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二百四十八

作者: 李焘12,927】字 目 录

當衰亂散鬥之敵,宜其每勝,比之韓信則已不及。至于黃帝兵法,必非靖所能知,蓋自黃帝以來即有伍法,豈容歷代聖人智不及靖,而不能結三人為隊也?」上曰:「韓信以數十萬當項羽十萬,靖以萬人當頡利一國,靖未必不如信。」安石曰:「自蚩尤以來未有如項籍者,頡利乃衰亂之夷狄,李靖率習戰之士,深入敵地而發其機,又乘其不戒,則其勝之固易。」上曰:「兵固欲措之於易勝。」安石曰:「措易勝與難勝乃為奇,措易勝與易勝不足為奇也。」

馮京曰:「陛下論兵高遠,非髃臣所及。」安石曰:「天錫陛下聖質高遠,與堯、舜、湯、武固無以異,論兵誠為高遠,然先王雖曰『張皇六師』,克詰戎兵,其坐而論道,則未嘗及戰陣之事。蓋以為三軍五兵之運,德之末不足道也。孔子亦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以為苟知本矣,末不足治也。」上曰:「事亦有趨時者,如宣王乃以北伐為先。」安石曰:「宣王所以北伐,乃以能分別君子小人,用吉甫、張仲故也。若十步之內,君子小人曾無所分別,不知如何能勝玁狁。然則宣王所務又有在北伐之先者。陛下修身齊家誠無愧於堯、舜、湯、武,臣若見陛下少有闕失,豈敢顧望不諫。然即位六七年,未能成堯、舜、武、湯功業,必有與堯、舜、武、湯不同處。詩曰:『思無疆,思馬斯臧』,『思無邪,思馬斯徂。』人君苟出於誠正,則馬可使臧,可使徂,而況於人乎?然則無人為將率,非陛下所患,況今日四夷類皆非豪傑,無足以累聖慮者。」上以為然。已上並見日錄十二月二十二日。

上又論兵,以為能知陰陽五行之理而役使之,則盡矣,要在通理而已。安石曰:「天地乃為陰陽五行所使,通陰陽五行之理,是所謂精義入神以致用,所為無不可者,何但兵而已。」亦見二十三日。上又言符堅以百萬之師為晉所敗。安石曰:「堅號為英主,然其實簄暗。王猛、符融苦諫,以為慕容垂常幸國家之災,腹心之患也。不知慮此而遠勤□會,此乃自敗,非晉能敗之也。」上曰:「垂必有以中其心。」安石曰:「堅欲平晉,垂勸之平晉然後封禪,此乃堅所欲,故為垂所惑也。」上曰:「此在人君聽納明與不明耳。符融、王猛以晉為不可伐,而堅不聽,故敗。晉武帝欲平□,而一國之人皆以為不可,獨用張華、羊、杜三數人之言,故勝。然則聽納之際,可不審乎。」辛巳,睦州軍事推官葉適、平輿縣令編修三司令式刪定官張元方、興平縣尉王震,並為中書習學公事,適禮房,元方吏房,震刑房。葉適,七年六月丁亥檢正,十月丁丑死。張元方,未詳。王震,開封人。荊湖北路轉運使孫構【一四】言,招諭北江下溪州刺史彭師晏內附,錄其地里四至、戶口以數聞,詔章惇詳度處置。

壬午,提舉印造編敕所言,新敕刊本將畢,慮中書、樞密院更有合入條約及續降條約,乞候至來年頒降,從之。

熙河路經略司言,熙州西羅城已置蕃學,曉諭蕃官子弟入學。朱史載王安石云云,乃通遠軍事,已見彼時,今刪去。又言固密族首領六人助包順、瞎□叱等戰有功,詔各轉一資,餘獲級、重傷者轉資賜帛有差;納克通身死,其子結斡沁兼本族巡檢。

詔知桂州沈起,融州撫納蠻人,本以裁省煩費,今乃創建城寨,其支費比舊孰多,各具利害以聞。時起欲於新地內創建五七寨,大者屯兵六七百人,小者三五百人故也。可併十月庚午。

癸未,熙河路經略司言,岷州入買糧草,商人多願請見錢京鈔,乞依熙河通遠軍例,付見錢鈔三十萬緡,詔給鈔十萬緡,乃令三司立加饒錢數以聞。詔在京納免行錢,如有訴未便者,都提舉市易司受理以聞。

賜淮南西路轉運司常平米三萬石,募饑民興修水利。

甲申,遣職方員外郎林積監疏汴河噎凌。京東西路安撫司言:「鄆州旱,民輸常稅不辦,乞權倚閣見欠賒糴斛斗。」從之。

乙酉,大理寺丞知光化縣葉康直、前權廬州觀察推官江衍、雍邱縣尉時孝孫、秀州司戶參軍袁默並為司農寺勾當事,以司農寺所總事目頗繁,間遣屬官出視諸路常平等事,故增員,並從判寺曾布辟也。

中書言:「增開封府等處吏祿,以行重法。」上曰:「異時吏不賦祿,而受賕輒被重劾,今朝廷賦祿而責人,可謂忠恕矣。」它日,上又稱祿法忠恕,馮京曰:「天下無事乃可以行此。太宗時嘗宣諭州縣官,有道理少取訾錢,無道理莫取。」上曰:「當是時接五代財用不足。」王安石曰:「縱財用不足,吏亦人,非不衣不食而治公事,既衣食即必有所出,自可以法收歛,以此賦給。」上曰:「當是時亦自未可正法也。」

三司言:「陝西邊穀踊貴,請責轉運司裁損其直。」上曰:「窮吾國用者兵冗耳,不思議此,而止於糧草校計毫釐,失其要也。宜與樞密院同議移軍近裏就食,以省邊費。」

詔諸路安撫司,依轉運、提點刑獄、提舉司,隨本路分定州軍提舉教閱義勇、保甲。

入內西頭供奉官黃懷仁昨修金明池御座龍船,乞賜度僧牒酬賞,詔三司賜錢十萬。

丁亥,祕書丞呂大忠檢詳樞密院兵房文字。

都水監丞王令圖減磨勘二年,以本監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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