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咸丰朝实录 - 实录卷之一百三十四 

作者:【暂缺】 【5,740】字 目 录

行钞法。请官收铜百斤、作银十两。报捐者八十斤、作银十两。铜器百斤、作银十三两。并设立官钱局。以遂卯所铸之钱作为票本。得旨所奏俱妥实。无可再议。即照所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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