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忽生驚疑,反致邊患。欲諭令漸歸,如不願者,亦聽。」詔可。
罷瓊州歲貢檋瑁、鼊皮、紫貝。
庚戌,上謂輔臣曰:「知州、同判,民之表也。今審官院一以名次用人,可乎?」王曾曰:「不次用人,誠足以勸髃吏,然須更為選任之法乃可也。」
癸丑,左正言劉隨為左司諫。隨在諫職,數言事,嘗言:「今之所切,在於納諫,其餘守常安靜可也。」詔襄、潁、許、汝等州,以水所壞穀八萬餘斛,賑給貧民。令僧道毋得出入司天監,私習天文。
丙辰,龍圖閣待制韓億、崇儀副使田承說各罰銅三十斤,以奉使契丹而不相善也。
辛酉,御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仍命翰林學士宋綬以下二十六人為殿後封彌、謄錄、考覆、詳定編排官,如先朝舊制。
壬戌,試諸科。甲子,詔進士五舉年五十,諸科七舉及六舉終場年六十,淳化以前嘗應舉及經先朝御試者,不以舉數,令貢院別具名以聞。
乙丑,賜進士王堯臣等一百九十七人及第,八十三人同出身,七十一人同學究出身,二十八人試銜。丙寅,賜諸科及第并出身者又六百九十八人。堯臣,虞城人也。是月,秦州言地震。
夏四月壬申,賜雄、莫州修城役卒緡錢。
癸酉,試特奏名進士及諸科。甲戌,賜同出身及試銜者凡三百四十二人【三】。尋下詔戒諭諸道舉人,宜奮勵詞學,毋坐視歲月,冀望恩澤。
辛巳,契丹遣林牙、昭德節度使蕭蘊,政事舍人杜防賀乾元節。知制誥程琳為館伴使,蘊出位圖指曰:「中國使者至契丹,坐殿上,位高;今契丹使至中國,位下,請升之。」琳曰:「此真宗皇帝所定,不可易。」防又曰:「大國之卿,當小國之卿,可乎?」琳又曰:「南北朝安有大小之異?」防不能對。上令與宰相議,或曰:「此細事,不足爭。」將許之,琳曰:「許其小,必啟其大。」固爭不可,蘊乃止。
辛卯,賜新及第人聞喜燕於瓊林苑,遣中使賜御詩及中庸篇一軸。上先命中書錄中庸篇,令張知白進讀,至修身治人之道,必使反覆陳之。壬辰,壽寧觀火。
先是,上謂輔臣曰:「世無良醫,故夭橫者觽,甚可悼也。」張知白對曰:「古方書雖存,率多舛繆,又天下學醫者不得盡見。」上乃命醫官院校定黃帝內經素問及難經、病源等,下館閣官看詳。乙未,詔國子監摹印頒行。又詔翰林學士宋綬撰病源序。
丙申,殿中丞、集賢校理劉立禮落職,同判崇州。立禮,馮拯女貋也,嘗令其妻入禁中,求知開封縣,故黜之。
詔選人注川峽、廣南、福建路幕職州縣官,除給程限外,違一年以上不到任者,無問有無事故,並許格式司收使員闕。
五月辛丑,詔武臣弟姪子孫之習文藝者,聽奏文資。
壬寅,以延州金明縣都監、內殿崇班、閤門祗候李士彬為供備庫副使。初,西人寇金明,士彬與其弟士均率兵擊敗之,斬首千餘級,故有是命。其立功將校,並賜器幣、遷補有差。西人是屬羌或是趙德明,當考。
是日,太白晝見。
丙午,閱諸軍騎射於崇政殿。
辛亥,錄繫囚。
壬子,詔河北諸州軍酒稅務,自有監臨官,而轉運使復差官比校歲課,務以侵民,其罷之。
乙卯,詔涇原路蕃落指揮將校嘗有戰功而物故者,錄其子孫一人。
癸亥,太后幸楚王元佐第視疾。是日,王薨,上自臨奠,輟視朝五日。贈河中、鳳翔牧,兩府牧自元佐始。追封齊王,諡恭憲。宗室子弟特給式假七日【四】。以鹵簿鼓吹導至永安,陪葬永熙陵。是月,磁州言蟲食桑。六月庚午朔,以宰臣王曾病瘡疹,給假將理,降詔存問。
甲戌,幸玉清昭應宮及開寶寺祈雨。
丙子,詔開封府諸縣決繫囚無或淹滯。以近州皆雨,而畿內獨無雨故也。
丁丑,雨。
詔西川維、茂、黎三州,自今令轉運使、提點刑獄舉本路官為知州。明年二月。
戊寅,詔閤門祗候老疾者與除南班官。
壬午,提點開封府界公事張嵩等言畿縣雨足。上覽奏,甚悅,謂輔臣曰:「比遣人近郊取苗稼視之,而根葉滋茂,此有秋之兆也。」先是,太后大出金帛重修景德寺,遣內侍羅崇勳主之。癸未,命翰林學士蔡齊撰記。宰相張知白因言:「按五行志,宮室盛則有火災,近者洞真、壽寧觀相繼火,此皆土木太盛之證也。請自今罷諸不急營造,以答天戒。」上納其言。壽寧觀火,在四月,洞真宮火,則不得其時。東京記云天聖初。當考。張知白雖有是言,上固然之,未即行也。本紀即于是日書罷諸營造之不急者【五】,恐誤矣。
丁亥,賜河役卒衫襖。
詔翰林學士依大中祥符五年故事,常一員在院,如假故,次學士直。天聖元年,嘗詔隻日出宿,以故事雙日鎖院,隻日降麻故也。至是,中書言恐宣召不即至,而有是詔。
翰林學士承旨、權判都省劉筠,言京中百司,私名猥多,如定額有闕,請先試書札,送御史臺看詳,方許收補,餘悉罷之。戊子,詔從筠請。
庚寅,同提點開封府界公事張君平言,自畿至泗州,往來舟船多為盜邀劫,請凡兩驛增置捉賊使臣一員,而罷自京至楚州夾河巡檢。從之。
辛卯,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副使、文思使張綸兼權知泰州,管勾修捍海堰。會要在十月,今從實錄。四年八月丁亥,初修堰。
壬辰,詔大兩省以上官,依御札歲舉幕職、州縣官五人。
秋七月辛丑,賜秦州鹽官鎮【六】被水民家錢三千、米二斛。
壬寅,詔自今大禮前已降約束,而犯劫盜及官典受贓,並論如律,仍毋得禁奏聽裁。先是,知亳州馬亮言:「按律,知有恩赦而故犯者,不得以赦原。朝廷每於赦前下約束,蓋欲申警貪盜之人,令犯者禁奏聽裁。及案下大理寺,而法官復不詳律意,乃言終是會赦,因而多所寬貸,頗為惠姦【七】。」故降是詔。
癸卯,詔樞密直學士李及薛田趙稹、龍圖閣直學士劉燁、右諫議大夫姜遵,舉太常博士以上曾任知州、通判,堪錢穀、刑獄任使者各二人。
甲辰,詔以冬至有事於南郊。
乙巳,環州熟戶旺扎勒族故康州刺史羅阿子蘇都為新州刺史、本族巡檢。丙午,邢州言蝗。
丁未,禁停廢命官使臣過河西市牛馬。庚戌,詔以大暑,自今不御前殿,終月。初,王曾等言夏秋大旱,毒氣中人,此洪範所謂「僭恆暘若」也,皆臣等輔政無狀,以致厥咎。上曰:「朕亦夙夜循省,其變豈徒然哉?當與卿等共修政事,以答天戒爾。」甲寅,趙善言蝗自邢州南來,才二頃餘,不食苗。上謂輔臣曰:「但慮州郡所奏不實耳,其遣官按視之,速捕瘞以聞。」
丙辰,詔發丁夫三萬八千、卒二萬一千、緡錢五十萬,塞滑州決河。
丁巳,以馬軍副都指揮使彭睿為修河都部署,內侍押班岑保正為鈐轄,禮賓副使閻文應、供備庫副使張君平並為都監。
詔京東轉運、提點刑獄司察被水縣令佐老疾罷懦不勝任者以聞。
己未,上以災異數見,詔髃臣毋得因郊祀請加尊號。時太后欲獨加尊號,遣內侍諭輔臣,輔臣力言不可,太后從之。乃別下書諭中外。
庚申,輔臣列章引災異自劾,乞從罷請,詔不允。
賜汴口役卒緡錢。
丙寅,詔三司,將來南郊,乘輿服御等物當雅飭者,務從簡約。
南郊禮儀司劉筠言:「天聖二年南郊,朝享玉清昭應宮、景靈宮,又宿齋於太廟。一日之內,陟降為勞。請罷朝享玉清昭應宮,俟郊祀畢,行恭謝之禮。」從之。
八月戊辰朔,命知制誥程琳往滑州祭告河。
辛未,省三館祕閣都監一員。咸平元年十一月,初命劉崇超監書籍,天禧五年十二月,又命皇甫維明同監,更號勾當公事。於是崇超卒,特有是詔。
先是,司天監主簿苗舜臣等嘗言土宿留參,太白晝見,詔日官同考定。日官奏土宿留參,順不相犯,太白晝見,日未過午。舜臣等坐妄言災變,被罰。監察御史曹修古言:「日官所定,希旨悅上,不足為信。今罰舜臣等,其事甚小,然恐自此人人畏避,佞媚取容,以災為福,天變不告,取損至大。」禁中以翡翠羽為服玩,詔市于南越,修古以為重傷物命,且真宗嘗禁採狨毛,故事未遠,宜罷之。時方崇建塔廟,議營金閤,費不可勝計,修古極陳其不可。壬申,修古出知歙州。修古以臺官出典州,必坐論諫不合也。附傳太□,正傳雖頗增益,要亦不詳,當尋他書檢正之。
癸酉,以戶部副使、兵部員外郎王博文為賀契丹妻生辰使,六宅使王準副之。
甲戌,置祁州同判一員。禁民間結社祠嶽瀆神、私置刀楯旗旛之屬。
辛巳,徙知天雄軍、昭化節度使曹瑋知河陽。瑋以疾自言也。
詔京東西、河北災傷人戶免修河物料折科。乙酉,上謂輔臣曰:「先朝以司天監及測驗渾儀所凡奏災祥,類陰相參合,故更置翰林天文院,以較得失。比又令司天監兼領,非先朝意也,其罷之。」
丙戌,以翰林學士、兼龍圖閣學士、權知開封府陳堯咨【八】為宿州觀察使、知天雄軍,樞密直學士陳堯佐權知開封府。堯咨自負其能,冀速登用,頗不快於執政者,嘗有謗言達於上。太后惑焉,他日以問王曾等,曾既具對,且曰:「臣等職在弼諧,敢不心存公正,然讒人罔極,亦不可不察也。」太后猶未信,曾曰:「是非曲直,在於聽斷之審,請以藥物諭之,醫方謂藥有相使相反惡者,而甘草為國老,以其性能和觽藥,故湯劑中不以寒溫多用之。而斑嚈有毒,若與觽藥同用,必致殺人。此其驗也。」太后大悟,不數日,堯咨有換官出鎮之命。堯咨內不平,上章固辭。時太后當以雙日垂簾,特用隻日召見【九】,敦諭之,不得已乃拜受。
堯咨善射,嘗取錢為的,一發貫其中。於兄弟間最為少文,任氣節。真宗嘗欲授以武職,堯咨母不可,乃止。或謂太后此除,實用真宗遺意也。尋有詔,堯咨遇契丹使過大名,權位丞郎上,及歲增公使錢百萬【一○】。天雄城壁器械,自契丹修好,久不治,堯咨至,並加完葺,然須索煩擾,多暴怒,列軍士持大挺侍前,吏民語不中意,立至困仆。堯咨讒謗事,據言行錄。百一編又云堯咨晚年,以其兄堯佐妨己進用,頗出怨言。國史並不載,或修史者陰有所庇,蓋蒲宗孟與堯咨實同州里也。不然,王氏父兄雅不喜堯咨,故云爾。當考。又王沿傳云:知開封府陳堯咨、判官張宗晦,日嗜酒廢事,沿皆奏彈之。亦當考。壬辰,甘州可汗王寶國夜落隔遣使來貢方物。
九月己亥,廢淄州東埠鐵冶。度支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王鬷言:「方用兵夫塞決河,而近郡比罹水旱之災,物力凋弊,不可重擾。請罷中外土木之不急者。」從之。
賜秦州小洺門採造務卒緡錢。
庚子,以吏部郎中、知制誥石中立為契丹賀生辰使,崇儀使石貽孫副之;戶部判官、職方員外郎張保雍為正旦使,崇儀副使孫繼鄴副之;左正言、直史館孔道輔為契丹妻正旦使,左侍禁、閤門祗候馬崇副之。
癸卯,遣知制誥程琳、西上閤門使曹儀往滑州按視修河。初,詔欲增發丁夫二萬,中書言調工已觽,不可增發。故遣琳等往度之。召輔臣至崇政殿西廡觀孫奭講書,各賜織成御飛白字圖。
乙巳,詔京師轉運使張億自今五日一具修河次第以聞。初,李允則知雄州,令州民張文質紿為僧【一一】,入契丹刺事,嘗補契丹偽官,至是來歸。詔補文質三班奉職、潭州監當。樞密直學士李及言:「比歲天下濫度僧,至有亡命不逞之人竄名其間。請自今出家者,須親屬詣在所召保官,方聽係寺帳。」從之。
庚戌,御崇政殿,召輔臣閱龍衛、神勇軍習戰陣,遂命射,第進補之。陝西轉運司言同、華等州旱,□□蟲食苗。
太常博士、祕閣校理、國史院編修官謝絳上疏曰:
去年京師大水,敗民廬舍,河渠暴溢,幾冒城郭。今年苦旱,百姓疫死,田穀焦槁,秋成絕望,此皆大異也。按洪範,京房易傳,皆以為簡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政令逆時,水失其性,則壞國邑,傷稼穡。顓事有知,誅罰絕理,則大水殺人。欲德不用,茲謂張,厥災荒;上下皆蔽,茲謂隔,其咎旱。天道指類示戒,大要如此。陛下夙夜勤苦,思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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