注「长寿吉阳二里在宫东中当石窦吉阳南入」此十七字袁本、茶陵本无。案:此盖二本脱。 注「邺城南有都亭城东亦有都道北有大邸」袁本、茶陵本「南」作「东」。案:各本皆有误。此节赋「邸」,注必说「邸」可知。然则当作「邺城东有都亭邸」为一句。「东城下有都道」为一句,「道北有大邸」为一句。尤改「东」为「南」,欲以通之,而弥不可读,今订正。此赋前注有「北城下」,后注有「西城下」,可证此之「东城下」也。 注「秦舍相如广城传」茶陵本「城」作「成」,是也。袁本亦误「城」。 注「辍止掇古字通」案:「止」下当有「也辍与」三字。各本皆脱。 侈所眺之博大袁本、茶陵本「眺」作「眺」,注同。案:此疑太冲自用「眺」字,故善以尔雅「眺」解之,「眺」卽「眺」耳。善引书之例有如此者,尤延之因尔雅作「眺」改,未必是也。 注「达已见上章」案:「达」当作「逵」,下同。各本皆讹。 注「听卖买以质剂又曰」袁本、茶陵本无此八字。 财以工化案:「财」当作「材」。茶陵本校语云五臣作「材」,袁本作「材」,详载注。善注并作「材」,但传写误作「财」也。 注「史记曰子产治郑不鬻贾」袁本、茶陵本无此十字。 注「成平也市者」袁本、茶陵本无「也」字。 注「舜居河滨器不苦窳」袁本、茶陵本无「舜居」二字。 注「淑清穆和之风既宣」袁本、茶陵本无此八字。 注「优渥」袁本、茶陵本无此二字。案:无者是也。又茶陵删此上「女龙切」、此下「然」,皆非。 注「是谓賨布廪君之巴氏出幏布」袁本、茶陵本「賨布廪君之」作「廪君之賨」。案:此尤校改也,盖据后汉书南蛮传。 缦胡之缨案:「缦」当作「漫」。袁本、茶陵本载注中字作「漫」,此并改作「缦」,非。其五臣铣注中字作「缦」,然则乃各本乱之而失着校语。今庄子作「曼」,释文引司马彪云「曼胡之缨谓麤缨无文理也,漫曼同字」,可借为证。 注「立魏公位诸侯王上」袁本、茶陵本无「立」字。 注「臣能虚发而下鴈魏王曰」袁本、茶陵本无此十字。案:二本有脱。考楚策,尤所添亦未是。 注「庶士有揭又曰」袁本、茶陵本无此六字。案:无者最是。陈云注必有误,未悟为增多耳。 刷马江州案:「刷」当作「唰」,注同。载注引「唰嗽」为注,是其本作「唰」,善必与之同。五臣向注作「刷」,云乃「洗刷兵马」云云,各本乱之而失着校语。又案:善赭白马赋「旦刷幽燕」注引作「刷」,必太冲集别本,与张孟阳注者不同。此之谓各随所用而引之。善固已自举其例矣。 振旅●●案:「●●」当作「●●」。善注有明文,其云「今为●字音田」者,犹西京赋注之「今并以亘为垣」耳。五臣因此改,故正文下有「田」字音,各本乱之而失着校语。集韵「轰」字重文有「●」,卽本此,亦可证。载注、善注两见「●●」,皆同。 注「庖丁为文惠君屠牛」袁本、茶陵本无「君」字。案:下文两云「文君」,疑此本亦云「文君」耳。 注「建安二十五年」袁本、茶陵本无「五」字。案:此尤添也。 注「克默韩暹杨奉之专用王命也」袁本「默」作「黜」,是也。茶陵本亦误「默」。 注「降刘表于荆州之属也」袁本、茶陵本无「之属」二字,是也。何校「表」改「琮」,陈同。各本皆作「表」,或此本云「表」耳。 注「北羁单于于白屋」案:「于」字不当重有。各本皆衍。说见后九锡文下。 注「兵事以严终也」袁本、茶陵本「兵」作「无」,「终」作「众」。案:此亦尤改也。 注「韦昭注曰东山皋落氏也」袁本、茶陵本无此十字。 注「杨雄上疏曰」下至「西都赋」袁本、茶陵本无此七十六字。案:二本以上「汉书」,下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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