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一百七十一

作者: 李焘10,634】字 目 录

之意也。其淹久而費廣者,為之不敏也。今庶言太常樂無姑洗、夾鐘、太簇等數律,就令其律與其說相應,鐘磬每編才易數枚,因舊而圖新,敏而為之,則旬月之功也,又何淹久而廣費哉?

執政不聽。房庶上律呂旋相圖在四年二月庚寅,今從律曆志並書之,樂志載房庶論今樂猶古樂,附五年九月。

注釋【一】失措原作「失錯」,據編年綱目卷一四改。

【二】仍重賞功以購募之「功」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補。【三】加觀文殿學士「殿」下原有「大」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上、宋史卷三一二韓琦傳刪。【四】將為亂「亂」下原有「矣」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刪。

【五】又轉運司頗肆科率「科」下原有「擾」字,據閣本及宋會要職官四一之九○刪。【六】同髃牧制置使張堯佐「制」原作「處」,據本書卷一六九皇祐二年閏十一月庚申條及宋史卷四六三本傳改。

【七】臣僚嘗論奏此句宋本、宋撮要本作「三嘗論奏」。

【八】蓋為朝廷曲全事體爾「廷」原作「延」,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九】於閭里立保伍之法「保伍」原作「五保」,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八三夏竦傳、續通鑑卷五二改。

【一○】數商販部中「數」原作「每」,據同上兩本及同上書改。

【一一】在并州「在」原作「至」,據同上兩本及同上書改。

【一二】魏泰東軒實錄以為□奎所奏「泰」原作「秦」,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三】以知制誥王洙言得象諡同周公「諡」下原有「有」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續通鑑卷五二刪。

【一四】立侍敷對「侍」原作「俟」,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九講筵、續通鑑卷五二改。

【一五】髃小莫不革心「革心」,宋本、宋撮要本作「革音」。

【一六】臣近聞聖慈以接送契丹國使來往「使」原作「信」,據閣本改。

【一七】此何言也「言」原作「事」,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九唐介劾張堯佐、編年綱目卷一四、宋史全文卷九上、宋史卷三一六唐介傳改。

【一八】乃召當制舍人即殿廬草制而責之「召」原作「詔」,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長編紀事本末、宋史全文改。

【一九】責授春州別駕「春」原作「英」,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長編紀事本末改。

【二○】因風彥博織燈籠錦以進「風」原作「令」,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長編紀事本末、宋史全文、編年錄卷五改。

【二一】大臣無一人為國了事者「了」原作「任」,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長編紀事本末改。

【二二】因擊碎之「碎」原作「破」,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長編紀事本末改。

【二三】殊非故事也宋本、宋撮要本作「殊拜非故事也」,編年錄卷五作「此殊拜非故事也」,宋史卷三一一龐籍傳作「出殊拜也」。

【二四】必用忠厚淳直「忠厚淳直」,原作「忠直淳厚」,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上乙正。【二五】國惡不可書「可」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二六】雄州廣信安肅軍榷場「榷場」原作「雄場」,按宋史卷一八六食貨志下八,「景德二年,令雄、霸州、安肅軍置三榷場……又於廣信軍置場」,作「雄場」無義,今改。

【二七】民儲已竭「民」原作「已」,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包孝肅公奏議卷七請救濟江淮饑民改。【二八】陝西鹽法「法」字原無,據同上書宋包孝肅公奏議、宋史全文卷九上補。

【二九】放行原作「販行」,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二書改。

【三○】李照以縱黍累尺「照」原作「昭」,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一皇祐再定、宋史全文卷九上、通考卷一三二樂四、宋史卷七一律曆志四改。【三一】管容黍一千二百「管」下原有「尺」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通考、宋史刪。【三二】校前二說為是「二」原作「三」,同上通考及宋史均作「二」,按文義,李照一說,胡瑗一說,作「二」為是,今據改。

【三三】唐祖孝孫張文收號稱知音「收」原作「首」,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一皇祐再定、舊唐書卷八五張文收傳、同上通考、宋史改。

【三四】今以旋相五行相生法「旋相」二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長編紀事本末、通考補。

【三五】其說以五正二變配五音「五正」原作「三正」,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通考、宋史改。

【三六】迭相為主「主」原作「三」,據同上兩本及同上二書改。

【三七】庶又論吹律以聽軍聲者「庶」字原脫,據同上兩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一議樂、同上通考、宋史補。【三八】謂以五行逆順「逆順」原作「順逆」,據同上兩本及同上三書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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