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
【三四】四五十萬原作「四十五萬」,據同上書及編年綱目卷一一改,下文謂「四五十萬之人,坐而仰食」,亦可證。
【三五】不困者也「不困」上原有「有」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歐陽文忠公集卷四五、編年綱目卷一一刪。
【三六】因謀制敵原作「困謀知敵」,據歐陽文忠公集卷四五改。「知」,宋本、宋撮要本亦均作「制」。
【三七】西人已困矣「西」原作「而」,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歐陽文忠公集卷四五改。【三八】榷商賈「榷」原作「權」,據治蹟統類卷八仁宗經制西夏要略、編年綱目卷一一改。下同。
【三九】皆可致之西也「西」字原脫,據宋撮要本及歐陽文忠公集卷四五補。
【四○】歲入於汴者「於」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四一】道南陽「道」原作「通」,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歐陽文忠公集卷四五改。下文「道丹、析」同。
【四二】自長安出武關「出」原作「入」,據同上書改。
【四三】人輦而遞之「人」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歐陽文忠公集卷四五補。【四四】冬服原作「衣服」,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歐陽文忠公集卷四五改。【四五】轉冒艱滯「冒」原作「漕」,據同上書改。
【四六】與至京師遠近等者「與」字原脫、「至」下原有「于」字、「遠」原作「得」,據宋本、閣本及歐陽文忠公集卷四五、編年綱目卷一一補、刪、改。【四七】京師之用有不足「有」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歐陽文忠公集、編年綱目補。
【四八】漢魏「魏」字原脫,據宋撮要本、閣本及歐陽文忠公集卷四五補。
【四九】用於無事之時「用」字原脫,據同上書補。【五○】無法可增「法」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歐陽文忠公集卷四五補。【五一】其利數倍於營田「利」原作「地」,據同上書改。
【五二】是自相糜耗而重困也「是」、「自」原互倒,據同上書乙正。
【五三】賈於北者「北」原作「此」,據歐陽文忠公集卷四五改。
【五四】買之「買」原作「賈」,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歐陽文忠公集卷四五改。
【五五】一夫之力不逸而每歲任耕廢田一頃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歐陽文忠公集卷四五都作「一夫之力,以逸而言,任耕縵田一頃」。
【五六】利又數倍「利」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五七】暫下其價「其」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歐陽文忠公集補。
【五八】蕃其貨者「蕃」原作「蓄」,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歐陽文忠公集卷四五改。
【五九】無利則不為「無」原作「為」,據同上書改。
【六○】反□大商之分其利「反」原作「乃」,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歐陽文忠公集卷四五改。
【六一】自為鬻市之事「事」原作「市」,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歐陽文忠公集卷四五改。
【六二】恣為滑稽「為」字原脫,據閣本補。宋本、宋撮要本作「天資滑稽」。
【六三】關中原作「閩中」,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六四】然四路進兵「然」字原脫,據同上書補。【六五】歷代改更「改」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九二丁度傳補。
【六六】法雖精密「雖」下原有「稍」字,據同上書刪。
【六七】昔漢變錢幣「昔」原作「若」,據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四五商州鑄大錢、宋史卷二九二丁度傳改。
【六八】代鞭背「代」原作「在」,據同上書改。
【六九】居則鑄錢「則」字原脫,據同上書改。
【七○】移用不足「移」原作「賦」,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四五商州鑄大錢改。
【七一】阜民「民」字原脫,據同上書及宋史卷一八○食貨志下二補。
【七二】新茶法未適中「法」字原脫,據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四五茶法補。
【七三】其第四卷「第」字原脫,據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四五易東南鹽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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