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一百二

作者: 李焘10,576】字 目 录

,特累年壞敗不可用者爾。」因言:「推行新法,功緒已見。蓋積年侵蠹之源一朝閉塞,商賈利於復故,欲有以搖動,而論者不察其實,助為游說。願力行之,無為流言所易。」於是,詔有司牓諭商賈以推行不變之意,賜典吏銀絹有差。實錄但于此記遣使視積茶,并四年三月甲辰附見賜典吏銀絹事,餘皆無之,今並從本志。會要亦無差使視積茶及李諮等條上利害、牓諭商賈、賜銀絹事,不知何也。

戊戌,刑部郎中、侍御史知雜事姜遵言:「三司、開封府日接賓客,頗見廢事。又帶職文臣出節太遠,過遏行人。技術官未陞朝而賜緋紫者,多得佩魚,浸紊朝政。此皆舊有著令,請行禁止。」從之。

己亥,以龍圖閣待制、權知開封府薛奎為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奎上疏論擇人、求治、崇節儉、屏聲色,凡十數事。

監察御史張逸為益州路提點刑獄勸農使。上謂輔臣曰:「益部民物繁富,提案之任,尤須得人,逸堪其任否?」王欽若曰:「逸為御史,以清謹著,今此選委,必能稱職也。」

逸,滎陽人,先以試校書郎知襄州鄧城縣,有能名。知州謝泌將薦逸,先設几案,置章其上,望闕再拜曰:「老臣為朝廷得一良吏。」磤奏之。他日引對,真宗問所欲何官?逸對曰:「母老家貧,願得近鄉一幕職官,歸奉甘旨足矣。」授澶州觀察推官,數日,母喪去。服除,引對,帝又固問之,對曰:「願得京官。」改授大理寺丞。真宗雅賢泌,再召問逸者【二三】,用泌薦也。知長水縣,時王嗣宗留守西京,厚遇之,及徙青神縣,貧不自給,嗣宗假俸半年使辦裝。至縣,興學校,教生徒。後邑人陳希亮、楊異相繼登科,逸改其居曰桂枝里。縣東南有松柏灘,夏秋暴漲,多覆舟,逸禱江神,不踰月,灘為徙五里,時人異之。

庚子,以宰臣王欽若為南郊大禮使,翰林學士承旨李維為禮儀使,翰林學士晏殊為儀仗使,權御史中丞薛奎為鹵簿使,權知開封府王臻為橋道頓遞使。宰相為大禮使,太常卿為禮儀使,御史中丞為儀仗使,兵部尚書為鹵簿使,開封尹為橋道頓遞使,國初循用此制。其後太常卿、御史中丞、兵部尚書或闕,乃以學士及他尚書、丞、郎領之,其職掌仍用禮院、御史臺、兵部吏如故。儀衛名物,皆鹵簿使所領,儀仗使唯督促諸司而已。又使領次第,則大禮、禮儀、儀仗、鹵簿,而橋道頓遞最居其下。真宗封禪,五使皆以輔臣為之,及上玉皇尊號,宰相向敏中當為禮儀使,以年老不任贊導,更命樞密使王欽若,而敏中乃領儀仗使,蓋失其次第。今有中丞而換使名,非故事也。實錄云:奉祀亳州,以輔臣領五使,向敏中以禮儀使讓王欽若,誤也,今悉改之。

初,真宗崩,內遣中使賜荊門軍玉泉山景德院白金三千兩,令市田,院僧不敢受。本路轉運使言:「舊制,寺觀不得市田以侵農。」上謂宰相曰:「此為先帝殖福,其勿拘以法,仍不得為例。」既而寺觀稍益市田矣【二四】。稍益市田,據食貨志。皇太后微時嘗過玉泉,有老僧言後當極貴,既如其言,累召不至,故有是賜。邵伯溫聞見錄云:章獻明肅太后,成都華陽人。少隨父下峽,至玉泉寺,有長老善相人,謂其父曰:「君貴人也。」及見后,則大驚曰:「君之貴以此女。」又曰:「遠方不足留,曷遊京師乎?」父以貧為辭,長老贈以中金百兩。至京師,真宗判南衙,因張耆納后宮中。及即位,為才人,進宸妃【二五】,至正位宮幃,聲動天下。仁宗即位,以皇太后垂簾聽政,玉泉長老已居長蘆矣。后屢詔不至,遣使就問所須,則曰:「道人無所須也,玉泉寺無僧堂,長蘆無山門,后其念之。」后以本閤服用物下兩寺,為錢以建。獨長蘆寺臨江,門起水中,既成,輒為蛟所壞,后必欲起之,用生鐵數萬斤疊其下,門乃成,蛟畏鐵也。今玉泉僧堂梁記云太后所建【二六】。甲辰,髃臣表上尊號曰聖文睿武仁明孝德,又上皇太后尊號曰應元崇德仁壽慈聖,皆不允,表至三上,乃從之。

丁未,刑部郎中、判戶部勾院李若谷為契丹妻生辰使,內殿承制、閤門祗候范守慶副之。若谷等辭日,不俟垂簾請對,遽詣長春殿奏事【二七】,太后不悅,尋命刑部郎中直史館章得象、供奉官閤門祗候馮克忠代焉。附傳云:太后聽政,奉使者辭于庭,已而陞殿,若谷等辭已,輒趨出,遂罷使。與正傳及實錄不同,當考。己酉,初幸啟聖禪院朝拜太宗神御,前在諒闇,用禮儀院奏,但遣輔臣酌獻也。

癸丑,奉安真宗御容於玉清昭應宮安聖殿。

八月丙辰朔,燕崇政殿,初用樂之半。樂工奏技,上未始矚目,終燕猶有戚容,左右竊視,無不感歎。

時詔下成都府,召優人許朝天等補教坊,左正言劉隨以為賤工不足辱詔書,監察御史李紘言:「陛下即位,尚未能顯巖穴之士,而首召伶官,非所以廣德美於天下。」朝天等隨罷歸。劉隨、李紘諫召樂工,不得其時,今附見。紘云陛下即位,未能顯巖穴之士。則必是天聖初也。隨本傳載此事,雜見於論星變及劾鍾離瑾間,今不取。

詔舉官已施用而犯法,聽舉者以狀聞,聞而不以實者坐之。本志乃云不以實者亦免坐。今止從實錄及本紀。

丁巳,廢無為軍煎礬,聽民自煎,官收市之。

保大節度使錢惟演言:「真宗幸澶淵禦契丹,殺其大將撻覽,盟而服之。今諡號但稱文不及武,宜諡武。」詔兩制與太常禮院議增益之。

戊辰,社,賜會如故事。自是,或宰臣請罷,則止命中使分賜酒果。

辛未,南郊橋道頓遞使王臻請車駕自太廟還,西過景靈宮、朱雀門赴郊宮,如景德之制。從之,仍令其日遣官詣景靈宮奏告。吏部流內銓引對選人,凡有私罪者皆未得改官。上問輔臣曰:「私罪有幾?」王欽若對曰:「私罪固多,然其間輕重不侔,若趁衙謝弗及,或墜笏失儀,事雖至輕,以不緣公事,皆為私罪。」上曰:「有司當察情,不可以小累終廢。」甲戌,詔自今此等勿礙改官。

初,知豐州、內殿承制王文玉卒【二八】,其母折氏與蕃官首領共請以文玉長子餘慶繼領州事,既而又以文玉從子天門關巡轄馬遞鋪、殿直懷信為請。乃詔管勾麟府路軍馬公事高繼忠、知府州折惟忠集蕃漢定議,繼忠等言:「懷信擅入豐州,犒設首領,殺狗為誓,欲奪餘慶位,而折氏不能禁,不可用。文玉又有從子懷鈞,以三班奉職監晉州鹽稅,可使代餘慶者。然文玉遺表嘗薦餘慶自代,今亦乞與一官。」丁丑,授懷鈞右班殿直、知豐州【二九】,補餘慶三班借職,釋懷信不問。

戊寅,遣度支員外郎祕閣校理李垂、內殿崇班閤門祗候張君平按視滑衛等州河勢,以歲稔,將議塞決口也。

己卯,幸國子監,謁先聖文宣王。召從臣陞講堂,令直講、屯田郎中馬龜符講論語,賜龜符三品服。已而觀七十二賢贊述,閱三禮圖,問侍講馮元三代制度。又幸昭烈武成王廟。還,幸繼照堂,燕從臣。龜符,未見。壬午,翰林學士承旨李維等請加上真宗諡曰文明武定章聖元孝。詔恭依。

祕書郎韓璩言:「自今闕官職田,如正官到任,該得敕限,即給之,或不該,即盡收入官,更不給權管勾者。」從之。璩,國華子也。

九月庚寅,中書門下言:「真宗諡號、皇太后皇帝尊號冊寶,其沿寶法物,故事皆以黃金,唯天禧中嘗用塗金。」上曰:「真宗、皇太后宜以黃金,而朕之沿寶物止用塗金。」皇太后諭宰臣曰:「皇帝嗣位,初膺冊命,當用純金,其餘止用塗金可也。」明道二年正月十七日、景祐二年八月十七日,可考。

上封者言河中府、同華州比歲旱災,民多流徙,請免支移稅賦。上因謂輔臣曰:「百姓輸租,便於本州,奈何轉於他郡耶?」對曰:「西鄙屯兵,若不移支民賦,即為擾益甚。」特詔轉運司量減其數。

辛卯,祠太一宮。還,駐輦觀道旁耕者,仍遣中使慰勞,賜以茶、帛。

己亥,閤門言:「舊制,知瀛州令上殿,近詔惟許路分鈐轄以上。新知瀛州張昭遠緣兼高陽關鈐轄,不該新制。」詔瀛州、高陽關,自今並令上殿。

庚子,皇太后手書賜中書門下,以故中書令郭崇孫女為皇后,諭輔臣曰:「自古外戚之家,鮮能以富貴自保,故茲選於衰舊之門,庶免他日或撓聖政也【三○】。」

癸卯,以度支副使、禮部員外郎蔡齊為契丹生辰使,供奉官、閤門祗候李用和副之;鹽鐵判官、兵部員外郎張傳為正旦使,供奉官、閤門祗候張士禹副之。

兩制定皇太后於崇政殿受尊號冊,上以其禮未稱,甲辰,詔改就文德殿,發冊於天安殿。然太后意欲就天安殿受冊,王曾言不可,乃止。

丁未,上諭輔臣曰:「昨燕宮中,朕數四勉皇太后,方聽樂。」王欽若尋以上語問太后,太后曰:「自先帝棄天下,吾終身不欲聽樂,皇帝再三為請,其可重違乎?」

己酉,免原州弓箭手州縣差役。癸丑,西天竺僧愛賢等來獻梵經,各賜紫袍、束帶。知兗州、工部侍郎李應機為將作監,分司南京,徐州居住。會要二年九月事。

冬十月丙辰,奉安真宗御容於洪福院。壬戌,上謂輔臣曰:「如聞滑州修河,役卒多溺死者,有司第以逃亡除其軍籍,深可閔傷。自今宜令明具溺死者姓名,優給緡錢卹其家。」

天慶五節,舊制,前後各五日不奏大辟案。詔自今止禁前後各一日,餘案惟正節日禁之。

丁卯,上謂輔臣曰:「郊為重事,朕欲先就禁中習儀,其令禮官草具以聞。」

戊辰,上謂輔臣曰:「翰林待詔王文度近勒先朝御製碑,已賜紫而更求佩魚。且舊制伎術官皆不得佩魚,以別士類也,宜申儆之。」

三班奉職張永德祖母劉氏年一百八歲,上嘗召入禁中,矜其年高,詔與永德近地官,以便侍養。永德,已見天禧五年。

庚辰,新修三司成,凡一千一百七十二區,命知制誥宋綬為記。

辛巳,詔自今赦書,令刑部摹印頒行。時判部燕肅言,舊制,集書吏分錄,字多舛誤,四方覆奏,或致稽違,因請鏤版宣布。或曰:「版本一誤,則誤益甚矣。」王曾曰:「勿使一字有誤可也。」遂著于法。王子融云:寇萊公嘗議模印赦書以頒四方,觽不可而止。其後四方覆奏赦書字誤,王沂公始用寇議,令刑部鎖宿雕字人模印宣布。因之日官亦乞模印歷日。舊制,歲募書寫費三百千,今模印,止三十千。或曰:「一本誤則千百本誤矣。」沂公曰:「不令一字有誤可也。」自爾遂著於令。子融稱議初出於萊公,不知何據,今但取正史、實錄稍增益之。流內銓磨勘到選人王揆等八人歷任功過,引見,上曰:「內有逐任出入人罪者,自今勿差充刑獄官。」

十一月甲午,加上真宗諡。

乙未,朝饗玉清昭應宮、景靈宮。

丙申,饗太廟。

丁酉,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百官上皇帝及皇太后尊號。賜百官、諸軍加等。

令三司權住和市綢絹一年,減歙州上供紙三之一。

乙巳,立皇后郭氏。

辛亥,王欽若封冀國公,曹利用改封魯國公,文武百官並加恩。故事,輔臣例遷官,參知政事呂夷簡與同列豫辭之,遂著於式。宋敏求春明退朝錄云:建隆至天禧,每朝廷大禮,二府必進官。天聖二年南郊,呂夷簡懇請乃止。自是,加恩而已。按咸平初,孫何建議,已嘗釐革,敏求偶不記,國史因之。

十二月戊午,兵部員外郎、直史館、知蘄州李夷庚分司西京。舊制,蘄州鹽麴錢折納木炭,以供鑄錢,夷庚擅令納絹,而民貧不能以給。轉運使奏至,上因問其素所為,王欽若對曰:「夷庚前守數郡,多不法,在蘄益甚。」故責之。

乙丑,作慈孝寺。此據會要。丙寅,權判都省馬亮言:「天下僧以數十萬計,間或為盜,民頗苦之。請除歲合度人外,非時更不度人,仍自今毋得收曾犯真刑及文身者係帳【三一】。」詔可。

庚午,令開封府每歲正旦、冬至禁刑三日,端午一日,其施之。

宗哥唃畼囉、立遵遣大首領畼鐸正來貢方物。

丙子,詔京朝官丁憂服闋,自今降告敕下御史臺,令於三院御史廳下拜授之。

己卯,契丹遣右監門衛上將軍蕭嵘、高州觀察使李延來賀正旦。

是冬,契丹大閱,聲言獵幽州,朝廷患之,以問二府,皆請備粟練師,以待不虞。樞密副使張知白獨言:「契丹修好未遠,今其舉兵者,以上初政,觀試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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