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一百十三

作者: 李焘11,192】字 目 录

寵太盛,與后家連姻,請行降黜。上諭輔臣曰:「先后未葬,朕不忍遽責惟演。」諷即袖告身入對曰:「陛下不聽臣言【三】,臣今奉使山陵,而惟演守河南,臣早暮憂刺客,願納此,不敢復為御史中丞矣。」上不得已,可之,諷乃趨出。丁卯,復奪曖一官,落集賢校理,聽隨惟演行,諸子皆補外州監當。

戊辰,詔節度使至閤門使、緣邊州軍鈐轄、諸司使,各舉殿直以上有材勇曾歷邊任者一人。

甲戌,幸洪福院,易衰服,奠莊懿太后梓宮。丙子,又奠焉。

丁丑,詔國忌日罷佛像前設神御。己卯,加贈齊王元佐為潞王,陳王元份為潤王,安王元傑為邢王,密王元偓為蘇王,曹王元偁為華王,魏王德昭為□王,岐王德芳為潭王。先是,諸王子孫各請贈其父為皇太子,詔翰林學士馮元、端明殿學士宋綬詳定,而元等言:「周王元佑,陛下長兄,宜追冊為皇太子。太祖二王、太宗五王追□之典,禮難均及,故元佐等止徙封加鎮及兼官而已。」詔考詳元佑冊禮以聞。庚辰,加贈潁川郡王德彞兼中書令,申國公德恭為高密郡王、諡慈惠,臨沂郡公德隆為廣平郡王、諡恭肅,咸寧郡公德雍為廣陵郡王。

辛巳,加贈安定郡王惟吉為冀王,樂安郡公惟正為同安郡王。

壬午,莊獻明肅皇太后靈駕發引,上顧輔臣曰:「朕欲親行執紼之禮,以申孝心。」乃引紼行哭,出皇儀殿門【四】,禮官固請而止。遣奠正陽門外,遂詣洪福院,服素紗□頭、淡黃衫,從官常服、黑帶奉引章懿太后梓宮,遣奠廷中,皆改衰服。奉辭,隨梓宮攀號不已,左右固請止,上泣曰:「劬勞之恩,終身何所報乎!」步送至院西南隅,仗轉乃還。

甲申,再貶濠州防禦使馮季良為左屯衛將軍,滁州安置,御史中丞范諷言季良僥倖得官,當行追奪故也。開封府又劾奏季良冒立券,庇占富民劉守謙免戶役,詔許季良自陳,以地給還之。乙酉,翰林學士、龍圖閣學士、兼侍講、給事中馮元落翰林學士,知河陽;六宅使、昌州刺史、內侍押班盧守懃落押班,為永興軍鈐轄;前上御藥張懷德罰銅三十斤。先是,禮賓使李用和言,發莊懿太后故陵,有泉水沮洳,以元暨守懃嘗同護葬事,故責及之。懷德本擇葬地,前坐張永信事,已配廣南,至是益徙遠處。

丁亥,賜新楚州都監、內殿崇班猉俊銀百兩。仍詔自今內殿崇班至諸司使為都監者,並如例賜之。己丑,詔被災州縣今年秋稅,官毋得折變、支移。

庚寅,罷儀鸞司建繡錾幕。辛卯,詔梓州路仍歲旱疫,令轉運使親按所部民,蠲其租。

冬十月甲午,詔緣邊諸寨監押兩員處,以官高者為寨主。

禁登州民採金。乙未,置應天府書院講授官一員。知諫院孫祖德言,護國節度使兼侍中張耆建樓於私第,下瞰社稷祠壇,請撤毀之,詔可。

丙申,詔天下山林,自天聖七年以來,為豪民規占其利者,悉還官,與百姓共之【五】。

丁酉,祔葬莊獻明肅皇太后、莊懿皇太后於永定陵。

庚子,詔天下閏年造五等版簿,自今先錄戶產、丁推【六】及所更色役榜示之,不實者聽民自言。

辛丑,太常丞、直集賢院、同監左藏庫韓琦言:「天禧中,入內內侍省置合同憑由司,凡傳宣取庫物,令內臣自齎合同憑由送逐處已,乃繳奏下三司出破帖。今內臣皆先以白劄子傳宣,而後降合同,其間或稱禁中對換物色,及支外以餘物還庫,恐有妄偽。請自今非降合同毋得支。」從之。

詔三司判官、開封府判官、髃牧判官、審刑院詳議官,自今告謝日,並令閤門取旨,賜章服。

濬齊州清河。

甲辰,詔曰:「先王不以浮靡示天下,今兩川歲貢綾、綿、羅、綺、透背、花紗之屬,皆女工蠹也,其以三之二易為紬絹供軍需。」

時上富於春秋,左右或欲以巧自媚,後苑珠玉之工頗盛於前日。殿中侍御史龐籍言:「今螽螟為災,民憂轉死,北有耶律,西有拓跋,陛下安得不以儉約為師,奢靡為戒,重惜國費,以循民之急!」上深納其言。

命翰林學士承旨盛度等詳定裁減天下歲所度僧道人數。初,晏殊出知亳州,言僧圓定者嘗奉詔西天取大集論,還,賜紫衣,乃與其徒為劫盜里中;且比歲普度僧道,皆游惰之人,宜別為條約。故委官裁減之。

乙巳,左藏庫使、普州團練使、入內副都知、并代路鈐轄江德明落副都知,領果州防禦使,為潞州鈐轄。西京作坊使、內侍押班朱允中落押班,為六宅使、天雄軍鈐轄。初,德明、允中在莊獻時頗用事,至是,言者以為猶不檢畏,故落職而外遷之。

李仲容言曹州池庳畎澮,舊跡具存,而卒多湮廢,歲積水為患,請使知州、通判及屬縣令佐並帶開治溝洫河道事,詔從之。

己酉,祔莊獻明肅太后、莊懿太后主於奉慈廟。

辛亥,上諭輔臣曰:「近歲進士所試詩賦多浮華,而學古者或不可以自進,宜令有司兼以策論取之。」

詔內外京朝官釐務者,並三歲一遷官,從三司判官鄭戩之請也。

司封員外郎、祕閣校理□遵路為開封府推官。始,莊獻太后稱制,下莫敢言得失,遵路條奏十餘事,語皆切直,忤太后意,出知崇州。遵路至崇州,即令轉市□中米以備歲儉,已而果大乏食,民賴賑濟,自他州流至者亦十全八九【七】。范仲淹安撫淮南,薦遵路為郡得古人之風,乞以遵路救災事跡頒諸州為法,並付史館。崇州,即通州。遵路,淑子也。佐京府不三月,又遷鹽鐵判官。此事附見。

癸丑,德音降東、西京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緣山陵園陵應奉民戶,免租賦科役有差。

甲寅,注輦國王尸囉茶印汣囉遣使蒲押汣離等以泥金表進真珠衫帽及真珠一百五兩、象牙百株。汣離自言數朝貢,而海風破船不達,願將上等珠就龍黙腳撒殿,頂戴瞻禮,以申嚮慕之心。乃奉銀盤升殿,跪撒珠於御榻下而退。

詔太常禮院【八】集道官定聖祖天尊大帝、北樞紫微大帝醮位,以上封者言陳彭年曩定醮儀,升聖祖在紫微上,多至天下旱也。禮院言,自今請各為醮位而同祠之,庶無升降之嫌,且不失尊奉之意,從之。丙辰,追贈周悼獻王祐為皇太子。祐本名元佑,以犯聖祖諱,乃止書曰「祐」。有司言王舊無宮府,其冊命第告於宗正寺屬籍堂,而遣使焚黃於永安王所葬處,從之。

贈莊懿太后三代。

戊午,奉安莊獻明肅太后神御於慈孝寺彰德殿、莊懿太后神御於景靈宮廣孝殿。

是日,門下侍郎、兼兵部尚書、平章事張士遜罷為左僕射、判河南府,樞密使、山南東道節度使楊崇勳罷為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許州。先是,天下蝗旱仍見,士遜居首相,不能有所發明,上頗復思呂夷簡。及百官詣洪福院上莊獻太后諡冊,退而奉慰,士遜乃過崇勳園飲酒,日中不至,髃臣離立以俟。御史中丞范諷劾奏之,遂與崇勳俱罷,然制辭猶以均勞佚為言也。復思夷簡,據記聞。

武勝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陳州呂夷簡為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平章事,資政殿學士、吏部侍郎、知河南府王曙加檢校太傅,充樞密使,簽書樞密院事王德用為樞密副使,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刑部侍郎宋綬為參知政事,龍圖閣學士、給事中、權三司使事蔡齊為樞密副使。

己未,張士遜為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判許州,楊崇勳改判陳州。初,士遜與崇勳俱入告謝,士遜乃位崇勳下,上問其故,士遜對曰:「臣官僕射,而崇勳為使相。」上因以使相授士遜。士遜已罷政事【九】,翰林學士承旨盛度草制,當言新除左僕射,而誤用士遜舊銜,有司奉行制書,不復追改,論者非之。

龍圖閣學士、工部侍郎、權知開封府程琳為御史中丞,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范諷為龍圖閣直學士、權三司使事。琳辭中丞不拜,乃授翰林侍讀學士、兼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前知開封者,若其治劇,或不滿歲輒罷;不然,被謗譏,或以事去。獨琳居數歲,久而治益精明,一歲中獄常空者四五。

舊制學士以先後入序班。時狄棐先諷為龍圖閣直學士,而諷盛氣淩棐,宰相李迪右諷,特詔諷班棐上,論者非之。

庚申,詔自今每日御前殿視事,其休務并假日並如舊制。上即位之初,尚循真宗晚年故事,惟隻日御殿故也。

壬戌,幸慈孝寺及景靈宮酌獻莊獻明肅太后、莊懿太后神御殿。

自唐以來,民計田輸賦外,增取他物,復折為賦,所謂雜變之賦者也,亦謂之沿納。而名品煩細,其類不一,官司歲附帳籍,並緣侵擾,民以為患。帝躬耕籍田,因詔三司沿納物以類併合。於是,三司請悉除諸名品,併為一物,夏秋歲入,第分麤細二色。百姓便之。「百姓便之」,此據本志。實錄但云「從之」。程琳以明年五月為三司使,言并稅名,是更參詳之。

十一月癸亥朔,封秦悼王女承慶郡主為樂平公主,興平郡主為大寧公主,燕國大長公主女長樂郡主高氏為仁壽公主。始,太宗嘗以秦王二女為皇女,封雲陽、貴鄉公主【一○】,今封樂平、大寧,猶用故事。而高氏又異姓特封,制下,議者皆以為非,尋亦罷之。又追封真宗第二女為衛國長公主,號清虛靈照大師,賜名志沖。公主幼入道,蚤夭,不及封,故追命之。禮部侍郎、參知政事薛奎罷為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判都省。始,莊獻崩,二府大臣皆罷去,奎獨留,帝且倚以為相,而奎得喘疾,數辭位,有詔免朝謁,視事如故,又數賜告還第。久之乃罷。

龍圖閣待制孔道輔為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代程琳也。道輔時守南京,詔用之。詔宗室諸司使月增俸錢萬,副使而下,遞增有差。府州言簡州團練使折惟忠卒。惟忠世將家,知兵事。天聖中,契丹與夏人會兵境上,聲言嫁娶,惟忠覘得其實,率麾下往備之,嘗戒士卒毋輕動。一夕風霾,有騎走營中,以為寇至,惟忠堅臥不動,徐命擒之,得數誕馬,鴜敵所縱也。領府州事凡二十年。既卒,詔錄其弟子姪孫七人,長子右班殿直、閤門祗候繼宣知府州。久之,特贈惟忠耀州觀察使,從繼宣請也。贈觀察使,乃寶元元年六月事,今聯書之。

甲子,以山陵園陵畢,燕紫宸殿。

乙丑,追冊美人張氏為皇后,上雅意所屬故也,仍命內園使岑守素即故塋為陵闕,而不立廟。贈其父供備庫使守瑛為鄧州觀察使。

丙寅,詔崇文院募唐遺事,翰林學士承旨盛度請命官刊修唐書故也。

密州歲饑,多盜。己巳,權增屬縣弓手各二十人。

辛未,詔梓、遂、資、普四州歲饑,其免四等以下戶今秋田稅之半,三等以上十之三;果、合、渠三州,四等以下戶十之二。

寇準以謫死,既十一年。庚寅赦書,始復太子太傅。甲戌,贈準中書令,復萊國公,其貋屯田員外郎張子皋復直史館,仍令齎詔賜其家,祭酹之。又贈左騏驥使、英州團練使周懷政為安國節度使,以其弟太子右內率府副率、宿州安置懷吉為禮賓副使。子皋,宗晦子,已見。

乙亥,詔三司減價糶廩粟以濟貧民。丙子,加贈荊王元儼母太儀王氏為德妃。

丁丑,改集聖殿為肅儀殿。殿在禁中,聖祖所臨降也,初曰真游,以奉道像,後改集聖,於是再葺之,更今名。

戊寅,大理評事劉渙為左正言。初,渙上疏莊獻太后,請還政,太后怒,議黥面配白州,屬太后疾革,宰相呂夷簡為稽,故不即行。至是,渙以前疏自言,夷簡請曪擢,上既用渙,顧謂夷簡曰:「向者樞密院亟欲投竄【一一】,賴卿以免。」夷簡謝曰:「渙疏外敢言,大臣或及此,則太后必疑風旨自陛下,使母子不相安矣。」上喜,以夷簡為忠。楊氏編年於天聖九年六月載奉禮郎劉渙上疏太后請還政,不知何據。據渙傳,上疏時,渙實為禮郎,賴呂夷簡及薛奎解太后,乃得免。然亦不載是何年月,但云太后聽政已十年。疑楊氏據十年語,因附天聖末。按夷簡傳云屬太后疾革,則渙上疏時必非天聖末矣,所稱六月,茲不可知,今止從夷簡新傳。

己卯,徙判天雄軍王曾判河南府。始,陳堯咨與曾有隙,曾實代堯咨於天雄,政有不便者,徐更之,彌縫不見其跡。及去,堯咨復繼曾後,見府署及什器皆因堯咨舊規,但完葺無所改,歎曰:「王公宜其為宰相,我度量誠不及也!」

詔京東、河北募民入粟。庚辰,詔諸州都同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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