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咸丰朝实录 - 实录卷之二百八十八 

作者:【暂缺】 【6,722】字 目 录

司赵国泰、守备倪世仪等、花翎。外委彭基明等、蓝翎。余加衔升叙有差。

○丁亥。上御勤政殿听政。

○谕内阁、前任云南迤东道汪之旭、曾经降旨、著来京交吏部带领引见。迄今二年之久。仍在该省逗遛。著吏部迅速催调来京。如再迟延。即行从重参处。以儆效尤。

○谕军机大臣等、前因和春奏、江南大营、用款日多。请将苏属地漕等款、暂停指拨他省等语。当交户部速议具奏。兹据该部奏称、江南大营兵勇现数。及每月需银若干两。该大臣并未声明。且所称出款较前加增。入款较前短绌。亦并未将前后出入各款。究系若干、叙有确数。况苏藩司。所属地漕、及关税捐输等款。合计为数甚钜。若悉数尽归军需。设部中遇有急需之款。从何筹拨。所请暂停指拨各情。拟难核准。请饬两江总督等、妥为筹议等语。著和春、会同何桂清、徐有壬、督同司道体察情形迅速详核具奏。总期大营军饷、不致缺乏而于部中指拨急需、仍随时筹解。并协济安徽江北等饷、亦能兼顾。方为妥善。将此由五百里各谕令知之。

○广东巡抚劳崇光、奏报广东军务夷务情形。得旨。览汝所奏抵省视事。并能片言折服该夷。足见坚持定见。毫无畏难之意。朕怀甚为欣慰。

○以大学士桂良、署经筵讲官。吏部左侍郎匡源、充经筵讲官。

○以前任浙江巡抚晏端书、为大理寺卿。大理寺少卿庆明、为光禄寺卿。鸿胪寺卿王发桂、为太仆寺卿。

○以广西贺县壮勇溃退。革知府潘家馥、参将陈友胜、游击宋广东、都司秦经华、守备谭厚载、唐飞舞职。仍随营效力。

○予广西阵亡守备何超举、盐大使曹树业、外委黄连胜、祭葬世职。附生胡培干等、赏恤如例。

○戊子。谕内阁、惇郡王奕誴、奏参庄亲王奕仁、□□穴□又□检考试教习士子、与御史口角一摺。奕仁于士子入场、将次完竣时。即令委员封门。并未知照点名御史。复与该御史争论。殊属不合。著交宗人府议处。其贡院委员。著专司稽查之都察院堂官、查明办理。

○谕军机大臣等、昨据俄国使臣伊格那提业幅、照覆肃顺等。称本国之船、断不借用<口英>国旗号其不通商之处。前已行知本国、不令船只前往。但京城至东海甚远。此时恐未周知现复备文、求转送北塘。俟本国船只到时交付并将各国旗式、绘图封送等语。俄夷既称断不捏称<口英>国之人。并饬令该国船只、勿到不通商之处。情形似属恭顺。所绘旗式。著即交僧格林沁查验并知照盛京、山海关两处一体知悉。惟夷船往来海口。如果并不滋事即系<口英>口□佛之船。亦毋庸开炮轰击。傥敢先行开炮或登陆滋扰。则无论何国旗号。皆当严拒著一并知照玉明、定福、格绷额遵照。勿受彼欺为要。华若翰、计已行抵北塘。兹将答覆该国玺书、由驿递至北塘。交恒福面交该使臣祗领。如华若翰换约后、业已回帆南驶即著恒福、由驿递交何桂清转交。将此谕知僧格林沁、恒福、并传谕文煜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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