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精纪 - 第1部分

作者: 廖中65,153】字 目 录

可知,又何死败之有。

【天地有馀】(木加火盛官神消烁)

甲辰甲戌皆炎火,木作干神本自全,重遇未神骈辅翼,虚名虽有不升迁。

甲属木,加辰戌上纳音火,是干分带木,即本位自能发扬,天地有馀之气,不得外加木,若木多,则又伤辰戌之土,不能为福,五行中如此理,尤用消详。

【破散离业】(木生火旺)

甲戌本是火潜藏,木发其神转更忙,又值木临寅午戌,荡除家业远离乡。

甲戌本是伏藏,要安静,却以木发起何益,五行当生则生,当伏即伏,反此为祸,况火到戌亥,以四时推之,自不可发露,所以破败。论曰:甲戌乃墓中宿火,见木则火炽,更若临寅午戌宫,得火局则焚伤飞驰,不得归元,所以流移乡井,事多歇灭。

【横天无依】(禄位逢火)

甲人寅重莫逢火,见火平生多坎坷,不然禄位不陞迁,又恐天年多(土摩)(土罗)。

寅为火生之地,寅既重若又见火,火更有气,庚辛受制,所以触事迍邅,人皆言甲禄在寅,不知一火便能为害。

【乙四真金太阴化气】(禄位逢火)

六乙之人遇丙辛,从魁大吉要知名,传送更加逢太乙,便是中书爕理人。

乙阴金,故生其水,母生子为亲,若遇巳酉丑生其子,有丙会辛,以酉代之,有辛无丙,以巳代之,为秀实之气,故贵。论曰:三位乃子母俱旺,福会之庆,己酉以摄丙辛,乙遇丙辛合,丙辛巳酉丑为贵也。

【流荫返元】

六乙生人正月丙,蛇巢逢土少年荣,若见刚金临杀位,必主兵权定塞尘。

乙人正月,以戊寅高阜之土,乙庚之气,绝处逢父母,故喜见之。丁巳乃蛇巢之土,金神生处逢父母,又乙人见庚辰,乃羊刃杀,然而五行壮旺,更加此杀,须领兵职之职。

鬼作截福

六乙怕逢丙丁盛,如无救助定成凶,若值五行多水数,阳土相临主太隆。

丙丁若盛,金神不能发生,乙人所以不喜见之,若四柱中见水可以制火,并得一位阳神之土扶持,如戊寅、戊申之类,五行又却还元。珞琭子云:「当忧不忧,赖五行之救助」,良有以也。

【丙水乾龙之数一】

六丙生人本见丙,己来同甲最奇清,大吉若加并太乙,名标金榜世传名。

水之数,火属之,得木而生焉,甲己土合,壮其丙火,土旺金生,有甲无己,以未代之,有己无甲,以寅代之,此为反阴兹阳之理,水加木而清,丑为大吉,巳为太乙,巳丑乃金神生墓之地,故生丙水为秀实也。寅未代甲己,丙人有甲未己寅卯巳丑贵也。

【福禄还藏】

丙人从革大为良,又乘巳位旺清扬,更得炎宫于木火,定知早运佐朝堂。

丙人喜见巳丑金位,如无巳酉丑日时,中有金神亦得用,得巳乃为真官之贵,巳午二位干逢木为丙人之福,火人得从革局乃为剋财生官之象,若得己巳之类,则火人禄气纯全,更若寅午戌三位干头得丙甲二字,其气愈见强壮,阴阳书谓「火人得地,无水而仕禄优游」,抑有自也,有水则损之。

【禄旺兴元】

六丙生人火数多,更加一本最相和,刚明清健多荣禄,金神更壮早巍峨。

丙本自旺盛,一本族矣,多反过,虽是一木,若得地尤其绝,所以五行之神,贵在显焕清越,不可过也。丙人得木助,其锐可知,须要乙位金来翊其气,则生火人官禄基,如此岂不可早年亨快。

【中央夺福】(亥水见水被土所破)

丙人见子休逢土,福破中央夺将去,又加火向辰戌中,决定残伤中败露。

见子则官神得位,逢土则水不能胜,终被所夺也。论曰:魁罡之地,土所钟毓,更若火盛,如甲辰甲戌之类,土气强壮,水气消竭,危害甚矣。

【截根无荫】(生处逢鬼)

丙寅为禄火长生,甲寅相遇不光荣,忧妻害子无兄弟,到老孤贫谩逞能。

逢鬼于受气处,被抑塞终为害也,此为生地见鬼,鬼即壮强,丙火不得舒爽,五行独立,宜于顺生,最嫌逆制,终当孤竭矣。

【烟灭灰飞】火木临巳午会水救助

丙丁巳午皆逢木,炎上威风势勐强,更若五行无水制,纔逢称意必倾亡。

丙丁巳午皆火之地,若逢木则益炎盛,须得水则既相比和,又有官神,方是有应,若一味炎盛,岂能久长。

【食神为鬼】午音火土多

丙人见戊加申子,时人皆谓食神重,若是火神有生位,一生孤蹇禄难逢。

丙人见戊,又逢火旺土壮,克丙人之官,所以无官,土生于申,旺于子,干头带戊,丙人会之,为食神名誉之兆,土气成实,不必更见火,火旺则土强,丙人之官蔑然,虽少年见禄,终不为长久之计。

【丁火父木成数三】

六丁戊癸本来高,如加巳亥势雄豪,申子辰官金水旺,位到公侯佩玉袍。

丁生戊癸为子,如萌芽,有癸无戊,以巳代之,有戊无癸,以子代之,皆为秀实之气,造化之功所为贵。巳乃戊癸之源,亥乃木成实之地,为贵,子巳代戊癸,丁生人有戊癸戊子癸巳,申子辰金水清贵,土火独为祸也。

【飞活清秀】水盛己土

丁人爱遇北方水,忽见金神再续来,局内不逢于土数,木神加护至三台。

丁人见水,官神得地,又遇金来生官,自然显赫,北方乃亥子正位,壬癸旺乡,更逢金生育不绝,甲子辛亥之类是也。若无土损,其气清,又得木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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