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才力,可以渐渐改善学好;积久了,习惯自然,再加上专一的功夫,可以到圣人的地步。所以善是人为的。孟子反对功利,他却注重它。他论王霸的分别,也从功利着眼。孟子注重圣王的道德,他却注重圣王的威权。他说生民之初,纵欲相争,乱得一团糟;圣王建立社会国家,是为明分息争的。礼是社会的秩序和规范,作用便在明分;乐是调和情感的,作用便在息争。他这样从功利主义出发,给一切文化和制度找到了理论的根据。
儒士多半是上层社会的失业流民;儒家所拥护的制度,所讲所行的道德也是上层社会所讲所行的。还有原业农工的下层失业流民,却多半成为武士。武士是以帮人打仗为职业的专家。墨翟便出于武士。墨家的创始者墨翟,鲁国人,后来做到宋国的大夫,但出身大概是很微贱的。“墨”原是做苦工的犯人的意思,大概是个浑名;“翟”是名字。墨家本是贱者,也就不辞用那个浑名自称他们的学派。墨家是有团体组织的,他们的首领叫做“巨子”;墨子大约就是第一任“巨子”。他们不但是打仗的专家,并且是制造战争器械的专家。
但墨家和别的武士不同,他们是有主义的。他们虽以帮人打仗为生,却反对侵略的打仗;他们只帮被侵略的弱小国家做防卫的工作。《墨子》里只讲守的器械和方法,攻的方面,特意不讲。这是他们的“非攻”主义。他们说天下大害,在于人的互争;天下人都该视人如己,互相帮助,不但利他,而且利己。这是“兼爱”主义。墨家注重功利,凡与国家人民有利的事情,才认为有价值。国家人民,利在富庶;凡能使人民富庶的事物是有用的,别的都是无益或有害。他们是平民的代言人,所以反对贵族的周代的文化和制度。他们主张“节葬”“短丧”“节用”“非乐”,都和儒家相反。他们说他们是以节俭勤苦的夏禹为法的。他们又相信有上帝和鬼神,能够赏善罚恶;这也是下层社会的旧信仰。儒家和墨家其实都是守旧的,不过一个守原来上层社会的旧,一个守原来下层社会的旧罢了。
压根儿反对一切文化和制度的是道家。道家出于隐士。孔子一生曾遇到好些“避世”之士;他们着实讥评孔子。这些人都是有知识学问的。他们看见时世太乱,难以挽救,便消极起来,对于世事,取一种不闻不问的态度。他们讥评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费力不讨好;他们自己便是知其不可而不为的、独善其身的聪明人。后来有个杨朱,也是这一流人,他却将这种态度理论化了,建立“为我”的学说。他主张“全生保真,不以物累形”;将天下给他,换他小腿上一根汗毛,他是不干的。天下虽大,是外物;一根毛虽小,却是自己的一部分。所谓“真”,便是自然。杨朱所说的只是教人因生命的自然,不加伤害;“避世”便是“全生保真”的路。不过世事变化无穷,避世未必就能避害,杨朱的教义到这里却穷了。老子、庄子的学说似乎便是从这里出发,加以扩充的。杨朱实在是道家的先锋。
老子相传姓李名耳,楚国隐士。楚人是南方新兴的民族,受周文化的影响很少;他们往往有极新的思想。孔子遇到那些隐士,也都在楚国;这似乎不是偶然的。庄子名周,宋国人,他的思想却接近楚人。老学以为宇宙间事物的变化,都遵循一定的公律,在天然界如此,在人事界也如此。这叫做“常”。顺应这些公律,便不须避害,自然能避害。所以说,“知常曰明”。事物变化的最大公律是物极则反。处世接物,最好先从反面下手。“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这样以退为进,便不至于有什么冲突了。因为物极则反,所以社会上政治上种种制度,推行起来,结果往往和原来目的相反。“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治天下本求有所作为,但这是费力不讨好的,不如排除一切制度,顺应自然,无为而为,不治而治。那就无不为,无不治了。自然就是“道”,就是天地万物所以生的总原理。物得道而生,是道的具体表现。一物所以生的原理叫做“德”,“德”是“得”的意思。所以宇宙万物都是自然的。这是老学的根本思想;也是庄学的根本思想。但庄学比老学更进一步。他们主张绝对的自由,绝对的平等。天地万物,无时不在变化之中,不齐是自然的。一切但须顺其自然,所有的分别,所有的标准,都是不必要的。社会上政治上的制度,硬教不齐的齐起来,只徒然伤害人性罢了。所以圣人是要不得的;儒墨是“不知耻”的。按庄学说,凡天下之物都无不好,凡天下的意见,都无不对;无所谓物我,无所谓是非。甚至死和生也都是自然的变化,都是可喜的。明白这些个,便能与自然打成一片,成为“无入而不自得”的至人了。老庄两派,汉代总称为道家。
庄学排除是非,是当时“辩者”的影响。“辩者”汉代称为名家,出于讼师。辩者的一个首领郑国邓析,便是春秋末年著名的讼师。另一个首领梁相惠施,也是法律行家。邓析的本事在对于法令能够咬文嚼字的取巧,“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语言文字往往是多义的;他能够分析语言文字的意义,利用来作种种不同甚至相反的解释。这样发展了辩者的学说。当时的辩者有惠施和公孙龙两派。惠施派说,世间各个体的物,各有许多性质;但这些性质,都因比较而显,所以不是绝对的。各物都有相同之处,也都有相异之处。从同的一方面看,可以说万物无不相同;从异的一方面看,可以说万物无不相异。同异都是相对的:这叫做“合同异”。
公孙龙,赵人。他这一派不重个体而重根本,他说概念有独立分离的存在。譬如一块坚而白的石头,看的时候只见白,没有坚;摸的时候只觉坚,不见白。所以白性与坚性两者是分离的。况且天下白的东西很多,坚的东西也很多,有白而不坚的,也有坚而不白的。也可见白性与坚性是分离的,白性使物白,坚性使物坚;这些虽然必须因具体的物而见,但实在有着独立的存在,不过是潜存罢了。这叫做“离坚白”。这种讨论与一般人感觉和常识相反,所以当时以为“怪说”“琦辞”,“辩而无用”。但这种纯理论的兴趣,在哲学上是有它的价值的。至于辩者对于社会政治的主张,却近于墨家。
儒、墨、道各家有一个共通的态度,就是托古立言;他们都假托古圣贤之言以自重。孔子托于文王、周公,墨子托于禹,孟子托于尧、舜,老、庄托于传说中尧、舜以前的人物;一个比一个古,一个压一个。不托古而变古的只有法家。法家出于“法术之士”,法术之士是以政治为职业的专家。贵族政治崩坏的结果,一方面是平民的解放,一方面是君主的集权。这时候国家的范围,一天一天扩大,社会的组织也一天一天复杂。人治、礼治,都不适用了。法术之士便创一种新的政治方法帮助当时的君主整理国政,作他们的参谋。这就是法治。当时现实政治和各方面的趋势是变古——尊君权、禁私学、重富豪。法术之士便拥护这种趋势,加以理论化。
他们中间有重势、重术、重法三派,而韩非子集其大成。他本是韩国的贵族,学于荀子。他采取荀学、老学和辩者的理论,创立他的一家言;他说势、术、法三者都是“帝王之具”,缺一不可。势的表现是赏罚:赏罚严,才可以推行法和术。因为人性究竟是恶的。术是君主驾御臣下的技巧。综核名实是一个例。譬如教人做某官,按那官的名位,该能做出某些成绩来;君主就可以照着去考核,看他名实能相副否。又如臣下有所建议,君主便叫他去做,看他能照所说的做到否。名实相副的赏;否则罚。法是规矩准绳,明主制下了法,庸主只要守着,也就可以治了。君主能够兼用法、术、势,就可以一驭万,以静制动,无为而治。诸子都讲政治,但都是非职业的,多偏于理想。只有法家的学说,从实际政治出来,切于实用。中国后来的政治,大部分是受法家的学说支配的。
古代贵族养着礼、乐专家,也养着巫祝、术数专家。礼、乐原来的最大的用处在丧、祭。丧、祭用礼、乐专家,也用巫祝;这两种人是常在一处的同事。巫祝固然是迷信的;礼、乐里原先也是有迷信成分的。礼、乐专家后来沦为儒士;巫祝术数专家便沦为方士。他们关系极密切,所注意的事有些是相同的。汉代所称的阴阳家便出于方士。古代术数注意于所谓“天人之际”,以为天道人事互相影响。战国末年有些人更将这种思想推行起来,并加以理论化,使它成为一贯的学说。这就是阴阳家。
当时阴阳家的首领是齐人驺衍。他研究“阴阳消息”,创为“五德终始”说。“五德”就是五行之德。五行是古代的信仰。驺衍以为五行是五种天然势力,所谓“德”。每一德,各有盛衰的循环。在它当运的时候,天道人事,都受它支配。等到它运尽而衰,为别一德所胜所克,别一德就继起当运。木胜土,金胜木,火胜金,水胜火,土胜水,这样“终始”不息。历史上的事变都是这些天然势力的表现。每一朝代,代表一德;朝代是常变的,不是一家一姓可以永保的。阴阳家也讲仁义名分,却是受儒家的影响。那时候儒家也在开始受他们的影响,讲《周易》,作《易传》。到了秦汉间,儒家更几乎与他们混和为一;西汉今文家的经学大部便建立在阴阳家的基础上。后来“古文经学”虽然扫除了一些“非常”“可怪”之论,但阴阳家的思想已深入人心,牢不可拔了。
战国末期,一般人渐渐感着统一思想的需要,秦相吕不韦便是做这种尝试的第一个人。他教许多门客合撰了一部《吕氏春秋》。现在所传的诸子书,大概都是汉人整理编定的;他们大概是将同一学派的各篇编辑起来,题为某子。所以都不是有系统的著作。《吕氏春秋》却不然;它是第一部完整的书。吕不韦所以编这部书,就是想化零为整,集合众长,统一思想。他的基调却是道家。秦始皇统一天下,李斯为相,实行统一思想。他烧书,禁天下藏“《诗》、《书》百家语”。但时机到底还未成熟,而秦不久也就亡了,李斯是失败了。所以汉初诸子学依然很盛。
到了汉武帝的时候,淮南王刘安仿效吕不韦的故智,教门客编了一部《淮南子》,也以道家为基调,也想来统一思想。但成功的不是他,是董仲舒。董仲舒向武帝建议:“《六经》和孔子的学说以外,各家一概禁止。邪说息了,秩序才可统一,标准才可分明,人民才知道他们应走的路。”武帝采纳了他的话。从此,帝王用功名利禄提倡他们所定的儒学,儒学统于一尊;春秋战国时代言论思想极端自由的空气便消灭了。这时候政治上既开了从来未有的大局面,社会和经济各方面的变动也渐渐凝成了新秩序,思想渐归于统一,也是自然的趋势。在这新秩序里,农民还占着大多数,宗法社会还保留着,旧时的礼教与制度一部分还可适用,不过民众化了罢了。另一方面,要创立政治上社会上各种新制度,也得参考旧的。这里便非用儒者不可了。儒者通晓以前的典籍,熟悉以前的制度,而又能够加以理想化、理论化,使那些东西秩然有序,粲然可观。别家虽也有政治社会学说,却无具体的办法,就是有,也不完备,赶不上儒家;在这建设时代,自然不能和儒学争胜。儒学的独尊,也是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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