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一百四十七

作者: 李焘8,510】字 目 录

三曰從民欲,二十四曰戒滿盈,二十五曰傷暴露兵,二十六曰哀鰥寡民,二十七曰訪屠釣臣,二十八曰講遠圖術,二十九曰辨朋比,三十曰斥諂佞,三十一曰察小忠,三十二曰監迎合,三十三曰罪己為民,三十四曰損躬撫軍,三十五曰一善可求,小瑕不廢。顧丁度等曰:「朕觀書之暇,取臣僚上言及進對事目可施於治者,書以分賜卿等。」度及曾公亮、楊安國、王洙等拜賜,因請注釋其義,帝許之。庚辰,降知潁州、翰林侍讀學士、給事中柳植為右諫議大夫、知黃州,坐不能察軍賊張海發所部也。錄唐尚父郭子儀裔孫元亨為永興軍助教。

壬午,太子中允、國子監直講石介直集賢院兼國子監直講,樞密副使韓琦乞召試,特除之。

癸未,詔禁軍料錢滿五百有犯階級者,自今毋得作情理可閔奏聽裁。

甲申,免衡道州、桂陽監民經蠻劫掠并土兵入山捕蠻者賦役一年。兩朝史諸蠻傳云:時蠻所至,殺掠居民,縱火劫財物,被害者甚觽。詔被害者并入山捕蠻土兵,蠲復有差。余靖等疏或附此。乙酉,上問輔臣春秋三傳異同之義,賈昌朝對曰:「左氏多記事,公羊、穀梁專解經旨【一二】,大抵皆以尊王室、正賞罰為意,然三傳異同,考之亦各有得失也。」上然之。

丙戌,丁度等上答邇英聖問一卷。帝覽之終篇,指其中體大者六事,付中書、樞密院令奉行之【一三】。答聖問者,即所釋前賜三十五事也。其序曰:「伏奉宣示御書文字十三軸。仰窺聖旨,皆陛下上念祖宗,下思政治,述安危成敗,忠邪善惡之事,詢謀下臣,使進裨補,敢不竭愚?竊思自古求治之主,靡不欲興理道、安邦國,納忠正、退姦邪,廣聰明、致功業。然行此數事,在明與威斷爾。明則不惑,威則善柄,斷則能行。總是三者,守而勿失,非聖人孰能為之?臣等嘗讀唐書,見憲宗英悟,留心庶政,宰臣陳說政要【一四】,必往復詰問。既盡其理,則曰:『凡好事,口說則易,躬行則難;卿等既為朕言之,當須行之,非空陳而已。』李絳對曰:『非知之艱,行之惟艱,陛下今日處分,可謂至言。然臣絳亦以天下之人,從陛下所行,不從陛下所言,唯願每言之則必行之。』憲宗深所嘉納。今臣等親承聖諭,敷明治要,亦願陛下日與輔臣舉此事目,推而行之,無使唐之君臣,專美前代也。」

是日,五臺山寺火。丁亥,帝謂輔臣曰【一五】:「朕每令講讀官敷經義於前,未嘗令有諱避。近講詩國風,多刺譏亂世之事,殊得以為監戒。」章得象對曰:「陛下留思六經,能遠監前代興亡之跡,此誠圖治之要也。」

江西轉運使移屬州,凡市末鹽鈔,每百緡貼納錢三之一。通判吉州李虞卿受賕免貼納,事覺,大理將以枉法論。知審刑院丁度曰:「枉法,謂於典憲有所阿曲。虞卿所違者,轉運使移文耳。」遂貸虞卿死。

度喜論事,舊制,轉運使及藩鎮之臣辭謁,皆賜對。上初即位,詔中書、樞密院附奏之。度言:「臣下出外,必有所陳。今一切令附奏,非所以防壅蔽也。」又以內臣治詔獄為不可,因援唐制三司參按故事,請任御史,罷內臣。丁度以此月辛巳知審刑院,此事不得其時,附見此月末。賜對、治獄二事,亦附見。其行與否,當考。李虞卿,神錄一百十四卷有傳,亦說及貼納,但未嘗倅吉,當別一人也。諫官余靖上疏曰:

伏見陛下屢降手詔,令兩府大臣條舉當今可行急務。此蓋陛下久厭因循之言,思樂興起之治,所以頻迴清問,用佇嘉謀,固欲極意更張,大去頹弊。大臣雖時進謀畫,未副陛下之虛懷,或煩為條目,徒取觽人之忿怒,寧且顧慮而不敢作事者,其故何哉?臣竊思自古帝王,必因大災變、大患難,然後明君側身、賢輔協力,增修治道,以拯時危。既有非常之才,亦因可為之勢,此皆慮始最難之事也。以今之天下事勢,今之大臣所蘊,今之觽賢所議,臣料必不能副陛下之望。何者?自寶元之初,元昊僭擬,契丹驕驁,當此之時,洶洶惟憂隕越,而不能得非常之才,因可為之勢,以修國度,以興治道,人皆歸過於張士遜、呂夷簡,責其惟能私徇,不識權變。自夷簡病去,陛下取章得象、晏殊而任之,又不能因此時修舉法度,以副天下具瞻。今既逾年,人心無所冀矣。若元昊既和之後,猶有可因之勢,寬民役、完國用,最其先也。臣以為國家之務,京城擇諸司之長,邊鄙擇將帥之材,牧民選循良之官,理財委明察之吏,則兵農刑政,庶職皆修矣。去□兵,惜□費,謹山海之禁,則國用足矣。省配率,恤有無,去侵漁之吏,則民力完矣。常謹此事,民可致於小康,皆當因事行之,不必日陳細碎之務以取譏誚也。

夫人主之所以服天下者,威令耳。威無不懾,令無不行,臂指相制,罔有違者。今之士人,名路相軋,不顧憲章,各懷倔強,如此風俗之弊,不宜崇長。古者賢智之士,為王者羽儀;材武之臣,為王者爪牙。漢之九卿,登為三公,唐之十六衛,出領旄節,此皆儲其才於待用之地也。今之臨事無聞【一六】,皆儲其才領京師職任,緩急有大謀議,遣大將帥,欲誰使者?臣愚以謂當今為陛下計者,但能自攬威權,大臣公行賞罰,內擇百官,外擇將帥,沮蠻夷之氣,塞賊盜之原,寬民力,足國用,則天下久安之勢也。余靖疏稱呂夷簡病去今已逾年。按夷簡以三年罷相,故附此疏於四年三月末。靖諫草稱擇取人望而任之,張英政要則云「章得象、晏殊」,今從政要。

先是,參知政事范仲淹言:「乞於翰林院選醫師三五人,於武成王廟召京城習醫者,教以診脈,并修合藥餌。至於針灸,亦別立科,候及三年選試,高等者入院充學生。仍自今不由師學者不得入院。如外間能醫者,須有朝臣三人奏舉,得同此試,更委宣徽院覆試,優者方許入院。若內中及諸宮院使,不由官學之醫,雖有功效,只與支賜,祇應及十年以上,累有功效者,乃與助教,或殿侍、三司軍將安排,即不得入院。其諸道州府,已有醫學博士,亦令所在教習,選官專管,委監司提點。其生徒精通兩部醫書,與免戶下諸色差配;累有功效,保明以聞,與助教安排。所貴天下醫道,各有源流。」詔宣徽院並依奏施行。會要正月事,今附三月末。

是月,國子監言:「儒者講學之地,不宜令醫官對列。竊見唐制,太常寺有八局,太醫隸焉,有博士以教之,其考試登用,如國子監之法。乞令太常寺管勾施行。所有合借經書,即令本寺移文於當監取索應副。」詔付太常寺。已而太常寺言:「近置太醫局,令屬本寺,昨令權就鼓吹局講說【一七】。今招到諸科生已八十餘人,其鼓吹局三間窄隘,兼副南郊每日教樂,講說不便,欲乞移就武成王廟。」從之。此據會要乃三月二十五日及八月二十二日事【一八】,今并附三月末,須別加刪去。

范仲淹言:「臣竊見尹洙才業操行,搢紳所推。由臺閣進用,便可直入兩制,若邊城驟遷,則有未便。緣去年春,是太常丞,在路分都監許遷、張肇之下;去年秋,轉司諫,管勾經略司公事,在鈐轄安俊之上;纔方半年,若就除待制,又遷在部署狄青之上。既不因功勞,又不改路分,偏受寵擢【一九】,觽情非便,於體未安。如須合進擢,即今將入夏,邊上無事,且乞召尹洙赴闕,令條奏邊事,觀其陳述可采,即與改職,卻令馳往邊上,亦未為晚。既因啟沃,而受殊恩,邊臣聞之,不為越次。」洙竟不召,亦不遷。

詔權停貢舉。

注釋

【一】必須示以可信之事「可信」原作「恩信」,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四八桂陽蠻猺之叛、歐陽文忠公文集卷一○五再論湖南蠻賊宜早招降劄子改。

【二】南方燀溼「燀」原作「瘴」,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歐陽文忠公文集改。

【三】除鄧和尚李花腳等數大頭項外「項」原作「領」,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歐陽文忠公文集卷一○五論湖南蠻賊可招不可殺劄子改,下同改。

【四】後乃支斬賊賞錢「乃」原作「來」,據宋本、閣本改。

【五】此八人姓名各本同,按本文所□,乃為宋祁、王拱辰等九人,疑「八」字為「九」之訛。

【六】故為設立學舍保明舉送之法此句宋本作「故為設立學舍保薦送之法」,宋會要選舉三之二三作「故為立學合保薦送之法」。

【七】故為先策論過落簡詩賦考式此句原作「故為先策論次簡詩賦考式」,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會要選舉三之二三、太平治蹟統類卷二八祖宗科舉取人改補。

【八】稍增新制「制」原作「製」,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大詔令集卷一五七建學詔改。

【九】乃聽預秋賦「賦」原作「試」,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卷一○八選舉志、宋史全文卷八下、編年綱目卷一二改,下同改。

【一○】兩經贖罰「罰」原作「銅」,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選舉三之二五、太平治蹟統類卷二八祖宗科舉取人改。【一一】進靜退原作「靜進退」,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閣本乙正。

【一二】公羊穀梁專解經旨「專」原作「傳」,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閣本改。

【一三】付中書樞密院令奉行之「令」原作「今」,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三○聖德改。

【一四】宰臣陳說政要「陳」原作「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編年綱目卷一二改。

【一五】帝謂輔臣曰「帝」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一六】今之臨事無聞「聞」原作「間」,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閣本改。

【一七】昨令權就鼓吹局講說「昨」原作「作」,據閣本改。

【一八】及八月二十二日事「日」字原脫,據閣本補。

【一九】偏受寵擢「受」原作「愛」,「擢」原作「權」,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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