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就法度,則不得不難,其紛紛亦固宜,但力行不變自當改。如富弼事,向時豈有按劾,今乃案治,如此等事行之已多,人情恐漸變。」安石曰:「以臣所見,似小人未肯革面。臣愚以謂陛下誠能洞見髃臣情偽,操利害以馭之,則人孰敢為邪?但朝廷之人莫敢為邪,即風俗立變,何憂紀綱不立?如唐太宗時,裴矩尚肯為正諫,況其素不為邪者乎?」上追咎西邊事,以為唐太宗時固無此。安石曰:「臣自接侍清光以來,陛下固未嘗許韓絳以智略,一旦舉一方之事屬之,則邊事自宜如此。」上曰:「朝廷固未嘗令其如此。絳失本指皆出於意外。」安石曰:「陛下許其便宜節制諸路,則其如此固其理也。邊事已往,固無所及。臣愚以謂陛下憂勤觽事,可謂至矣。然事兼於德,德兼於道。陛下誠能明道以御觽,則不待憂勞而事自治;如其不能,則雖復憂勞未能使事事皆治也。陛下誠能討論帝王之道,垂拱無為。觀髃臣之情偽以道揆而應之,則孰敢為欺?人莫敢為欺則天下已治矣!臣敢不且黽勉從事【一七】?若但如今日,恐無補聖治也。」此段依日錄載此,朱史乃於責韓絳後便附見,且刪去「臣敢不黽勉從事,若但如今日,恐無補聖治」等語,蓋失事實矣,今改之。陳瓘尊堯集邊機門論云云,并附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又五月二十日【一八】,又二十六日,又六月十二日;又五年正月九日,又六月二十七日,皆合參考。
辛亥,詔以季秋擇日,有事於明堂。
詔大宗正司自今宗室率府率【一九】遭父母喪及嫡孫承重,並解官行服;又詔宗室遇歲節罷遣姨戋上西京、汝州諸墳,遣本宮殿侍者聽之。從李德芻請也。
先是,判亳州富弼四上章乞解使相,不許,又乞給假就西京養疾,未報。會青苗獄起,弼因不敢言,及朝廷有案後收坐指揮,弼知免劾,乃復乞養疾西京。是日詔與弼假。弼四上章乞罷使相,據劄子。許給假就西京養疾,實錄在五月十八日,誤也,今從會要及王安石日錄。
壬子,詔:聞恩冀莫雄滄州、永靜信安保定乾寧軍自夏災傷,其令轉運副使王廣廉、提點刑獄孔嗣宗分行體量,未經檢放秋稅,各以分數蠲除,仍發廣惠倉粟賑濟饑民。
是月,詔廢新衣庫,其官物撥赴儀鸞司等處。注釋
【一】河東都轉運使原作「河東轉運司」,據宋史卷三三○張景憲傳補改。
【二】張景憲「景」原作「京」,據閣本及編年綱目卷一九,宋史卷三三○張景憲傳、卷四八六夏國傳,西夏書事卷二三改。
【三】育前辭檢正原脫「育前辭」三字,據長編紀事本末卷六三王安石毀去正臣補。
【四】皆當及此閣本、活字本均同。宋史卷一九二兵志「及」作「反」,似較優。
【五】則近臣以上豈不足此輩長編紀事本末卷六六三司條例司、治蹟統類卷三○及宋史卷一九二兵志「足」均作「及」。
【六】又臣願擇其鄉閭云云至上以為然「又」原作「文」,據閣本改。「至」字原脫,按文義及上下例,應有一「至」字,因補。【七】權發兩浙運副閣本、活字本均同。「權發」下疑脫「遣」字。
【八】趙焑「焑」原作「禹」,據閣本及活字本改。【九】並從違制論「論」字原脫,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七○役法補。
【一○】聞得人役錢事誠是人情便活字本同,閣本「聞」作「問」。
【一一】勘會「會」原作「曾」,據閣本及活字本改。
【一二】非時升降戶等「等」原作「第」,據閣本、活字本及宋史卷一七七食貨志改。
【一三】副都總管「都」字原脫,據宋會要職官六五之三六、宋史卷二九○張玉傳補。
【一四】□達閣本、活字本均同。宋會要職官六五之三六作「韋達」。
【一五】則特與放一料「料」原作「科」,據閣本改。
【一六】何也「何」字原脫,據宋會要食貨六五之六補。【一七】臣敢不且黽勉從事下文小字引文無「且」字,此疑衍。
【一八】又五月二十日按上文及本書卷二二九熙寧五年正月己丑條注,「五月」上均有「四年」二字。
【一九】率府率下一「率」字,宋會要帝系四之二五作「副率」,宋史卷一五神宗紀、續通鑑卷六八均作「副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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