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二百五十

作者: 李焘12,053】字 目 录

得,若不教,即招得去年許多兵,緩急亦與不添招無異。去年添招許多兵,每歲添費錢物至多,今來教閱支賜所費錢物至少,然議者以教閱支賜為可惜者,習見添兵,故以為常,未習見如此教閱,故以為異,故非之爾。」上以為然,乃令曾布、呂惠卿議法。初七日已有此,但不詳爾,并初三日初議,或通修作一處。又詔熙河路經略司相度買馬停支折鹽鈔,其馬價止以茶銀、物帛計折賞之。

樞密院言:「諸路修建城寨等役兵,委本處以住營相近分甲次,各差使臣管轄,察其飲食醫藥。如有逃死,並書其歷,以多寡為誅賞,至放役日押歸。住營州軍準此。」從之。

庚辰,上語及遼國與董氈結姻,於西夏有掎角之勢,曰:「彼不自修其政事,而託婚數千里之外,所謂舍己之田而耘人之田者也。」王安石曰:「誠如聖諭。此□起所以務在富國強兵,破馳說之言縱橫者。」上曰:「起欲富國強兵,則廢宗室之疏屬與官之無用者,由此言之,欲富國強兵,則冗費不可以不省。」馮京曰:「□起以刻暴殺身。」上曰:「如此等事,恐雖先王亦當為之。」安石曰:「陛下之言是也。然□起所為,自非君子之道,故亡其軀爾。」

詔河北路察訪司相度州縣諸城展拓處,標立界至,暴掘壕塹,課植材木以聞。初議行此,□充以為不足應卒,王安石曰:「若陛下即位便如此行,則今材木已成就,雖不足應卒,然七年病求三年艾,苟為不畜,終身不得。」上然之。又詔軍器監除依新樣造兵車外,仍以牛皮及□木製車上蔽陳之物,臨時因民車使用。是日,上與輔臣論清野以車自守困契丹事,王安石曰:「事皆可為,但於無事時務修政刑,令節制信於將帥,臨時不敢乖戾,即事無不可為者。惟令諸將聽節制不敢違最難,以項羽之威,然不免為曹咎之徒違節制致敗,然則軍事所急在於節制而已。」去年十二月十八日詔程昉采車材、民車,當考沈括所言;十一月二十三日,又今年三月五日王安石云云。

知熙州王韶言:「通遠軍自置市易司以來,收本息錢五十七萬餘緡,乞下三司根磨,推獎官吏。」從之。

王安石為上言:「風俗有忠、信、廉、恥,則人知戴上,宗廟社稷長久,故忠、信、廉、恥之士在所尊獎。後漢至無政事,然其季末,曹操移鼎,事隔人存,皇甫嵩握重兵於外,召之不敢旅拒者,風俗使然故也。」上曰:「後漢亦幸爾,令有強橫敵國及跋扈諸侯,即不足以存矣。」安石曰:「誠然。然先王既修政事,足以強其國,又美風俗,使後嗣至於朝委裘,植遺腹而不亂。若不務以忠、信、廉、恥厚風俗,專以強國為事,則秦是也。不務修其政事以強國,而專獎節義廉退之人,則後漢是也,是皆得一偏而已。」

辛巳,討蕩懿、洽州蠻賊將官供備庫副使李實、殿直胡靜等各遷兩官,減磨勘一年,餘推恩有差。

詔荊湖路察訪、轉運司,勘會自措溪洞嘗預征戰土丁所當優□事狀以聞。後逐司言,乞與免七年夏稅,死事者支孝贈物。從之。

壬午,鄜延路經略司言:「德靜寨管下小胡等族蕃兵闕戰馬,乞借本司封樁錢萬緡,委官於渭州、德順軍市馬。」從之。

遣供備庫使李希一乘驛詣河北路,選不堪披甲馬,平估斥賣;其稍堪者,分給馬鋪及廂軍不披帶軍員。

詔河北東路察訪使呂惠卿兼青、曹、鄆、齊、濮、淄等州察訪使。

又詔河北西路轉運、提刑、提舉司轄下知州、通判,除待制以上官,精加體量,具治狀三等以聞。先是,上令王安石等易守倅之罷繆不職者,安石等既自選定,又乞委之監司,從之。

遣勾當御藥院李憲往熙河路勾當公事,兼照管修贊納克城軍馬。此據御集。此月丙子已差往鄜延路按閱,今才七日,又有熙河之命,未詳其故,當考。

癸未,權知高麗王徽表求醫、藥、畫、塑四工以教國人。詔羅拯於四色人內募願行者,各擇三兩人先令赴闕。

知制誥呂惠卿為翰林學士。曾布既權三司使,惠卿差遣如故,王安石白上:「惠卿居常豈有後布?其大才豈不可為學士?今學士有闕,乃闕而不補,臣所未喻,陛下處人才宜各當其分。」上曰:「任用惠卿何以異布?但不為學士爾。」居數日,遂有是命。

太常博士、集賢校理、提舉三司帳司勾院李承之為集賢殿修撰、檢正中書戶房公事。於是王安石欲用承之及熊本為河北、京西路都轉運使,上既許之,尋批出以承之代呂惠卿,令安石別擇人為河北都轉運使。詔三司帳司會計熙寧六年天下財用出入數以聞,仍自今每歲如此。要見是年出入數。

上謂王安石曰:「呂惠卿言司農寺事甚善,然尚未了五分事,若司農事了,即天下事大定矣。」安石曰:「誠然。人人盡力於公家,即司農事不憂不集。」上又言:「司農都無所按治亦不少,苟有所聞,未嘗不考察;苟見違法,未嘗不舉劾也。」上又患俵常平官吏多違法,安石曰:「若俵常平稍多縣分,專置一主簿,令早入暮出,納給役錢及常平,度不過置五百員。五百員不過十萬貫,今歲收息至三百萬貫,但費三十萬貫置官,不為冗費也。」上以為然。

權御史中丞鄧綰言:「竊以敵人妄爭河東界,殊無義理,止是姦巧生事,窺測中國。聲言聚兵,累歲逡巡自罷,其情偽淺深,不為難見。臣之深慮,竊恐兩府近臣過以發言執咎為憂,誤用包荒含垢為說,一言之失,長寇增恥,不為細事。伏以陛下之馭外敵,勢與祖宗不同,真宗、仁宗意在無為,一用至柔,凡外敵慢侮、請求,無不可忍。今自陛下臨御,講修政事,張皇威武,外敵之心,自惟其僥倖之久,懷不自安,故先用此名,欲以窺測聖意,計較強弱,其意自謂先事而伐我之謀耳。夫七十餘年為祖宗優容,土疆金幣,聘問禮遇,意滿慾足,復何求哉?乃反如此生事端,豈為難料,不過固護疆土,貪惜金幣,為堅久盟約之計耳。若謂其欲渝盟絕好,臣以為萬無此心。陛下禦之以堅強,則敵心不疑,必不至於戰爭。若示之以畏屈,則敵性無憚,將不堪其侵擾。況今日之來,止云辦理疆界,乃其貪冒之臣,邀功幸賞,以至為此耳。今但當委之二府,使不惜使介往復,文字辨明,禦之以直辭,守之以舊約,不憚歲月之淹久,道塗之勤煩,使失其本望,而沮其後圖,其不敢妄動而卒歸於無事也必矣。且以陛下英睿之略,中國全盛之勢,而衰弊苟活之國,安有不擇利害輕動妄作之理耶?而又臣之區區,竊以陛下以雄才大略,必欲追祖宗之志,有攘外敵之心,然自古事以遠慮則萬全,兵以忿速則常敗。今日外敵慢侮,若姑禦之以堅強,則不失二國之平,平則彼不我疑,而我得以遠慮。若遽先之以畏屈,大為中國之恥,則彼不我信,而我或將力爭。此臣所謂莫若守二國之平,無增畏屈之恥,庶得淹以歲月,生聚完養,有遠慮之萬全,無忿速之輕舉也。」

上覽奏善之,謂王安石曰:「『王赫斯怒』,此乃怒出不怒,非若忿速人見侮而怒也。」安石曰:「『帝謂文王,無然畔援,無然歆羡,誕先登于岸。』見侮而怒,動不思難,非謂誕先登于岸也。」上曰:「『爰整其旅,以遏徂莒,以篤周祜。』所以能安天下之民者,不輕怒耳。豈與夫好忿者同日而語哉!」安石曰:「陛下所以待夷狄者既盡其理,彼猶驕慢侵陵之不已,則我之人莫不思奮。且我無畔援歆羡,而又置之安平之地,則往無不勝矣。」上因論李靖以為兵不過致人不致於人一言而已,曰:「敵須致之使來,而殺以勝之。」安石曰:「孫武雖有是言,然又數言投之無所往,深入諸侯之地發其機,未必皆致人也。」上又曰:「漢文帝雖不能立制度以合先王之道,而恭儉愛民,亦一世之人主也。」又曰:「秦雖不道,無惻怛愛民之心,而法制粗得先王之一二。然荀卿觀秦事,所以謂士大夫出於其門,入於公門,出於公門,歸於其家,無有私事。此但為嚴令所迫,非若羔羊之委蛇正直,出於化之自然也。」甲申,詔:「戶絕有分人在外不知存亡者,官為錄其財產,其不可留者鬻之,埙其歸給付。」

上批:「趙焑近奏乞兌經略司封樁錢十萬緡,就河東近便州軍收糴軍儲,用駱駝轉至延州。比本路糴價甚有餘息,可速施行。」乃詔轉運司以合應副鄜延路秋糴錢物與本路經略司,依焑所奏,以時收糴。

是日,知河州景思立、走馬承受李元凱戰死于踏白城。先是,董氈將青宜結鬼章數擾河州屬蕃,誘脅趙常杓家等三族,集兵西山,襲殺河州采木軍士,害使臣張普等七人。以書抵思立,語不遜,思立不能忍,帥漢、蕃兵六千攻之於踏白城,鈐轄韓存寶、蕃將瞎藥止之不可。思立將中軍,存寶、魏奇為先鋒,王寧策之;王存為左肋,賈翊為右肋,李楶為殿後,趙亶策之。鬼章觽二萬餘,為三砦以抗官軍,自辰及未,血戰十合,賊從山下沿溝出圍中軍,寧戰死,存寶及存亦被圍。思立使人謂楶:「柰何縱賊馬得過?」楶不應,元凱死之,思立等潰圍而出,與殿後合。思立已三中箭,存寶、奇各重傷。觽議日晚兵疲,宜移陳東坡為砦,思立以奇重傷,令先移軍嶺上。又謂弟思誼及暛用馮素曰:「兵非重傷者無得動。」復將百餘騎血戰,走蕃兵數千人,方追之,而殿後兵動,思誼不能止,前陣欲戰者見之皆潰。思立與奇兵百餘騎,且戰且退,至東嶺上與亶合,官軍尚五千餘人。思立曰:「我適以百騎走蕃兵千餘人,諸人無助我者,軍敗矣,我且自剄以謝朝廷。」觽止之,思立少頃再激厲士卒,轉戰數合不能解,遇害,惟存寶、楶、思誼得脫。思立信閒牒致死,具四月二十八日。王存等死事,具五月七日。

乙酉,詔:「五品以上官之婢有子者,坐罪依律。五品以上妾聽贖,犯主情重者依常法。」可削。

又詔京朝官選人非在任者,雖無舉主,聽於銓院及所在官司投狀乞試刑名;如試中,候有舉主,應格推恩。

丙戌,以河北、京東、陝西久旱,詔轉運司各遣長吏祈雨。又詔永興軍等路轉運司體量本路災傷,具賑□事狀以聞。

詳定令式所言:「韓國獻穆大長公主宅月給太宗、真宗神御香酒等物當罷。」上曰:「諸侯不得祖天子,此固不應典禮,惟在京光教院周高祖、世宗及諸后像,太祖親事周,禮當有異,月給宜如舊,餘勿給。」王珪曰:「今周之陵宮猶有太祖繪像,當時嘗有人言不當施繪像於彼者,太祖曰:『誰不知朕事周朝?』又詔慶、懿二陵歲時益加修治。」

己丑,分命輔臣祈雨。

詔:「五路緣邊州軍及大城寨居人,依鄉村法團社立保甲,更不教閱,專令覺察姦細,告獲一人,賞錢三百千,事理重者取旨酬獎。令監司點校、司農寺詳定條約以聞。」

河東經略司言:「嵐、石州界秋田薄收,民閒闕食,已賑濟;應災傷戶欠今年及積年稅糴,乞倚閣。」從之。

樞密副使□充言:「乞下有司講議階勳食邑之類,使皆粗有實利,悉罷汎恩而與正官參用,可減轉官升差遣,恩澤不至冗濫。」訖不果行。

通判齊州胡湘、鄜州高士倫並衝替。以察訪司言湘等奉行新法,措置乖方故也。樞密院言:「涇原弓箭手累經熙河路策應,除已差禁軍一千人替上番弓箭手歸本路外,欲遣內臣往涇原體量,仍相度合行賑□事以聞。」上批:「近已遣李憲按閱鄜延路諸軍,就令憲往涇原體量相度,仍遍告諭弓箭手,自今止暫時勾抽策應,更不分番屯戍。」尋詔憲就熙河軍前移文取索修具,不須自至涇原。此並據御集,其一,此月二十一日事;其二,三月一日事,今并書之。

庚寅,詔國子監許賣九經、子、史諸書與高麗國使人。又詔以新鄆州左司理參軍葉濤等二十三人為諸路教授。國子監言看詳濤等所業堪充教授故也。葉濤,處州人,史逸其事跡。辛卯,詔:「客省、引進、四方館各置使二員,東西上閤門使共六員,客省、引進、閤門副使共八員,閤門通事舍人十員,內閤門副使以上並依諸司使副條例磨勘;閤門使以上遇有闕改官及五周年者,樞密院檢舉施行。如歷閤門職事後,犯贓私罪狀以上事理重者,當遷日除他官。閤門、四方館使及七年無私罪未有闕遷者,加遙郡。特旨與正任者,引進使及四年轉團練使,客省使四年轉防禦使。」

太子中允、館閤校勘、權監察御史裏行黃履乞免御史。從之。據馮山所上書云,履緣論市易事免御史,與鄧潤甫三月初九日所言不同,當考。

是日,上批付王安石:「已差李憲往熙河勾當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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