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作者: 张廷玉11,287】字 目 录

年定令五岁一贡。其后贡期如令,而来使益多。逮世宗末年,番文至二百四十八道。朝廷重违其情,咸为给赐。

隆庆四年,马黑麻嗣兄职,遣使谢恩。其弟琐非等三人,亦各称速檀,遣使来贡。礼官请裁其犒赐,许附马黑麻随从之数,可之。迄万历朝,奉贡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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