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訖時間 起神宗熙寧六年正月盡是年二月 卷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四十二
帝號 宋神宗
年號 熙寧六年(癸丑,1073) 全文
春正月乙巳朔,不受朝。
己酉,管勾監修昭孝禪寺、入內供奉官宋用臣遷一官,鄧守恩減磨勘五年。故事,督工作止加職【一】,上以修奉祖宗陵寺,故特遷官。左諫議大夫、天章閣待制、判北留司御史臺郭申錫為給事中致仕。
中書言:「欲以市易務上、下界,商稅院,翰林圖畫院,雜買務,雜賣場【二】,諸宮觀真儀法從、南郊太廟家事、府司檢校等庫,都亭、懷遠驛,三糧料院,內軍器五庫,隸都大提舉諸司庫務。」上批:「內軍器五庫官物,儲積多在宮禁,及收內降物,兼自有提舉、提點官,可不隸提舉諸司庫務。餘從之。」
王安石請增三司吏祿,上批:「增祿費多,所減吏又未可遽減,令安石再相度。」安石言祿不可不增,又言不患乏錢之理。安石以為:「初,市易行倉法,用萬八千緡,以故收市例錢九萬緡,方以次修法,市例所收未有紀極,而團併綱運、減省上供所省牙前酬獎,止京東及成都兩路歲收已一百萬緡,即吏祿不患少可知。」上從其請。安石又言,天下吏人當盡為之賦祿,上以為然,曰:「但患役法未就,未有錢應副耳。」朱史載此事於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失先後之序。今依日錄,仍見於此。
辛亥,詔奉僖祖為太廟始祖,遷順祖神主藏夾室,孟夏祀感生帝,以僖祖配。始從王安石之議也。中書以五年三月八日戊子建議,四月三日壬子降詔令共議,十一月二十三日戊辰既從中書所議,至六年正月七日辛亥始遷二祖。舊紀於六年正月七日辛亥方具載中書所議,即云奉僖祖為太廟始祖,遷順祖藏夾室,孟夏祀感生帝,以僖祖配。新紀但書二祖,削中書所議及僖祖配感生帝。實錄亦止書遷二祖。新紀蓋因實錄也。今考究前後別書,仍明著「始從王安石之議也」。
龍圖閣待制兼樞密都承旨、同髃牧使曾孝□為河北路察訪使,權發遣開封府界提點縣鎮公事、太子中舍趙子幾副之。上初欲用李承之副孝□,王安石請用子幾,上曰:「子幾性率,不如承之詳密。」安石曰:「承之定兩浙役法如何?或言役錢亦有不均處。」上曰:「諸處大抵如此,恐不免小有不均。」安石曰:「遣承之固善,然子幾亦不見性率,如河東所減役錢十餘萬,在府亦無過失。」上曰:「子幾排保甲倉卒,致驚擾。」安石曰:「排保甲,適以陝西事,人或自驚擾,出於意外,豈可歸咎子幾也?」上卒用子幾。
中書門下言:「閤門看詳禮院所定同天節上壽班,臣等參詳,欲乞自今樞密使、副,宣徽、三司使,殿前馬步軍副都指揮已上共作一班,止進酒一盞,其進金器、馬並從宰臣體例進表;其親王、宗室、使相至觀察使、駙馬都尉、管軍觀察使已上,皆進赴紫宸殿,依本班序立上壽,更不赴垂拱殿;餘並依舊制。」從之。先是,管軍觀察使已上及親王、駙馬都尉並於垂拱殿以官序高下,各班上壽酒至八九盞,及禮畢而日已晏,外朝有班者仍詣紫宸,議者以為近□,故改之。
樞密使文彥博言:「臣近言市易司遣官監賣果實,有損國體,斂民怨,乞寢罷,至今涉旬,未聞施行。切慮陛下以事小不□,而臣愚以所損甚大,決不可為。且京邑翼翼,四方取則,魏闕之下,治象所觀,今令官作賈區,公取牙儈之利,古所謂理財正辭者,豈若是乎?凡衣冠之家罔利于市,搢紳清議尚所不容,豈有堂堂大國皇皇求利,而不為物議所非者乎?斯乃龍斷之事,聚斂小臣希進妄作,侵漁貧下,玷累朝廷,乞賜詳擇。」於是王安石白上曰:「陛下近歲放百姓貸糧至二百萬,支十斗全糧給軍,一歲增費亦計數十萬緡,以至添選人俸、增吏祿、給押綱使臣所費又有百萬緡,天下愚智孰不共知陛下不殖貨利【三】?豈有所費如此,而乃於果實收數千緡息以規利者?直以細民久困於官中需索,又為兼併所苦,故為立法耳。」彥博所言遂寢不報。朱史取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十三日王安石所言併附此。今並依實錄【四】,見本日。
丙辰,遂州觀察使承錫卒,贈鎮寧軍節度使、同平章事、陳國公,諡榮僖。
辛酉,賜荊湖北路轉運使孫構【五】絹三百。構方經制蠻事,舟觸瀨石覆沒,僅以身免,上閔其勞,故賜之。
癸亥,權發遣廣南東路轉運判官許彥先言:「已牒廣南兩路委諸縣令、佐排定保甲,其舊置槍手、土丁名役乞解放,止立保甲一法。」詔兩路轉運使具槍手、土丁自來如何差置教習以聞。中書因請令廣南東路轉運司密委官吏,就排定保甲,遂根括丁口聚散實數具奏,以憑立法均定丁米,從之。此事乃二十八日,今并書之。當考後來如何均定丁米。
乙丑,翰林侍讀學士、左諫議大夫、知太平州張緓為給事中致仕。緓未受命而卒。
丁卯,詔在京市易務勾當公事孫迪同兩浙、淮南東路轉運司制置杭州、楚州市易務利害以聞。
詔北江募人築城寨,令章惇等優給錢米,毋得擾民。
己巳,輔臣同進呈涿州牒,言雄州不當令容城、歸信縣尉巡歷事。樞密院白上: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