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苛捐杂费票据图史

民国时期苛捐杂费票据图史
作 者: 傅兴亚
出版社: 中国税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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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 财政税收 经济
ISBN 出版时间 包装 开本 页数 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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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傅兴亚黑龙江省双城市人,男,1949年8月生,满族,经济师。中国税票集邮研究会会员、理事。现任职南京市地方税务局下关税务分局。1969年入伍,服役空军第八军司令部。厦门大学历史系毕业。1979年调任南京空军气象学院政治部政治教员。1989年10月转业至南京市税务局,1994年9月税务机构分设后任现职。1989年始收藏税收藏品,1997年藏品入选《江苏省志·税务志》,税票收藏事迹写入2001年、2004年《南京地方税务年鉴》,2001年4月在南京渡江胜利纪念馆举办“百年税票收藏展”,2004年将60件珍贵的个性税收藏品无偿捐给南京市税收文化教育基地。名录被收入《二十世纪中国收藏家大全》、《中国收藏名家大典》和《中国收藏博览》等多部辞书。

内容简介

在现实生活中,创造、传播一个术语容易,而改变、更正一个术语却很难。《民国时期苛捐杂费票据图史》中的“杂费”初读时会感到拗口,不顺溜,这是因为它改变了“杂税”的传统提法。几十年人云亦云的习惯根深蒂固。其实,“民国苛捐杂费”的提出,是本着历史的真实,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有大量的凭据为证。过去称民国“杂税”,实际上民国的税并不杂,税种很清楚。但说民国的税重这很实际,除税率之高、课征之重不说,其名目繁多的“加征”、“借征”、“预征”、“折征”等项,就难以让纳税人承受,再加上成百上千的“杂费”以及政府强征硬派,使民众怨声载道。所以,国民党败台,民国灭亡这是历史的必然。能这样讲,依据就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票据实物文献,它不同于文字资料文献。这要感谢收藏,苛杂收藏亦如考古,杜绝一切伪造、臆造等赝品,当收藏的票据数量可观,成为系列、体系时,便可以说事了。所以,佐证充分是改“杂税”为“杂费”的要义,是恢复税字真相的铁证。

图书目录

引言

一、民国行省

二、苛杂由来

三、民国苛杂特点

四、民国税收概略

民国省份捐费实物及种类

一、江苏省

二、浙江省

三、安徽省

四、江西省

五、湖北省

六、湖南省

七、四川省、西康省

八、福建省、台湾省

九、广东省

十、广西省

十一、云南省

十二、贵州省

十三、河北省

十四、山东省

十五、河南省

十六、山西省

十七、陕西省

十八、甘肃省、宁夏省、青海省、新疆省

十九、绥远省、察哈尔省、热河省

二十、辽宁省、安东省、辽北省

二十一、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

二十二、黑龙江省、嫩江省、兴安省

附录一:民国捐费摊派解交及刑罚

开会商讨摊派

通知限期解交

催欠传究刑罚

附录二:民国捐费实物及种类统计表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