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崇廟室。謹按唐武宗韋太后以追尊升祔穆宗之室,皇朝孝明、孝章皇后並祔太祖之室,懿德、明德、元德並祔太宗之室,今真宗一室止祔莊穆皇后,典禮未稱,請俟園陵畢,以莊獻、莊懿皇太后並祔真宗之室。」詔太常禮院詳定以聞。惟演既罷景靈宮使,還河南,不自安,乃建此議,以希帝意。
戊辰,詔禮部貢舉。始,莊懿太后疾,東染院使張懷德押醫官楊可久等入侍。己巳,追貶懷德為壽州都監,可久等皆坐黜罰。
辛未,屯田員外郎龐籍為殿中侍御史。籍奏請下閤門取垂簾儀制盡焚之,又奏:「陛下躬親萬幾,用人宜辨邪正,防朋黨,勿使受恩人主,歸感權臣,進擢近列,願采公論,毋令出於執政。」孔道輔嘗謂人曰:「言事官多觀望宰相意,獨龐君可謂天子御史也。」籍與馬絳並命,今獨記籍。
癸酉,詔曰:「大行皇太后保佑沖人,十有二年,恩勤至矣。而言者罔識大體,務詆訐一時之事,非所以慰朕孝思也。其垂簾日詔命,中外毋輒以言。」始,太后稱制,雖政出宮闈,而號令嚴明,恩威加天下。左右近習亦少所假借,宮掖間未嘗妄改作,內外賜與皆有節。柴氏、李氏大長公主入見,猶服髲瘪,太后曰:「姑老矣。」命左右賜以珠璣帕首。時陳王元份婦安國夫人李氏老,髮且落,見太后,亦請帕首,太后曰:「大長公主,太宗皇帝女,先帝諸妹也,若趙家老婦,寧可比邪?」舊賜大臣茶,有龍鳳飾,太后曰:「此豈人臣可得?」命有司別製入香京挺以賜之。賜族人御食,必易以鉛器【一五】,曰:「尚方器勿使入吾家也。」常服絁襦練裙,侍者見上左右簪珥珍麗,欲效之,太后戒曰:「彼皇帝嬪御飾也,汝安可學?」晚稍進外家,任內官羅崇勳、江德明等訪外事,崇勳等以此勢傾中外。又以劉從德故黜曹修古等。然太后保護帝既盡力,而帝所以奉太后亦甚備。太后常命工為帝結珠鞍,帝心不欲之,然不敢毀,以寘真宗神御殿,其恐傷太后意如此。及太后崩,言者多追斥垂簾時事,右司諫范仲淹言於帝曰:「太后受遺先帝,保佑聖躬十餘年矣,宜掩其小故以全大德。」帝大感悟,乃降是詔。
乙亥,樞密副使李諮起復,丁父憂也。
詔諸路去年災傷流民許半年復業者,更展百日限。
出內藏庫緡錢三十萬,下三司助山陵。
罷髃牧制置使。時上封者言髃牧既自有使,而武臣以樞密兼制置,事不時決。故罷之。景祐二年十月十三日,復置。
丙子,命宰臣張士遜撰籍田及恭謝太廟記,以翰林學士馮元為編修官,直史館宋祁為檢討官。既而祁言皇太后謁廟事不可為後世法,乃命止撰籍田記。
帝始召宋綬,將大用之,為張士遜所阻。丁丑,以綬為翰林侍讀學士、兼龍圖閣學士【一六】、判都省、兼判太常寺、知審官院。
閤門言命婦奏狀,乞於登聞鼓院投下,乞令本官勾當使臣看詳,無違條貫,具印狀繳進於閤門呈進,從之。景祐四年十月十六日張逸奏,可考。
戊寅,御崇政殿錄繫囚。
辛巳,參知政事王隨、入內供奉官鄧守恭江從瑩上淮南運河圖。此事當考,恐是隨前奉使淮南被詔所經畫,及執政,乃上之也。或與歲末鹽運五利相關。
置并州管界巡檢一員。
詔諸州無同判處,其當直司事,幕職官決遣之【一七】。癸未,詔審官院,東、西兩川人自今毋得任本路知州、同判。
丁亥,權御史中丞范諷請雙日視朝,詔俟莊獻皇太后百日聽旨【一八】。蓋自太后崩,上猶循故事惟隻日視朝也。
己丑,詔曰:「敕令者,治世之經,而數動搖,則觽聽滋惑,何以訓迪天下?天聖所修敕令,既已頒宣,自今有司毋得輒請刪改。有未便者,中書、樞密院具奏聽裁。」
庚寅,許大名府立學,仍賜九經,從王曾之請也。六月甲午朔,日有食之。丙申,詔制置發運使副、都監,自今並滿三年,從內侍鄧守恭之言也。
戊戌,詔罪人令觽者【一九】,自五月盡七月,十一月盡正月,特免之。
己亥,免河北災傷下戶今年夏稅。
先是,配隸罪人皆奏待報。既而繫獄淹久,奏請煩數,壬寅,詔有司參酌輕重,著為令。
錄周世宗及高季興、李煜、孟昶、劉繼元、劉鋹後。祠部員外郎李溥為直集賢院。溥,進士第三人及第,其性昏狂,朝廷不以文翰任之。至是,久次援例自陳,執政特為之請,乃始貼職。議者不以為宜也。
癸卯,詔御史中丞范諷、天章閣待制王鬷、右司諫范仲淹同審刑院大理寺詳定天下當配隸罪人刑名。
甲辰,詔文臣待制、武臣團練使以上,遇大禮已嘗奏薦異姓者,毋得再有陳乞。禮賓使李用和未有宅,詔寓館芳林園,固辭不敢處。丙午,以惠寧坊第賜之。
辛亥,太子少傅致仕孫奭卒。帝謂張士遜曰:「朕方欲召奭,奭遂死矣【二○】。」嗟惜者久之,罷朝一日,贈左僕射,諡曰宣。奭性方重,事親篤孝,父亡,櫶其面以代鯘。疾甚,徙正寢,屏婢妾,謂其子瑜曰:「無令我死婦人之手也。」
甲寅,許著作佐郎張充於館閣讀書。前詔罷館閣讀書,充,宰相李迪貋,迪特為請之,仍詔不得為例。
戊午,減天下歲所貢物,仍令諸州毋得以貢餘餉遺近臣,從侍御史知雜事李紘之請也。
初,以錢惟演議下禮院,禮院言:「夏、商以來,父昭子穆,皆有配坐。每室一帝一后,禮之正儀。開元肅明皇后始有並祔。惟演引唐武宗母韋太后祔穆宗,孝明、孝章祔太祖故事。按穆宗惟以韋太后配,更無別后【二一】,太祖未嘗以孝章配。伏尋先帝以懿德配饗太宗,及明德園陵禮畢,遂得升祔。元德自追尊後凡十七年,始克升配。今莊穆著位長秋,祔食真宗,斯為正禮。莊獻母儀天下,與明德例同,若從古禮,止應祀后廟。莊懿帝母之尊,與元德例同,便從升祔,似非先帝謹重之意,況前代無同日並祔之比。惟上裁之。」詔都省與禮院議,皆以謂:「莊穆位崇中壼,與懿德有異,已祔真廟,自協一帝一后之文。莊獻輔政十年,莊懿誕育聖躬,德莫與並,退就后廟,未厭觽心。按周禮大司樂職,『奏夷則,歌小呂,以享先妣』。先妣者,姜嫄也,帝嚳之妃,后稷之母,特立廟而祭,謂之閟宮。宜於太廟外別立新廟,奉安二后神主,同殿異室,歲時薦享,用太廟儀。別立廟名,自為樂曲,以崇世享。忌前一日,不御正殿,百官奉慰,著之甲令。」詔恭依。己未,命權知開封府程琳、內侍副都知閻文應度地營建新廟。
辛酉,以天章閣待制王鬷為樞密直學士,知益州。戍卒有夜焚營殺馬脅軍校為亂者,鬷潛遣兵環營【二二】,下令曰:「不亂者斂手出門,無所問。」於是觽皆出,令軍校指亂卒十餘人戮之,及旦,人皆不知也。
右諫議大夫、知制誥,知曹州李仲容在西掖八年【二三】,次當補學士,而不為張士遜所喜。秋七月丙寅,加給事中,改集賢院學士,知密州,尋改汝州,又改許州。士遜罷,乃入判史館。仲容正傳云復知制誥,誤也。
降前咸平太康縣駐泊巡檢、右侍禁張孚為廬山縣兵馬監押,坐用劄子奏事也。故事,在外惟兩府,在京惟大兩省,方許用劄子奏事,他官皆上表狀云。
己巳,殿中侍御史段少連言:「國家每有大事,必集議於尚書省,所以博訪議論,審決是非。近詳定莊獻明肅皇太后、莊懿皇太后升祔事,而尚書省官有帶內外制或兼三司副使,多移文不赴。且帶職尚書省官,皆一時之選,宜有建明,而反以職任自高,輒不赴集,誠未副朝廷博謀之意。請自今每有集議,其帶職尚書省官如託事不赴者,以違制論。」從之。
甲戌,以戶部副使、刑部員外郎陳執中為天章閣待制、京東災傷州軍體量安撫使,用范諷之言也。
乙亥,詔諸州自今考試舉人,並封彌卷首,仍委轉運司於所部選詞學並公勤者為考試監門封彌官【二四】。
丁丑,權鎮海軍節度推官張龜年為著作佐郎,再知富平縣,仍以其治行風告天下。張龜年,不知何許人薦之,當考。朔記云吏民詣闕舉留。戊寅,楚國大長公主卒,追封晉國,諡和靜。公主降柴宗慶,性妒,無子,後十二年宗慶死,以兄之子為後。庚辰,詔開封府界、京東西、河北、河東、陝西蝗,其除民田租【二五】,仍免差官檢覆,亟令改之。同判流內銓李紘言:「近敕臣僚奏舉幕職、州縣官充京官,令銓司勘會,如已成資,抽來磨勘,如未成資,即候成資,欲乞並許抽來磨勘引見。」詔及六考已上者,令銓司更不候成資,抽來磨勘引見。會要七月十七日事。辛巳,供備庫副使楊安節、東染院使張懷德並除名,配隸廣南。技術人張永信杖脊配沙門島,婁文恭配儋州。又降內侍高品陳思忠為西京高品【二六】,上清宮道士韓文成配廣南。初,莊獻臨朝,永信、文恭挾妖妄,因安節、懷德偽為禱祠,以規取金帛。文成亦因劉美家婢及思忠請託禁中。至是,有司發其姦狀,故皆坐之。
癸未,降知永興軍陳堯佐知廬州,為狂人王文吉所誣也。堯佐罷政,過鄭,文吉挾故怨告堯佐謀反。上遣中官訊問,復以屬御史臺。中丞范諷夜半被旨,詰旦得其誣狀上之,堯佐猶坐是左降。
時復有誣諫官陰附宗室者,宰相張士遜置二奏帝前,且言:「憸人誣陷善良以搖朝廷,若一開姦萌,臣亦不能自保。」帝悟,寘文吉於法,誣諫官事亦不下。時孫祖德知諫院,范仲淹為右司諫,不知宗室謂誰,當考。
先是,右司諫范仲淹以江、淮、京東災傷,請遣使巡行,未報。仲淹請間曰【二七】曰:「宮掖中半日不食,當如何?今數路艱食,安可置而不卹!」甲申,命仲淹安撫江、淮。所至開倉□,賑乏絕,毀淫祀,奏蠲廬舒折役茶、江東丁口鹽錢。饑民有食烏昧草者,擷草進御,請示六宮貴戚,以戒侈心。又陳八事:
其一曰,祖宗時,江、淮饋運至少,而養六軍又取天下。今東南漕米歲六百萬石,至於府庫財帛,皆出於民,加之饑年,艱食如此。願下裁造務【二八】、後苑作坊、文思院、糧料院,取祖宗歲用之成數校之,則奢儉可見矣。
其二曰,爵不尚德則仁者遠,賞不以功則勞臣怨。國家太平,垂三十年,暴歛未除,濫賞未革,近年赦宥既頻,賞給復厚,聚於艱難,散於容易,國無遠備,非社稷之福。願陛下無數赦,必欲肆赦推賞,求典禮而後行之,一則不壞於法,二則不傷於財。且祖宗欲復幽薊,故謹內藏,務先豐財,庶於行師之時不擾於下。今橫為隳費,或有急難,將何以濟?
其三曰,天之生物有時,而國家用之無度【二九】,天下安得不困!江、淮諸路,歲以饋糧,於租稅之外,復又入糴,兩浙一路七十萬石,以東南數路計之,不下三二百萬石,故雖豐年,穀價亦高,官已傷財,民且乏食。至於造舟之費,並以正稅折充。又饋運兵夫,給受賞與【三○】,每歲又五七百萬緡。故郡國之民,率不暇給,商賈轉徙,度歲無還,裨販之人,淹遲失業,在京榷務,課程日削。國家以饋運數廣,謂之有備,然□兵□吏,游惰工作,充塞京都。臣至淮南,道逢羸兵六人,自言三十人自潭州挽新船至無為軍,在道逃死,止存六人,去湖南猶四千餘里,六人比還本州,尚未知全活。乃知饋運之患,不止傷財,其害人如此!今宜銷□兵【三一】,削□吏,禁游惰,省工作,既省京師用度,然後減江、淮饋運,以租稅上供之外【三二】,可罷高價入糴,則東南歲省官錢數百萬緡,或上京實府庫,或就在所給還商旅【三三】。商旅通行,則榷貨務入數漸廣,國用不乏;東南罷糴,則米價不起;商人既通,則入中之法可以兼行矣。
其四曰,國家重兵悉在京師,而軍食仰於度支,則所養之兵,不可不精也。禁軍代回,五十以上不任披帶者,降為畿內及陳、許等處近下禁軍。一卒之費,歲不下百千,萬人則百萬緡矣。七十歲乃放停,且人方五十之時,或有鄉園骨肉懷土之情,猶樂舊里,及七十後,鄉園改易,骨肉淪謝,羸老者歸復何託?是未停之前,大蠹國用,既廢之後,復傷物情。咸平中揀鄉兵,人無歸望,號怨之聲,動於四野。祥符中選退□兵【三四】,無歸之人,大至失所。此近事之監也。請下殿前、馬步軍司,禁軍選不堪披帶者,與本鄉州軍別立就糧指揮,至彼有田園骨肉者【三五】,許之歸農,則羸老之人,亦不至失所矣。其五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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