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二十三

作者: 李焘10,014】字 目 录

傳改。按宋撮要本作「銀器」,長編紀事本末卷八秦王事跡及宋史卷二四四魏王廷美傳則並作「金器」。

【五】羊酒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宋史同卷篇補。

【六】今宿麥將登「宿麥」,閣本同,宋本、宋撮要本並作「粟麥」。按「宿麥」,見漢書卷六武帝紀及卷二四上食貨志,師古注:「秋冬種之,經歲乃熟,故云宿麥。」又:「宿麥,謂其苗經冬。」宋大詔令集卷一八二太平興國七年五月癸丑使民惇本從儉詔正作「宿麥」,從原刊。

【七】命崇儀副使閻彥進知房州「崇儀」原作「崇議」,據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及宋史卷二四四魏王廷美傳改。

【八】諸家字體洞臻其妙「字」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四聖學補。

【九】仁睿詰其故「仁」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一○】於侍書待詔中「待詔」原作「侍詔」,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四聖學補。

【一一】上刻誌公記云「上」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一二】令閱乾德以來西域所獻梵夾「梵夾」原作「梵經」,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道釋二之五、本卷下文七月癸卯編改。

【一三】謂其方略宋史卷二七六袁廓傳作「謂其有略」。【一四】每鐵錢一千兼以銅錢四百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一蜀錢作「每錢一千以易銅錢四百」。按後蜀鑄鐵錢,在廣政十八年冬十月周世宗下秦、鳳後,參隆平集卷一二孟昶傳、通鑑卷二九二後周紀及十國春秋卷四九後主本紀。

【一五】而鑄工精好殆與銅錢等「鑄」原作「鐵」,據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又按上書此句下有「既平蜀,沈倫等悉取銅錢上供,及增鑄鐵錢易民銅錢」句,清人案語云:「以上二十一字,長編脫落。」宋史卷一八○食貨志亦有此二十一字。尋上下文義,當是長編脫落。

【一六】舊市夷人銅「銅」下原衍「錢」字,據閣本及同上書刪。【一七】同轉運判官祕書丞范祥「判官」二字原闕,據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及宋史補。

【一八】詠祥因以月俸所得銅錢市與民「詠」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一九】獲天德節度使韋太「韋太」,閣本及宋史卷二五四王承美傳同。宋史卷四太宗紀及續通鑑卷一一則作「蕭太」。

【二○】出宰桐廬「桐廬」原作「相廬」,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二一】某戶有丁男宋史卷一七三食貨志同。宋會要食貨志一之一六作「某戶現有闕丁」,宋大詔令集卷一八二太平興國七年閏十二月庚戌置農師詔則作「某戶闕丁男」。

【二二】分於曠土種蒔「種」原作「稼」,據同上書改。

【二三】隆緒每以父事隆運「每」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補。

【二四】息兵漤在十月「漤」原作「詔」,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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