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之。丙戌,詔河東安撫司移文諭契丹,以元昊反,已奪官除籍及緣邊益兵之意。
戊子,知辰州、內殿崇班、閤門祗候張昭懿為內殿承制,以招輯狤獠三千餘人內附也。
置威州兵馬監押一。注釋【一】張□原作張「昇」,據閣本及宋史卷三一八校勘記【一】改。
【二】請與同列日獻前代名臣規諫一事「名」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編年錄卷四改。
【三】按伸己遷閤使「己」下原衍「巳」字,據文刪。
【四】冊為南面之君「冊」字原闕,據治蹟統類卷七康定元昊擾邊、編年綱目卷一○、宋史卷四八五夏國傳補。按□廣成西夏書事卷一三載元昊表亦有「冊」字。
【五】河北原作「湖北」。按宋無「湖北路」;且下文出「荊湖」,此處作「湖北」,於下文為重見。茲據宋會要職官五八之七改。
【六】江南原作「河南」,據同上書改。【七】俗謂之墩者「謂之」原作「之為」,據閣本、活字本及宋史卷二九五謝絳傳改正。
【八】往往盜決堰墩「墩」原作「故」,據上引宋史及歐陽文忠公文集卷二六尚書兵部員外郎知制誥謝公墓誌銘改。
【九】命天章閣侍講賈昌朝王宗道編排資善堂書籍「命」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本卷四月戊辰編文例補。
【一○】此據寶訓及政和會要也「及」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閣本補。
【一一】以保順軍節度使邈川大首領唃畼囉前妻安康郡君李氏為尼「前」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一二】有風采原作「有文采」,據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八六蔡齊傳改。
【一三】自初仕原作「自初任」,據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四】而國家用度素廣「素」原作「數」,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七下、治蹟統類卷八仁宗經制西夏要略改。
【一五】僅能取足「取」字原闕,據編年綱目卷一○及上引宋史全文補。
【一六】僅能充朝廷之用「朝廷」,上引編年綱目作「期月」。
【一七】泰寧坊原作「秦寧坊」,據宋撮要本、閣本及編年錄卷四、續通鑑卷四一改。
【一八】尋復之宋本此句下有注文:「此據會要,景祐二年十月十三日復置。」十五字。
【一九】時論者或欲損吏兵俸賜「欲」原作「從」,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續通鑑卷四一改。
【二○】即中國之利也宋本此句下有注文:「魯經不知以甚年月日出使,實錄不記,當考;并要見魯經是何處人。」二十六字。
【二一】加一考原作「加一等」,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職官一一之一二、宋史全文卷七下、通考卷三八選舉考、十朝綱要卷五改。
【二二】宋郊原作「宋祁」,據宋本、宋撮要本改。下同改。按宋史卷一八一食貨志:「命翰林學士宋庠等以天聖九年至寶元二年新法較之,視乾興至天聖八年舊法,歲課損二百三十六萬緡。」庠初名郊,本編此處作「郊」為是。
【二三】詔陝西安撫使龐籍諭旨知永興軍夏竦議西鄙事「旨」字原脫,據各本及治蹟統類卷八仁宗經制西夏要略補。
【二四】白守榮原作「白志榮」,據太宗實錄卷七七、宋史卷二八三夏竦傳、卷四八五夏國傳及續通鑑卷一八改。下同改。
【二五】屯兵且觽「且」原作「甚」,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二六】元昊窟穴河外「河外」原作「河北」,據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一○、宋史卷二八三夏竦傳改。
【二七】若繕治壁壘「繕」原作「善」,據宋撮要本及治蹟統類卷八仁宗經制西夏要略改。
【二八】詔諸路互相應援「詔」字原脫,據同上書及宋史全文卷七下、宋史卷二八三夏竦傳補。
【二九】關中民坐累若過誤者「坐累」,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七下均作「坐罪」。
【三○】損並邊冗兵冗官「官」原作「員」,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七下、治蹟統類卷八仁宗經制西夏要略、宋史卷二八三夏竦傳改。
【三一】元昊界蕃漢職員「職」原作「賊」,據宋撮要本及治蹟統類卷七康定元昊擾邊改。
【三二】崇信掌書記監郢州酒稅尹洙為太子中允知長水縣「酒稅」原作「酒務」,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歐陽文忠公文集卷二八尹師魯墓誌銘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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