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罷,琦復奏曰:「陛下久不視朝,中外憂惶,宜早立皇太子,以安觽心。」帝頷之,琦請帝親筆指揮,帝乃書曰:「立大王為皇太子。」琦曰:「必潁王也,煩聖躬更親書之。」帝又批於後曰:「潁王頊。」琦即召內侍高居簡授以御札,命翰林學士草制。學士承旨張方平至榻前礏命,帝憑几出數語,方平不能辨,帝以手指畫几,方平因請進筆書所諭,遂進筆,帝書「來日降制,立某為皇太子」十字,所書名不甚明,方平又進筆請之,帝再書「潁王」二字,又書「大大王」三字,方平退而草制。
壬寅,立皇子潁王頊為皇太子。帝既用輔臣議立皇太子【三九】,因泫然下淚【四○】。文彥博退謂韓琦曰:「見上顏色否?人生至此,雖父子亦不能無動也。」琦曰:「國事當如此,可奈何!」皇子始聞命,辭於榻前者久之。癸卯,大赦,賜文武官子為父後者勳一轉。
乙巳,詔以來年正月十九日冊皇太子【四一】,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為禮儀使,翰林學士王珪撰冊文,錢明逸書冊,知制誥宋敏求書寶。是歲戶一千二百九十一萬七千二百二十一,丁二千九百九萬二千一百八十五。夏秋稅二千四十二萬一千四百七十石,以災傷放二百一十萬二千七百四十六石。斷大辟一千八百三十二人。
注釋
【一】徐去其土「其」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二】其餘浮冗之文「冗」原作「沉」,據同上二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五三編修通鑑改。
【三】而令接所進書八卷編集「進」字原脫,據宋撮要本及同上書補。
【四】恕筠州人「筠」原作「均」,據范祖禹范太史集卷三八秘書丞劉君墓碣、宋史卷四四四劉恕傳改。
【五】殘人矜才「人」原作「忍」,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一○上、宋史卷二八四宋庠傳改。
【六】吾終身弗為也「身」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宋史補。【七】祖宗朝樞府參用武臣「樞府」原作「樞密府」,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宰輔編年錄卷六刪。【八】宋史為二年事「宋」原作「朱」,閣本作「宋」,宋史卷二九○郭逵傳繫此事於治平二年,因據改。
【九】令任還無贓私罪「令」,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會要選舉二八之三均作「今」。【一○】歲舉選人充京官者「舉」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補。
【一一】與注合入職官「官」字原脫,據同上二本及同上書補。
【一二】候次引對選人二百五十人上「人」字原脫,據同上二本補。
【一三】八月己亥「己」原作「乙」,按本月癸未朔,不值乙亥。據同上二本、閣本及宋史全文一○上改。
【一四】最初刊去姓名此六字,宋本、宋撮要本均作大字單行。
【一五】外任者不俟替歸「不」原作「以」,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五六去冗官、宋會要職官一一之一六改。
【一六】欲乞「欲」原作「敬」,據宋本及同上二書改。
【一七】欲乞兩制亦依京朝官例「例」原作「制」,據宋本及同上二書改。
【一八】比於祖宗之制「比」原作「此」,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五六去冗官、宋會要職官一一之一七改。
【一九】定員「員」字原脫,據宋本及同上二書補。
【二○】大辟皆錄問然後斬「斬」,宋本作「斷」。【二一】無以示天下「示」原作「法」,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三三○竇卞傳改。
【二二】且非祖宗立法禁之意宋本「禁」下有「民」字。
【二三】裹銀甲□帽以督戰「裹」原作「衷」,據太平治蹟統類卷一一治平西夏擾邊改。
【二四】禮部奏名進士「名」原作「召」,據宋本、閣本改。
【二五】同簽書樞密院事郭逵「事」字原脫,據宋本及宋史全文卷一○上、宋宰輔編年錄卷六補。
【二六】往重使權「往」原作「任」,據閣本及范太史集卷四○郭逵墓志銘、編年綱目卷一七改。【二七】朕當親閱可否「親」字原脫,據宋本補。
【二八】清臣子「清」原作「青」,據宋本及宋史卷二九五葉清臣傳改。
【二九】執政即召試「執政」二字原脫,據宋本補。
【三○】體乾膺曆文武聖孝皇帝「膺」原作「應」,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一三英宗紀改。
【三一】豈可謂之漠然無知「然」下原衍「而」字,據宋本及司馬光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三五請不受尊號劄子刪。
【三二】光炎隆熾「光炎」原作「天災」,據宋本及同上書改。【三三】以消變咎以延嘉祥宋本及同上書均作「以消復變咎,延致善祥」。
【三四】誣罔四海「四海」,宋本及同上書均作「海內」。
【三五】終無一人為陛下正言其不可者「其」字原脫,據宋本及同上書補。
【三六】苟渝此約「渝」原作「淪」,據宋本、閣本改。
【三七】皇太子「太」字原脫,據宋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五六訓導皇子補。
【三八】奈何「奈」原作「如」,據宋本及編年綱目卷一七、同上長編紀事本末、宋史全文卷一○上改。
【三九】帝既用輔臣議立皇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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