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一百十六

作者: 李焘11,322】字 目 录

知州,諸司副使非曾任路分都監,毋得舉。

丙寅,免江、浙、淮南三路災傷州軍牛稅。

丁卯,龍圖閣學士、給事中、知□州范諷責授武昌行軍司馬,不簽書公事【七】。新廣東轉運使、祠部員外郎龐籍降授太常博士、知臨江軍。東頭供奉官□守則追一官。又降都官員外郎、判刑部李遜知濰州,祠部員外郎、知信州滕宗諒監饒州稅,屯田員外郎、知宿州董儲通判吉州,光祿寺丞、館閣校勘石延年落職通判海州,殿中丞、知安吉縣范拯為和州司馬。仍下詔以諷罪申飭內外。

先是,籍為御史,數劾諷,宰相李迪右諷弗治,反左遷籍。籍既罷,益追劾諷不置,且言諷放縱不拘禮法,苟釋不治,則敗亂風俗,將如西晉之季,不可不察。會諷亦請辨,乃詔即南京置獄,遣淮南轉運使黃總、提點河北刑獄張嵩訊之。籍坐所劾諷有不如奏,法當免,諷當以贖論。諷不待論報,擅還□州。呂夷簡疾諷詭激多妄言,且欲因諷以傾迪,故特□籍而重貶諷。凡與諷善者皆黜削。延年嘗上書請莊獻太后還政,諷任中丞,欲引延年為屬,延年力止之,竟坐免。人謂籍劾諷不置,實夷簡陰教之云。諷請辨,據王珪所為籍神道碑,他書並無有也。

戊辰,工部尚書、平章事李迪罷為刑部尚書、知亳州。先是,上御延和殿,召宰臣呂夷簡、參知政事宋綬決范諷獄,以迪素黨諷,不召。迪惶恐還第,翼日遂罷相。制辭略曰:「姻聯之內,險詐相朋,靡先事而上言【八】,頗為臣而有隱。」然迪性純直,實不察諷之多誕也。龍川別志載李迪既貶,王曾在外,宋綬為曾告呂夷簡求復相,且云宜善待曾,勿如待迪。按迪以是年二月十三日罷政,即命曾代之。況曾為樞密使已半歲,不得云在外。若謂夷簡初與迪不相能,欲傾之,因薦曾為樞密使,擬迪後,或先議逐迪,將遣曾過中書,故綬云云,則庶乎可也。今皆不取。

樞密使、吏部尚書、同平章事王曾為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平章事呂夷簡加右僕射,戶部侍郎、參知政事王隨為吏部侍郎、知樞密院事,樞密副使、禮部侍郎李諮為戶部侍郎、知樞密院事,樞密副使、檢校太保王德用為奉國留後、同知樞密院事,刑部侍郎、參知政事宋綬為吏部侍郎,樞密副使、給事中蔡齊為禮部侍郎、參知政事,翰林學士承旨、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禮部侍郎盛度為參知政事,御史中丞韓億為工部侍郎、同知樞密院事。

己巳,改新知亳州李迪知相州,庚午,復改授資政殿大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留京師,仍班三司使上。

詔歲九大祠,故事以宰相攝事,自今以參知政事、尚書丞郎奉祀。直集賢院賈昌朝請以鄭司農所注月令復入禮記第六,其李林甫所注,自為唐月令別行,從之。仍詔唐月令以備四孟月宣讀。

庚辰,降資政殿大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刑部尚書李迪為太常卿、知密州。始,迪再入相,自以受不世之遇,盡心輔佐,知無不為。及呂夷簡繼入中書,事頗專制,心忌迪,潛短之於上,迪性直而簄,不悟也。既坐范諷姻黨罷政,怨夷簡,因奏夷簡私交荊王元儼,嘗為補門下僧惠清為守闕鑒義。夷簡請辨,上遣知制誥胥偃、度支副使張傳即訊,乃迪在中書時所行,夷簡以齋祠不豫。迪慚懼待罪,故貶。然補惠清實夷簡意,迪但行文書【九】,顧謂夷簡獨私荊王,鴜迪偶忘之。他日,語人曰:「吾自以為宋璟,而以夷簡為姚崇,不知其待我乃如是也。」

壬午,龍圖閣學士、給事中馮元為禮部侍郎、翰林侍讀學士、兼龍圖學士。始,元坐監護莊懿葬事不職,罷翰林學士、出知河陽,國子官屬為上書請留,執政欲進白弗遣,元自□行。於是,王曾言元東朝舊臣,不宜以細故棄外,乃復召之。

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知天雄軍杜衍為御史中丞。衍奏:「中書、樞密,古之三事大臣,所謂坐而論道者也,止隻日對前殿,何以盡天下之事!宜迭召見,賜坐便殿,以極獻替,月不過數四足矣【一○】。若末節細務,進穀帛樣,閱甲冑弓矢,點馬,補試吏員,特有司之職耳,陛下何必親決。」

三月丙戌,鹽鐵副使、兵部郎中任布為右諫議大夫、知成德軍。時議省河北兵,布言西北二邊方包藏禍心,以窺中國,備未可弛也。省河北兵,或因去年五月程琳之請,當考。己丑,以御史中丞杜衍權判吏部流內銓。先是選補科格繁長,主判不能悉閱,吏多受賕,出縮為姦。衍既視事,即敕吏取銓法,問曰:「盡乎?」曰:「盡矣。」乃閱視,具得本末曲折。明日,曉諸吏無得陞堂,各坐曹聽行文書,銓事悉自予奪,由是吏不能為姦利。居月餘,聲動京師。後改知審官院,其裁制如判銓法。審官,在八月,今并書。知蘇州、左司諫、秘閣校理范仲淹為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仲淹自外驟居侍從,必有故,史無其說,或緣富弼上疏也,今表而出之。

詔鎮戎軍歲比不登,其弓箭手五十八指揮,共貸以粟六萬斛。

殿中丞、通判齊州張宗彞,言大名府新作金隄,可以捍橫隴決河水勢,請今緩修塞之役。詔河北轉運司繪黃河至海圖上之。

太常禮院言:「侍御史劉夔,請去莊獻明肅太后、莊懿太后所加太字。鴜入廟稱后繫於夫,在廟稱太繫於子。然二太后奉安別廟,準禮未應去太字。」上以夔不習典故,詔本臺諭之。夔,崇安人也。

辛卯,髃臣以莊獻太后大祥,上表請聽樂,不聽。表五上,詔須禫祭畢乃聽之。壬辰,詔選人十二考,無舉主者特許參選。

乙未,賜亳、秀、濮、鄭四州學田各五頃。

丁酉,詔國子監直講一員兼領監丞、主簿事。

詔京西轉運司,每歲宗室、內人上陵及遣官朝拜,或敕葬所須什物,並官為辦置,無得擾民。從知河南府李若谷之言也。

又詔開封府,自今舊城內民舍復有侵官街者,令左右軍巡街司覺察,仍許人告之。

辛丑,修西涼殿。殿在禁中,歲久摧壞,而上不欲興土木之役。至是,有司屢以請,乃聽之。

癸卯,賜天雄軍修金隄役卒緡錢【一一】。

戊申,出宜聖殿庫真珠,付三司以助經費。

壬子,加贈保慶皇太后二代。詔權停貢舉。

夏四月丙辰,鎮國節度使、駙馬都尉李遵勖判許州。民方輸租,倉官不時至,遵勖馳往受所輸,倉官惶恐叩頭,民大悅。轉運使料卒補水兵,不問習否,強以隸籍。遵勖曰:「強人以不能,將何用!」命部校按之,去不習水者十七八。

丁巳,李照言奉詔製玉律以候氣,請下潞州求上黨縣羊頭山秬黍,及下懷州河內縣取葭莩,從之。賜故鎮東軍節度推官毛洵家帛五十匹、米五十斛。洵,吉州人,進士及第,又中書判拔萃科。其父國子博士應銓,與其母卒於竇州,洵徒跣護喪,歸葬里中,負土成墳,毀瘠而卒,特□之。己未,翰林學士承旨章得象、天章閣待制燕肅與翰林侍讀學士馮元祥定刻漏。

集賢校理、知宗正丞事趙良規,言太廟薦新之禮久廢不行,詔禮官議定。十二月所薦蔬果禽魚凡二十六品【一二】,詔恭依。良規,安仁子也。

庚申,翰林學士承旨章得象等言:「奉詔定司天監生于淵、役兵單訓奏祀九宮貴神,止用一局,失逐年飛宮法。案蜔良遇九宮法,有飛□立成圖,每歲一移,主九州災福事。天寶中,術士蘇嘉慶始置九宮神壇,一成,高三尺,四陛,上依位置九小壇,東南曰招搖,正東曰軒轅,東北曰太陰,正南曰天一,中央曰天符,正北曰太一,西南曰攝提,正西曰咸池,西北曰青龍。五數為中,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上,六八為下,符於遁甲,此則九宮定位也。每歲祭以四孟,位隨歲改,故謂之行□。自乾元以後,止依本位祭之,遂不飛易,仍減冬、夏二祭。國朝因乾元故事,而未嘗有所更。今于淵等所請,即合天寶初祭之禮,又合良遇飛□之圖。然九宮之法,本自術家,時祭之文,經禮不載。昔漢室祠官所領,多本於方士,牲幣壇場之數,歲時□曉之節,薦配鼓舞,即用其方。故有黃帝用梟【一三】、武夷用乾魚之類,是則為民請福,無文咸秩,甯有過立,非執一隅。議者或謂不必飛宮,若日月星辰躔次周流而祭有常所,此則定位之祀所當從也。若其推數於回復,候神於恍惚,因方弭沴,隨氣考祥,則飛位之文,固可遵用。請依唐禮,遇祭九宮之時,遣司天監官一員詣祠所,隨每年貴神飛□之方,以定祭位。仍自天聖己巳入曆,太一在一宮,歲進一位,飛□巡行,週而復始。」詔可。

辛酉,詔諸路提點刑獄司,事有冤濫而繫人命者,雖未經轉運司【一四】,亦聽受施行。

甲子,契丹遣林牙保大節度使耶律庶幾、政事舍人劉六符來賀乾元節。

戊辰,命宰臣呂夷簡、王曾都大管勾鑄造大樂編鐘,參知政事宋綬、蔡齊、盛度同都大管勾,集賢校理李照、勾當御藥院鄧保信專監鑄造,仍以入內都知閻文應提舉。始,照既鑄成編鐘一虡以奉御,遂建請改制大樂,取京縣秬黍累尺成律,鑄鐘審之,其聲猶高,更用大府布帛尺為法。乃下太常制四律。照自為律管之法,以九十黍之量為四百二十星,率一星占九秒,一黍之量得四星六秒,九十黍得四百二十星,以為十二管定法。淮南轉運副使□遵路請於真楚泰州、高郵軍為斗門十九,以畜泄水利,從之。賜楚州學九經。

庚午,詔中外臣僚洎草澤之士,有知雅樂音律得失、測候之法者,許所在薦聞,或自言官司,將校試之。侍御史劉夔言:「樂之大本,與政化通,不當輕易其器。願擇博學之士以補卿丞。凡四方妄獻說以要進者,一切罷之。」帝善其言,然亦不果從也。帝善夔言,據新傳,今附見,其實不能用也。王稱東都事略詔曰:雅樂之作,治道所基,郊社宗廟之祠,朝廷饗侑之禮,人神和會,茲實重焉。爰命有司,考正鐘律。

壬申,詔曹利用諸子先從降黜者,並聽還京師。尋詔給以所沒舊地四之一。給居地四之一,乃十月甲子,今并書之。

癸酉,詔天下官司毋得擅發馬遞,若機密事當入馬遞者,許實封送所屬州軍發之,違者,付受皆論罪。初,定州龍泉鎮監酒、右班殿直折惟寧奏章擅付馬遞,既坐罪衝替,因條約之。

戊寅,命翰林侍講學士兼龍圖學士馮元、度支判官集賢校理聶冠卿、直史館同知太常禮院宋祁同修樂書。

太常丞、直集賢院呂公綽同判刑部,自言父夷簡為宰相,而判刑部事多關中書,請徙避之。庚辰,命公綽權判吏部南曹。

環慶路副都部署、步軍都虞候、永州防禦使劉平為饒州防禦使,落管軍,知同州,走馬承受、入內供奉官於德源降一官。平被酒擅破□入甲仗庫,轉運使蘇耆奏劾,而德源初不以其事聞,並鞫於御史臺。及平請與耆置對,會耆已卒,雖免劾,特責之。

錄曹修古之姪覲為試將作監主簿,仍聽為修古後。覲傳云天章閣待制杜杞請以覲為修古後,授覲建州司戶參軍。按杞待制天章閣,乃慶曆八年四月,傳誤矣。

詔臣僚以劄子奏事者,惟中書、樞密院聽如舊制,餘悉著銜位、姓名。初,知制誥丁度進劄子,不著姓,禁中誤付參知政事盛度,故條約之。

辛巳,審刑院、大理寺言:「奉詔詳定衝入禁衛條。按禁衛凡五重:親從官為一重,□衣天武官為一重,御龍弓箭直、弩直為一重,御龍骨□子直為一重,御龍直為一重,今比附律令【一五】,請以衝入從外第一重徒一年,每重加一等,罪止徒二年,誤者減二等。」從之。

壬午,賜博州修河役卒緡錢。

五月甲申朔,詔曰:「王者奉祖宗,尚功德。故禋天祀地,則侑神作主,審禘合食【一六】,則百世不遷。恭惟太祖皇帝受天命,建大業,可為有功矣。太宗、真宗,二聖繼統,重熙累洽,可謂有德矣。其令禮官考合典禮,辨崇配之序,定二祧之位,中書、門下詳閱以聞。」王稱東都事略:於是禮院言:「我太祖經綸草昧,遂有天下,功宜為帝者祖。太宗勤勞制作,真宗財成治定,德宜為帝者宗。三廟並萬世不毀。至於升侑上帝,自今以太祖為定配,二宗為迭配,將來皇帝親祠,請以三聖並侑。」中書、門下奏請如禮官議,詔恭依。乙酉,詔:「臣僚入川,所將人馬器械,舊皆給公據,以驗姦偽。如聞漸弛禁防,自今陸行至劍門,水行至江陵府【一七】,其令所司參驗公據,每月上樞密院。」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 345下一页末页共5页/10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