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也。
又按:「鳧氏為鐘:大鐘十分,其鼓間之,以其一為之厚。小鐘十分,其鉦間之,以其一為之厚。」今無大小薄厚,而一以黃鐘為率,此鐘之非是,九也。
又按:「磬氏為磬,倨句一矩有半,其博為一,股為二,鼓為三。」蓋各以其律之長短為法也。今亦以黃鐘為率,而無長短厚薄之別,此磬之非是,十也。
前此者,皆有形之物也,易見者也。使其一不合,則未可以為法,況十者之皆相戾乎。臣固知其無形之聲音【五六】,不可得而和也。請以臣章下有司,問黍之二米與一米孰是?律之空徑三分與三分四釐六豪孰是?律之起尺與尺之起律孰是?龠之圓制與方制孰是?□之方尺圓其外,深尺與方尺孰是?斛之方尺圓其外,庣旁九釐五豪與方尺深尺六寸二分孰是【五七】?算數之以圓分與方分孰是?權衡之重以二米秬黍與一米孰是【五八】?鐘磬依古法有大小、輕重、長短、薄厚而中律,與不依古法而中律孰是?是不是定,然後制龠、合、升、斗、□、斛,以校其容受。容受合,然後下詔以求真黍。真黍至,然後可以為量,為鐘磬。量與鐘磬合於律,然後可以為樂也。今尺律本末未定,而詳定、修制二局工作之費無慮千萬計矣,此議者所以云云也。然議者不言,有司論議依違不決,而顧謂作樂為過舉,又言當今宜先政令,而禮樂非所急,此臣之所尤惑也。儻使有司合禮樂之論,是其所是,非其所非,陛下親臨決之,顧於政令不已大乎。
昔漢儒議鹽鐵,後世傳鹽鐵論。今方定雅樂以求廢墜之法,而有司論議不著盛德之事,後世將何考焉?願令有司,人人各以經史論議條上,合為一書,則孰敢不自竭盡,以副陛下之意?如以臣議為然,伏請權罷詳定、修制二局,俟真黍至,然後為樂,則必得至當,而無事於浮費也。
詔送詳定所。鎮說自謂得古法,然集賢校理司馬光數與之論難,以為弗合。世鮮鐘律之學,卒莫辨其是非焉。鎮說自謂得古法以下,並據兩朝律曆志。
丙戌,知越州、給事中魏瓘為工部侍郎、集賢院學士、知廣州。
初,命工部郎中王逵為太常少卿、直昭文館,代仲簡。而言者以今嶺外方用兵,逵非撫禦才,罷之,遂改命瓘。自儂智高反,所過輒破,獨廣州城守不下。朝廷追論瓘有築城功,既加爵秩,又給禁卒五千使往,且聽以便宜從事。
洛苑副使、兼閤門通事舍人曹修為廣南西路同體量安撫經制盜賊。修,琮子也。詔諸州軍里正,押司、錄事,已代而令輸錢免役者,以違制論。先是,王逵為荊湖南路轉運使,率民輸錢免役,得緡錢三十萬,進為羡餘,朝廷既降詔獎諭。由是,諸路競為掊克,欲以市恩,至破產不能償所負。朝廷知其弊,故條約之。此據實錄。本志但稱荊湖。慶曆元年八月,自湖南漕責處州。五年三月為江西漕,尋改湖北。八年二月自湖北改河東。不知本志所稱荊湖是南路或北路也。詔學士院試人據所試文字依公考定,不得假借優等。會要四年六月十三日事。
丁亥,太子太師致仕王德用為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鄭州。時將相王姓者數人,而閭閻婦女小兒皆號德用黑王相公。德用雖致仕,乾元節上壽,預班廷中,契丹使語譯者曰:「黑王相公乃復起耶?」帝聞之,遂更付以方鎮。
彰化節度使【五九】、知延州狄青為樞密副使。御史中丞王舉正言青出兵伍為執政,本朝所無,恐四方輕朝廷。左司諫賈黯言:「國初武臣宿將,扶建大業,平定列國,有忠勳者不可勝數,然未有起兵伍,登帷幄者。今其不可有五【六○】:四裔聞之,有輕中國心,不可一也。小人無知,聞風傾動,翕然嚮之,撼搖人心,不可二也。朝廷大臣,將鯭與為伍,不可三也【六一】。不守祖宗之成規,而自比五季衰亂之政,不可四也【六二】。青雖才勇,未聞有破敵功。失駕御之術,乖勸賞之法,不可五也【六三】。」御史韓贄亦以為言,皆不聽。時青面□猶存,帝嘗敕青傅藥除字,青指其面曰:「陛下擢臣以功,不問門地閥閱。臣所以有今日,由□爾【六四】,願留此以勸軍中,不敢奉詔。」
戊子,知宜州、文思副使宋克隆為禮賓使、知邕州。仍詔克隆招輯亡散,繕完城池,以慰安人民。
己丑,詔知廣州、桂州自今並帶經略安撫使。
庚寅,廣惠等州都大提舉捉賊、西京左藏庫副使武日宣,惠州巡檢、左侍禁魏承憲擊儂智高於廣州城下,死之。
壬辰,祕書丞、監郴州稅唐介為主客員外郎、通判潭州。
甲午,龍圖閣直學士、起居舍人李絢知蘇州,鹽鐵判官、祠部員外郎、祕閣校理石楊休知宿州。
初,絢為開封府,楊休為推官,有盜慈孝寺章獻皇太后神御服器者,既就縶以屬吏,榜掠,不得其情,輒釋去。及何中立代絢知府事,人執以來,中立曰:「此真盜也。」窮治之,卒服。絢楊休皆坐誤縱盜及於責。
丙申,北作坊使、忠州刺史、知坊州蔣偕為宮苑使、韶州團練使、廣南東路鈐轄。
詔廣南東、西路經蠻賊蹂踐處,夏稅未得起催。禮賓副使王正倫權廣南東路鈐轄。
己亥,置廣南東西路、湖南、江西轉運判官各一員。
庚子,知宿州、司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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