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一百二十三

作者: 李焘10,426】字 目 录

侍御史言,范諷貶官居齊州,而勸嘗為諷所薦,故改命之。庚午,司天監主簿元軫言:「三式者,陰陽家所重,而學者絕稀。請加其俸秩以招來之。」上謂宰臣張士遜曰:「陰陽家使人拘忌,又多詭怪迂誕之說,豈若觀人事之實以應天道也!其令司天監以軫所言詳定復奏。」許明州立學,仍給田五頃。

癸酉,慶州言,柔遠寨蕃部巡檢珪威,招誘白豹寨都指揮使裴永昌以族內附。詔補永昌三班借職,本族巡檢。

戶部判官郭稹言,近日上封論列邊事者甚觽,乞差近臣看詳,有可采者,委中書、樞密院施行。詔並送翰林學士就本院看詳,毋得漏泄於外。此據會要。

甲戌,知麟州、供備庫使朱觀請築外羅城以護井泉,從之。

壬午,詔新除近邊知州軍臣僚,並令乘遞馬赴任,限三月十日已前到,時西邊有警故也。

戊子,廢保安軍榷場。

庚寅,詳定閤門、客省、四方館儀制所上新編儀制十三卷。

三月壬辰朔,罷在京諸司庫務界滿監交官。

壬寅,右正言、直集賢院□育言:「夫朝廷總制天下,必建基立本,以消患於未萌。若政令修、紀綱肅、財用富、恩信洽、賞罰明、士卒精、將帥練,則四夷望風,自無異志。有一未備,則強敵乘閒而生心。方今天下少安,人情玩習,而多務因循,居常有議及政令、紀綱、邊防機要,則謂之生事。或有警急,則必至忽遽而莫知所為。若稍安靜,又無人敢輒言。且夏州久有人往來中國,熟見朝廷有因循之勢,遂敢內畜姦謀。若以一時之事,苟且支持,或至爛額救焚,揚湯止沸,覆視前古,厥鑒甚明。伏望陛下從容延對左右大臣,討論闕政,博訪髃議,修節用愛民之經,求訓兵練將之策,則一方小警,不足慮也。」上嘉納之。

編修院與三司上歷代天下戶數:前漢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六十二,後漢千六百七萬七千九百六十,魏九十四萬三千四百二十三,晉二百四十五萬九千八百,宋九十萬六千八百七十,後魏三百三十七萬五千三百六十八,北齊三百三萬二千五百二十八,後周三百五十萬,隋八百九十萬七千五百三十六,唐九百六萬九千一百五十四,太祖朝二百五十萬八千九百六十五,太宗朝三百五十七萬四千二百五十七,真宗朝八百六十六萬九千七百七十九,寶元元年一千一十萬四千二百九十。

先是,上御邇英閣,讀真宗皇帝所撰正說養民篇,見歷代戶口登耗之數,顧謂侍臣曰:「今天下民籍幾何?」翰林侍讀學士梅詢對曰:「先帝所作,蓋述前代帝王恭儉有節,則戶口充羡;賦斂無藝,則版圖衰減。炳然在目,作監後王。自五代之季,生齒彫耗,太祖受命,而太宗、真宗繼聖承祧,休養百姓。今天下戶口之數,蓋倍於前矣。」因詔三司及編修院檢閱以聞,至是上之。

甲辰,西上閤門使、唐州刺史、并代路鈐轄王仲寶言:「比年內屬蕃部,數逃徙外界,蓋懼緣邊博糴配率之苦。請一切蠲除緩急有警,則可使扞禦邊陲。仍乞詔府州折繼宣常加存撫。」從之。

丙午,□育又言:「聖人統御之策,夷夏不同,雖有遠方君長,向化賓服,終待以外臣之禮,羈縻勿絕而已。或一有背叛,亦來則備禦,去則勿追,蓋異俗殊方,聲教迥隔,不足責也。今元昊若止是鈔掠邊隅,當置而不問,若已見叛狀,必須先行文告,以詰其由,不可同中國叛臣,即加攻討。大凡兵家之勢,征討者貴在神速,守禦者利在持重。況羌戎之性,惟是剽急,因而偽遁,多誤王師。武夫氣銳,輕進貪功,或陷誘詐之機。今宜明烽候,堅壁清野,以挫剽急之鋒,而徐觀其勢,此廟堂遠算也。」

初,元昊反書聞,朝廷即議出兵,髃臣爭言小醜可即誅滅,育獨建議:「元昊雖名藩臣,其尺賦斗租不入縣官,窮漠之外,服叛不常,宜外置之,以示不足責。且彼已僭輿服,夸示酋豪,勢必不能自削,宜援國初江南故事,稍易其名,可以順撫而收之。」奏入,宰相張士遜笑曰:「人言□正言心風,果然。」於是育復上奏,俱不報。心風,據龍川別志,然別志稱□舍人,則誤矣。育時以右正言,諫院供職,明年五月乃知制誥,又明年六月乃為起居舍人。

丁未,徙知潤州范仲淹知越州。

戊申,□育又言:「近年以來,多有造作讖忌之語,疑似之文。或不顯姓名,暗貼文字,恣行毀謗,以害讎嫌。或密聞朝廷,自謂赤忠。若真是公直無隱,何不指事明言?若憑虛造作,必蘊邪謀,更與隱秘姓名,正使姦人得計。臣恐自今忠良立身,易為傾陷,國家舉事,便欲搖動。惑君害時,無大於此。在古之法,皆殺無赦。雖陛下聰明,必不熒惑,亦不可使聖朝長此風俗。」詔開封府、御史臺覺察以聞。

庚戌,都官員外郎王素為侍御史,中丞孔道輔薦之。素,旦子也。

壬子,右司諫韓琦言:「乞自今差國信及接伴使副,委中書、樞密選擇進名。若有臣僚輒敢陳乞,望賜嚴斷。」從之。會要,寶元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事。二十一日,壬子也。

癸丑,命天章閣侍講賈昌朝、王宗道編排資善堂書籍【九】,其實教授內侍云。

甲寅,詔:「如聞廣州界盜賊髃行,至三百餘人,而鈐轄不能巡察。其選使臣為海上巡檢,益發舟師捕擊之。」

唃畼囉遣李波末裏瓦等貢方物。

乙卯,御崇政殿,閱試衛士武技,擢殿前第一班押班副都知王珪為禮賓副使,行門郝質為西頭供奉官,特遷者凡九人。珪,開封人;質,介休人也。丙辰,許泉州立學,仍給田五頃。魏國永聖保壽夫人許氏卒,輟視朝三日,追號肅成賢穆夫人,遣官護葬。上為制服發哀、視奠。其喪葬日,又輟視朝。已而外間傳言復有繼魏國名秩者,六宅使、象州刺史郭承祐乘閒以為言。上謂左右曰:「宮中事,中宮主之。至於嬪御,自有品秩,未嘗預事。朕於禁中,每務肅靜,外閒未知此爾。然承祐所言,亦當申戒之。」承祐娶華王元偁女,性狡獪,緣東宮恩,又憑藉王邸親,既廢復用,時輒言事,或指切人過失,同列謂之武諫官。承祐論魏國名秩,此據寶訓及政和會要也【一○】。知廬州、兵部郎中、直史館張億兼提舉廬壽蘄黃光舒濠州、無為軍兵甲巡檢公事。丁巳鑄「皇宋通寶」錢。國朝錢文皆曰「元寶」,而冠以年號。及改號寶元,文當曰「寶元元寶」。詔學士院議,因請改曰「豐濟元寶」,上特命以「皇宋通寶」為文。

戊午,賜鄜延、環慶、涇原、秦鳳、麟府等路緣邊軍士緡錢。

趙元昊為書及錦袍、銀帶,投鄜延境上,以遺金明李士彬,且約以叛。候人得之,諸將皆疑士彬,副都部署夏元亨獨曰:「此行間爾。士彬與羌世仇,若有私約,通贈遺,豈使觽知邪。」乃召士彬與飲,厚撫之。士彬感泣,不數日,果擊賊,取首馘、羊馬自效。李士彬不得其時,或附石元孫為副部署前。按今年五月夏守贇知樞密,六月石元孫為鄜延副部署,必代元亨者,但史不詳記,今附三月末。

詔權停貢舉。

夏四月辛酉朔,新知□州李迪加資政殿大學士。

癸亥,以保順軍節度使、邈川大首領唃畼囉前妻安康郡君李氏為尼【一一】,仍賜紫衣,妻太原郡君喬氏為永嘉郡夫人,子瞎□為澄州團練使,磨□角為順州團練使,各賜襲衣、金帶、器幣及茶,仍每月別給綵絹各十五匹。時唃畼囉父子猜阻異居,不相統屬,朝廷欲兼撫之,故有是命。然瞎□與磨□角雖各治一城,別立文法,終不能總攝諸蕃,但自保爾。李氏為尼事,已附景祐三年末。李氏為尼,固不假朝廷爵命,朝廷但賜之紫衣爾。其稱以李氏為尼,蓋當時詔辭,非事實也。唃畼囉本傳云磨□角初補嚴團,後以恩團卒。按磨□角以恩團卒於嘉祐三年五月,與本傳同。其初補嚴團,與實錄不同,合從實錄。瞎□、磨□角各居一城事,附景祐三年。

甲子,錄階、鳳等州都巡檢使、內殿崇班史繼和子文慶為三班奉職,友慶為借職,仍賜其家錢十萬、絹百匹。又錄鳳州巡檢、左侍禁祖士龍子無偏、無頗,並為三班借職,賜其家錢五萬、絹十匹。以繼和、士龍與髃盜格鬥而死也。賜延州修城役卒緡錢。乙丑,放宮人二百七人,上因諭宰臣張士遜等曰:「不獨矜其幽閉,亦可省禁掖浮費也。近復有人邀車駕獻雙生二女子,朕卻而不受。」士遜對曰:「前代帝王,多為女色所惑。今陛下不受其獻,又減放宮嬪,誠盛德之事也。」然天聖末,士遜亦嘗納女口於宮中,為御史楊偕所彈云。楊偕以天聖八年七月為監察御史,九年三月遷殿中,十一月責官,明道間遷侍御史,景祐元年四月知雜事,其劾張士遜必在天聖末也。同州觀察使、秦鳳路都部署曹琮兼本路安撫。

知河南府宋綬言:「府界民間訛言有寇兵大至,老幼皆奔走入城郭。又鄉民多為白衣會以惑觽。請立賞募告者。」從之。又詔告官吏不即捕繫,當重寘其罪。

丁卯,環慶鈐轄高繼嵩言,今元昊將舉兵寇延安,請令石、隰州發五關塞捉生兵,夜濟大河,入定仙嶺鐵笳平,設伏掩襲。從之。

戊辰,命天章閣侍講趙希言、楊安國同編排資善堂書籍。

河北緣邊安撫司請於緣界河百萬渦寨下至海口泥姑寨空隙處,增置巡鋪,從之。

辛未,契丹遣彰聖軍節度使耶律九方、政事舍人張渥賀乾元節。

壬申,詔昭州運糧丁夫為蠻寇殺害者,免其家差徭三年、賦稅一年,傷者免賦稅一年。尋錄司戶參軍皇甫近子望為郊社齋郎,近以督運死于賊故也。辛巳,潁州言戶部侍郎蔡齊卒。贈兵部尚書,諡曰文忠。齊方重,有風采【一二】,不妄言。自初仕【一三】,未嘗至權門。丁謂秉政,欲齊親己,齊終不往。然性謙退,有善未嘗自伐。篤於故舊,少與徐人劉顏善,顏罪廢,齊上其書數十萬言,得復官。顏卒,又以女妻其子庠。龐籍、楊偕、劉隨、段少連皆齊所薦,後多為名臣。

諫官□育言,資善堂教授內臣,而以編修為名,非盛朝所務也。癸未,詔罷之。

置信安軍通判一員。丙戌,環慶部署劉平請下陝西緣邊都部署司,如遇蕃寇鈔邊,令諸路會兵,更為應援,從之。

丁亥,詔河東、陝西募民入粟實邊。

戊子,增賜麟州飛騎指揮皮裘錢一千,以其善捍邊也。

己丑,詔御史臺編排勳臣少卿監及正刺史以上子孫。五月辛卯朔,詔:「如聞諸州軍命官犯罪,而長吏所不說者,或傅之深文。自今獄具,更申轉運、提點刑獄司,差官理問以聞。」

癸巳,詔翰林學士至知雜御史,節度使至諸司使,各舉京朝官及殿直以上有方略材勇、通知邊事者各二人。

甲午,太常博士、集賢校理李丕諒為尚食副使。丕諒家本秦人,習知西鄙事。右司諫韓琦薦其才,而特換之,丕諒非所樂也。尋引疾,自陳復舊官職。增永興軍、延州通判各一員。

丙申,髃牧司請下秦州增價市馬,從之。

己亥,詔皇族之家及諸命婦、女冠尼等,非乾元節、南郊進奉并每歲孟冬朔,毋得入內,其親王夫人、長主即勿拘。先是,外戚疏遠,多緣歲時,入禁中有所干謁,言者請一切禁絕之,故降是詔。右司諫韓琦嘗言:「國家祖宗以來,躬決萬務,凡於賞罰任使,必與兩制大臣於外朝公議,或有內中批旨,皆是出於宸衷。只自莊獻明肅太后垂簾之日,遂有奔競之輩,貨賂公行,假托皇親,因緣女謁,或於內中下表,或只口為奏求。是致僥倖日滋,賞罰倒置,法律不能懲有罪,爵祿無以勸立功。唐之斜封,今之內降,蠹壞綱紀,為害至深。陛下聖德日新,勵精為治,惟此久敝沿而未除,臣愚竊謂固非陛下聖意,聽其妄請,付外之後,自有攸司執奏而止。其如中旨或至再三,不能一一論正。臣欲乞特降詔諭,今後除諸宮宅皇族有己分事,方許於內中奏陳,自餘戚里之家及文武臣僚,或有奏請事件,並於閤門及合屬去處進狀,更不許於內中批旨。如輒敢因緣請托,及自於內中陳乞特批指揮,即望降出姓名,并為奏求人,並送有司勘劾,重行貶責。犯者斷在必行,如此,則聖政無私,朝規有睳矣。」琦此言,不得其時,家傳在論內侍遷官後,存□在陳恢越職前,今且附此,更須考詳。

癸卯,司封員外郎、直集賢院、兼天章閣侍講賈昌朝上書曰:「今西夏僭狂,出師命將,以遺朝廷之憂。臣竊謂此固不足慮,而國家用度素廣【一四】,儲蓄不厚,民力頗困,是則可憂。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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