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負罪不可湔滌之人得更右職「負」原作「員」,「右」字原無,據閣本及宋會要職官六一之一○改、補。
【四】工部郎中傅永為陝西轉運使「傅永」,閣本、活字本同。本書卷一七五、太平治蹟統類卷九記相度古渭寨事,亦作「傅永」。按宋史卷三三○傅求傳載此條及古渭寨事,又卷三一八張□傳記此事亦作「傅求」。攷樂全集卷三六傅公神道碑銘敘傅公平生,也說到上述二事,惟僅云「公諱某」,不言「永」或「求」。二字形近易誤,未知孰是。
【五】軍校楊遂援槍中牛鼻「援」原作「授」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四九貝卒王則之叛、治蹟統類卷一○仁宗平王則改。
【六】與其徒謀以元日殺軍校「日」原作「旦」,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三○○王鼎傳改。
【七】京朝官及選人預軍期者六十人「人」原作「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長編紀事本末改。
【八】中夜叱箢「中夜」原作「夜中」,據同上諸本及同上書乙正。
【九】入至禁中「至」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四九親從顏秀之變、宋史全文卷八下、宋會要職官六五之三補。
【一○】而捕者即支分之「而」字原脫,據同上兩本及同上三書補。
【一一】卒不知其始所謀「始」字原脫,據同上兩本及編年綱目卷一三、同上長編紀事本末、宋會要補。
【一二】從善等五人皆外遷「遷」原作「還」,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活字本及宋史全文卷八下改。【一三】絢乘驛至邵州「邵州」,原作「荊湖」,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續通鑑卷四九、宋史卷三○二李絢傳改。
【一四】城卑不完「卑」原作「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五】城邠州當是元昊犯延州時「邠」原作「郯」,據同上諸本及宋史卷三○二李絢傳改。
【一六】日具食飲「食飲」原作「飲食」,據同上諸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四九貝卒王則之叛乙正。
【一七】是月「月」原作「日」,據同上諸本及宋會要職官三四之二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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